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届东盟部长级会议联合公报

第 30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于 1997 年 7 月 24 日至 25 日在马来西亚梳邦再也举行。

第一次东盟非正式峰会决定的执行情况

  1. 外长们热烈欢迎老挝和缅甸加入东盟。他们对老挝和缅甸在东盟成立 30 周年之际的加入表示满意,这推进了开国元勋建立东南亚国家统一社区的愿景。外长们回顾了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于 1995 年 12 月在曼谷举行的第 5 次首脑会议上作出的接纳柬埔寨加入东盟的决定,并强调他们坚信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的接纳将有利于区域和平的长远利益,稳定和繁荣。他们一致认为,为促进东南亚区域合作而采取共同行动的坚实基础正在形成。外长们重申致力于加强与老挝和缅甸的合作,以促进这两个国家融入东盟活动的主流。他们鼓励东盟秘书处继续向老挝和缅甸提供技术援助,并敦促东盟对话伙伴积极支持这一努力。
  2. 根据第一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关于庆祝东盟成立 30 周年的决定,外长们注意到庆祝活动将于 1997 年 8 月 8 日由苏哈托总统阁下在雅加达启动。此外,他们注意到庆祝活动的重头戏是在 1997 年 12 月 14 日至 16 日在吉隆坡举行的第二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之际召开纪念首脑会议。在这方面,他们期待着在国家元首之间召开首脑会议/ 东盟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和大韩民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在纪念峰会上举行。
  3.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各成员国长达一年的庆祝成立30周年的活动。他们特别表示支持国家和地区层面的活动,包括东盟歌曲节、东盟文化和信息奖、纪念币和邮票的发行、特别出版物、展览和研讨会。外长们指出,东盟成立30周年的主题是“一个东盟进入21世纪”。他们批准了将在所有纪念品上使用的特殊标志。
  4. 外交部长同意向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建议,在吉隆坡举行的纪念峰会上,1967 年东盟(曼谷)宣言的五个签署国被授予东盟政府首脑奖状( ASEAN Citation)以表彰他们卓越的领导才能、杰出的政治家风度、坚定不移的勇气和远见。外长们指出,东盟嘉奖是东盟的最高认可形式,将包括一枚金质奖章和一份由所有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签署的嘉奖。
  5. 根据第一届东盟非正式峰会关于设立东盟基金会的决定,外长们同意通过在吉隆坡举行的纪念峰会期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设立该基金会。外长们回顾东盟基金会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东盟意识,加强东盟成员国人民之间的互动,扩大他们对东盟活动的参与,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困和社会经济差距等问题.

政治和安全合作

  1. 外长们认识到东盟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强调将继续与东盟对话伙伴和东盟地区论坛参与者密切合作,促进和平和地区稳定.
  2. 外长们回顾了东盟“佐普凡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在这方面,他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国家在区域和国际论坛上的政治和安全合作水平。在审查东盟内部安全合作时,外长们欢迎防务机构提议举办有关促进和加强东盟成员国之间建立信任的研讨会。
  3.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与东盟-伊斯兰国、亚太经社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日益密切。他们强调,这种互动有利于促进和平与能力,并培养强大的东盟认同感。
  4. 外交部长对东南亚十国领导人于 1995 年 12 月在曼谷签署的《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SEANWFZ) 条约于 1997 年 3 月 27 日生效表示满意。他们还注意到该条约于 1997 年 6 月 26 日在联合国登记。在这方面,他们回顾说,该条约将设立的委员会将监督该条约的实施并确保遵守其规定。尽管如此,在委员会成立之前,外长们接受了东盟高级官员的建议,即延长东盟高官工作组关于 ZOPFAN 和 SEANWFZ 的任务授权,以寻求与核武器国家就条约议定书进行磋商。
  5. 外长们一致认为,对《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的适当修正将促进非东南亚国家与TAC的联系。他们指示东盟高级官员为此加快起草议定书。
  6. 外长们欢迎东盟与对话伙伴扩大和深化合作范围,强调这种合作必须在平等、相互尊重、互利的基础上进行。
  7. 外长们对东盟地区论坛作为促进本地区安全对话与合作的多边论坛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他们注意到与会者越来越愿意以合作的方式解决实质性安全问题,而且在第一轨和第二轨层面开展的实际活动增强了信心和信任。他们表示希望 ARF 能够根据 1995 年东盟地区论坛概念文件的精神从第一阶段(建立信任)进入第一阶段(预防性外交)。他们欢迎国防机构对讨论的兴趣日益增加关于安全问题。他们相信,这些积极的事态发展将预示着该地区的长期和平与稳定。外长们强调了在东盟地区论坛上保持渐进式方法和以协商一致方式做出决定的重要性。他们重申东盟承诺继续作为ARF进程的主要推动力。

