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协定对印度尼西亚生效
雅加达,2023 年 1 月 4 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于 1 月 2 日对印度尼西亚生效。向印度尼西亚出口和/或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私营部门现在可以利用该协议规定的优惠关税。
此外,私营部门可以在涉及印度尼西亚的商业活动中利用简化的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
在印尼贸易部发布的新闻稿中,贸易部长 Zulkifli Hasan 表示,RCEP 协议有望提高竞争力并加强全球生产网络,通过更好的商品和服务出口市场准入促进区域供应链,减少或消除贸易壁垒,加强技术转让。
“RCEP 协议于 2023 年 1 月 2 日生效,标志着印度尼西亚在 2023 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的开始。自概念化阶段以来,印度尼西亚一直是 RCEP 的推动力,我们希望有更多的里程碑,例如建立RCEP 支持小组,可以在今年印度尼西亚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实现,”东盟经济共同体副秘书长 Satvinder Singh 说。
印度尼西亚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也是 RCEP 缔约方中的第五大经济体。其经济在 2021 年增长了 3.7%,达到 1.186 万亿美元,占 RCEP 经济体 GDP 总和的 4%。世界银行预计印尼经济在 2022 年和 2023 年分别增长 5.2% 和 4.8%。
RCEP协定对印尼的生效,使RCEP协定的全面实施向东盟成为区域内生产网络枢纽又进了一步。
RCEP协定于2020年11月15日由东盟10个成员国、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等15个国家签署。
此前,RCEP 协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中国、日本和新西兰生效;2022 年 2 月 1 日(韩国);马来西亚为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