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其他非关税壁垒
随着 AFTA 的 CEPT 计划降低了东盟内部贸易的关税,注意力正转向消除非关税壁垒。CEPT 协议要求在享受适用于 CEPT 产品的优惠后的五年内取消 NTB。
第四届 AFTA 理事会要求成员国提交有关可能构成贸易壁垒的措施的信息。基于这些信息,初步确定关税附加费和技术措施是影响东盟内部贸易的主要非关税壁垒。关税附加费,也称为附加税或附加税,是一种旨在增加财政收入或保护国内产业的临时贸易政策工具。技术措施是指涉及产品特性(例如质量、安全或尺寸)的措施,包括适用于产品的适用管理规定、术语、符号、测试和测试方法、包装、标记和标签要求。
关于关税附加费和技术措施的决定
尽管 CEPT 协议要求在享受减让后的五年内取消非关税壁垒,但第八届 AFTA 理事会决定,成员国应以比目前允许的时间更早且不迟于 2003 年取消非关税壁垒为目标。因此,东盟已
同意到 1996 年底逐步取消所有影响已确定 CEPT 产品的关税附加费。在技术标准方面,东盟同意优先考虑在区域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部门,例如电器和机械、基本金属、塑料、和化学品。到 1996 年底,这些产品的候选清单已成为统一标准的目标。
同样,东盟农林部长高级官员会议 (SOM-AMAF) 下属的工作组在 1997 年之前成功地确定了优先农作物和畜产品协调卫生和植物检疫 (SPS) 措施。东盟还最终确定了东盟标准用于28种动物疫苗。正在审查更多动物疫苗的标准。
私营部门的作用
私营部门是贸易壁垒信息的重要来源。因此,1996 年 4 月在新加坡举行会议的第九届 AFTA 理事会同意 AFTA 单位可以与私营部门建立定期对话,以促进非关税壁垒的识别。因此,理事会要求东盟工商会利用其行业俱乐部和协会收集优先领域非关税壁垒的信息,并将其传送给东盟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