地区和国际问题

  1. 外长们就地区和国际形势的当前发展交换了有益的意见。外长们对东南亚国家间建设性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表示满意。他们期待随着老挝和缅甸加入东盟,进一步巩固这些进程。外交部长认识到国家稳定将促进地区和平与繁荣,强调了各自国家加速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性。双方承诺朝着这个方向相互合作、共同努力。
  2. 外长们回顾并重申了 1997 年 7 月 8 日至 10 日关于柬埔寨局势的声明。他们感谢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阿里·阿拉塔斯阁下、菲律宾外交部长小多明戈·西亚松阁下和泰国外交部长阁下巴蜀率团拜会诺罗敦·西哈努克国王陛下以及两位柬埔寨联合首相 HRH Samdech Krom Preah Samdech Norodom Ranariddh 和 HE Samdech Hun Sen,以期找到和平解决柬埔寨局势的办法。他们还注意到柬埔寨王国政府外交部长 HE Ung Huot 代表第二首相洪森表达的新立场,柬埔寨欢迎东盟在帮助恢复该国政治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外长们同意,在重申这一新立场后,由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菲律宾外交部长和泰国外交部长组成的东盟部长级代表团将继续努力协助柬埔寨找到和平解决该国局势的办法。外长们强调东盟致力于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他们指出,鉴于最近的不幸事态发展以及柬埔寨有兴趣加入东盟,东盟已向柬埔寨提供斡旋。他们表示希望该国局势能够恢复正常,并希望本着《巴黎和平协定》的精神找到解决办法。回顾1996年在雅加达举行的第一届东盟非正式峰会的决定,外长们还对柬埔寨因目前的情况无法加入东盟表示遗憾,同时重申柬埔寨在AMM的观察员地位保持不变。他们表示希望尽快找到和平解决方案,使柬埔寨能够加入东盟,实现东盟开国元勋所设想的东盟10国共同体的愿景。外交部长们还对柬埔寨由于目前的情况无法加入东盟表示遗憾,同时重申柬埔寨在 AMM 的观察员地位保持不变。他们表示希望尽快找到和平解决方案,使柬埔寨能够加入东盟,实现东盟开国元勋所设想的东盟10国共同体的愿景。外交部长们还对柬埔寨由于目前的情况无法加入东盟表示遗憾,同时重申柬埔寨在 AMM 的观察员地位保持不变。他们表示希望尽快找到和平解决方案,使柬埔寨能够加入东盟,实现东盟开国元勋所设想的东盟10国共同体的愿景。
  3. 外长们在回顾南海局势时强调,有几个问题仍然令人担忧。然而,他们对根据国际法,特别是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南海马尼拉宣言》寻求和平解决谈判的持续努力感到鼓舞。他们注意到有关各方愿意进行对话以解决这些分歧。在这方面,他们强调了在有关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该地区开展活动时保持克制的重要性。外长们还注意到南海潜在冲突管控系列研讨会作出的积极贡献。
  4. 外长们讨论了朝鲜半岛局势,重申在达成永久和平协议之前维持1953年停战协定的重要性。他们对拟议的四方会谈的最新进展表示欢迎,并表示希望这能为建立永久和平机制铺平道路。注意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面临的严重粮食危机及其对人民福祉和安全的影响,外长们呼吁国际社会帮助缓解这一局势。
  5. 外长们欢迎香港回归中国,标志着香港几个世纪以来的殖民主义结束。他们相信,东盟成员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实质性联系将得以维持并继续扩大。
  6. 关于整个亚太地区,外长们重申地区主要大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对于维持和平与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性。
  7. 外长们对中东和平进程目前陷入僵局深表关切。强调保持和平进程势头的重要性,他们重申支持执行马德里会议后各方签署的所有协议和作出的所有保证和承诺,特别是土地换和平原则,适当遵守相关的联合国决议。他们强调,这些是全面解决中东局势的唯一基础,这将确保全面恢复巴勒斯坦人的权利,最终解决耶路撒冷的地位问题,并归还以色列占领的阿拉伯领土1967.
