东盟关于在所有环境中以非暴力方式养育、照顾和发展儿童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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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缔约国有义务解决和消除普遍存在的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 (VAC)。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的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保罗·塞尔吉奥·皮涅罗 (Paulo Sergio Pinheiro) 概述了为应对 VAC 的主要挑战必须做些什么(2006 年)。在 2009 年至 2015 年期间,另一位联合国特别代表玛尔塔桑托斯派斯也一直在监督并强调需要加速、预防和应对机制,以解决世界各地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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