  8. 外长们回顾波黑局势时,呼吁有关各方全面落实代顿和平协定。他们欢迎在辛特拉通过的政治宣言。他们对数千名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无法返回以及整个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尚未完全恢复行动自由表示特别关切。他们对许多被起诉的战犯没有被逮捕,其中一些仍在政府事务中发挥影响力的事实表示遗憾。他们重申要求通过设在海牙的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将这些被起诉的战犯绳之以法,并强烈敦促所有国家和有关各方与法庭及其机构进行合作。外长们呼吁国际社会继续为波黑重建提供帮助。他们向稳定部队和为这些行动做出贡献的国家表示敬意。他们表示,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局势稳定之前,稳定部队的继续存在对于维护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统一和主权至关重要。
  9. 外长们对 1997 年 4 月 7 日至 8 日在新德里举行的不结盟运动第 12 届部长级会议的成果表示满意,并重申他们坚信不结盟运动的基本原则在目前的情况。他们强调了不结盟运动作为凝聚力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协商的主要论坛的重要性,从而加强了其在关键政治和经济问题上与发达国家的谈判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外长们重申支持不结盟运动承诺在联合国和国际舞台上共同宣传其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其他问题上的集体立场。
  10. 外长们注意到安全理事会席位公平分配和成员数目增加问题及其他事项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目前在审议安全理事会改革方面取得的进展与安全理事会有关。他们还欢迎普遍同意在考虑到联合国会员国数量的增加的情况下增加安全理事会的成员数量。他们一致认为,增加安全理事会成员数目应旨在提高其效率和效力。外长们强调,安理会新增成员应代表亚非拉发展中地区国家和工业化国家。他们强调,安理会新任常任理事国应享有与现任常任理事国相同的权利。在这方面,他们同意应减少否决权的使用,以期最终取消否决权。他们还认为,应该定期审查安全理事会的改革。外长们一致认为,东盟成员国积极参与安理会成员数目增加及其他安理会相关事项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的审议工作。他们还认为,应该定期审查安全理事会的改革。外长们一致认为,东盟成员国积极参与安理会成员数目增加及其他安理会相关事项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的审议工作。他们还认为,应该定期审查安全理事会的改革。外长们一致认为,东盟成员国积极参与安理会成员数目增加及其他安理会相关事项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的审议工作。
  11. 外长们重申他们对实现全面彻底裁军目标的承诺,强调他们坚信冷战的结束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他们支持国际社会将核裁军置于最高优先地位而采取的各种举措。他们特别回顾了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其中强调“有义务真诚地进行和完成谈判,以在严格和有效的国际控制下实现所有方面的核裁军”。在这方面,他们呼吁在裁军谈判会议开始谈判一项在时限框架内消除核武器的分阶段方案,包括一项核武器公约。外长们强调全面有效执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的重要性,呼吁所有国家,特别是核武器国家履行其义务和承诺,特别是与条约第六条相关的义务和承诺。他们欢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于 1996 年 9 月开放供签署,并呼吁那些作为缔约国会对该条约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尽早批准。他们还高度重视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不扩散,包括 CWC、BWC 和 CCW 的生效。外长们还强调召开第四届联合国大会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的重要性,这将确定未来在裁军军控和相关国际安全领域的行动重点。

经济合作

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

  1. 外长们指出,1997 年是 AFTA CEPT 计划实施的第五个年头。他们指出,虽然成员国距离 2003 年实现 AFTA 的最后期限还差一半,但东盟所有关税细目中近 91% 已被纳入 CEPT 计划。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平均关税细目已从 1993 年的 12.76% 降至 6.38%。部长们对 1996 年上半年东盟内部所有产品的专家达到 362.8 亿美元表示满意。这比 1995 年同期东盟内部出口的 324.7 亿美元高出 12%。
  2. 外长们强调消除东盟非关税壁垒的必要性,并注意到该领域取得的成就,例如 1996 年底取消所有关税附加费、优先考虑 20 个产品组以统一标准以及通过协调东盟植物检疫措施的框架。海关协调方面取得的进展也令部长们感到鼓舞。认识到东盟海关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的广泛贡献,外长们赞扬财长们承认该协定为协调东盟关税命名、海关估价系统和程序提供了法律框架。他们还欢迎主题为世界级标准和卓越的伙伴关系,
  3. 外长们重申致力于开放的区域主义和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在这方面,他们欢迎并表示继续支持 AFTA-CER 联系计划第二阶段取得的进展,并高兴地注意到东盟经济部长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同行进行了磋商)、南方市场 (MERCOSUR)、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EFTA) 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SADC)。部长们强调需要这些联系来促进更大的区域间贸易、投资和技术流动,并将东盟和其他区域集团的私营部门聚集在一起。
  4. 外交部长赞扬了在食品生产中实现竞争力的新举措,包括清真食品制备和处理的一般准则、增加科学技术的应用、人力资源开发以及文化和林产品贸易的更大程度的自由化进一步加强东盟内部食品贸易。部长们欢迎通过《保护和养护海龟谅解备忘录》,将东盟对环境的关注制度化,同时追求渔业部门的发展。
  5. 外长们还对知识产权、工业、服务、交通、通讯等其他经济合作领域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矿产和能源以及金融和银行业。
  6. 外长们对东盟投资领域加强合作表示赞赏。他们注意到根据东盟的呼吁,在实施《关于合作和促进外国直接投资(FDI)和东盟内部投资的行动计划》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为建立东盟投资区(AIA)所采取的步骤政府首脑出席在曼谷举行的第五届东盟峰会。这一大胆而基础广泛的区域倡议将加强东盟作为一个高度有利的投资区域的地位,并将东盟的竞争力提升到更高的水平。AIA 将成为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协同战略联盟,旨在将东南亚发展成为强大的全球 FDI 目的地。
  7. 外长们注意到东盟成员国之间能源合作的发展,对东盟能源商业论坛(AEBF)作为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年度活动的制度化、实施东盟能源合作框架协议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 1996/97 年东盟能源合作中期行动纲领和拟议的东盟-CLM 电力并网和电力与环境电网可行性研究项目。外长们签署了修正 1986 年东盟能源协定的议定书,规定新成员加入该协定。
  8. 外长们赞赏为制定东盟-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框架(AMBDC)所采取的具体步骤。他们指出,这一倡议将促进湄公河沿岸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开创东盟经济合作的新局面。他们支持1996年11月在曼谷举行的专家组会议提出的建议,供东盟-湄公河部长进一步审议,即设立东盟-湄公河可行性研究基金。他们还注意到铁路连接工作组于 1996 年 12 月在吉隆坡举行了会议。部长们欢迎工作组决定任命一个顾问小组进行可行性研究。他们指出,自做出决定以来,KL Consultants 已经访问了柬埔寨、老挝、缅甸、中国、
  9. 外长们审议了召开东盟多媒体技术法律和经济问题圆桌会议的提议。东盟圆桌会议的与会者随后将决定最合适的推进方式。

国际经济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 (WTO)

  1. 外长们高度评价世界贸易组织(WTO)首届部长级会议圆满结束。他们一致认为,新加坡会议加强了世贸组织作为谈判论坛和推动全球贸易持续自由化的力量。他们强烈申明他们致力于全面执行乌拉圭回合协议,包括内置议程,以及新加坡部长级会议宣言,该宣言呼吁世贸组织所有成员,特别是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实现可持续增长. 部长们还呼吁 WTO 的普遍性以及将申请人迅速纳入 WTO 体系的必要性。部长们重申多边贸易体系的首要地位,并承诺确保区域贸易协定相互补充并符合世贸组织规则。部长们进一步表示,他们承诺在部长级建设性地参与世贸组织,并尽早解决世贸组织悬而未决的问题。他们期待 GATT 50 周年庆典和 1998 年 5 月的第二次部长级会议,这将在乌拉圭回合之后的贸易自由化势头的基础上再接再厉。
  2. 外长们承认贸易对东盟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为人权问题不应成为促进国家间自由贸易的条件。部长们认为这些问题应该在适当的论坛上处理。外交部长对该地区以外国家的州、省和其他地方当局以涉嫌侵犯人权和非贸易相关问题为由寻求对其他国家实施贸易制裁的新趋势表示关切。外长们指出,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国际贸易体系将受到损害。他们呼吁各国政府继续遵守世贸组织规则。
  3. 外长们还重申全力支持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并表示愿意与越南合作,为越南加入世贸组织的准备工作提供便利。
  4. 外长们高度重视将于1997年10月27日至28日在日内瓦举行的最不发达国家问题高级别会议。他们表示希望会议将有助于非洲和亚洲最不发达国家融入全球经济。

国际货币操纵

  1. 外长们对出于自利目的而协调破坏东盟货币稳定的努力表示严重关切,从而威胁到所有东盟经济体的稳定。他们呼吁进一步加强东盟合作,维护和促进东盟在这方面的利益。

东亚经济核心小组(EAEC)

  1.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潜在的 EAEC 成员之间日益加强的合作,并表示希望核心小组能尽快正式成立,以造福于其成员。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

  1. 外长们赞扬亚太经合组织为打造有利于所有成员的有意义的自由化承诺和经济合作所做的努力。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路径,以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包括早期自愿自由化。这些旨在降低该地区错综复杂的贸易和投资壁垒的自愿但果断的举措为在更加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中创造更多机会提供了动力。
  2. 外长们对亚太经合组织为提高管理和协调亚太经合组织各项活动的效率所做的努力感到进一步鼓舞。希望随着去年在马尼拉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发展合作框架,亚太经合组织能够在这一经济和技术合作议程中产生重点突出和可衡量的成果,以补充亚太经合组织利用议程并确保该地区的持续增长和公平发展。

41.外长们还重申全力支持越南加入亚太经合组织,相信越南的加入将为该论坛做出积极贡献。

亚欧会议(ASEM)

  1. 外方高兴地注意到,自第一届亚欧会议领导人会议以来,亚欧会议各领域的合作倡议越来越多。在部长级,这包括最近于 1997 年 2 月举行的外交部长会议 (FMM) 和即将举行的财政部长会议 (FinMM) 以及即将于 1997 年 9 月举行的经济部长会议 (EMM)。在新加坡举行的 FMM 上,部长们认识到亚欧会议活动长期有序、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外长们同意支持尽早制定亚欧合作框架,其中概述了亚欧会议在商定领域的合作原则和机制。
  2. 外长们表示支持1997年2月在FMM成立的设在新加坡的亚欧基金会,并指出第二次亚欧外长会议将于1999年上半年在德国举行。他们支持1998年在第二届亚欧会议上成立亚欧远景小组,希望第二届亚欧会议能够进一步发展更强大的亚欧伙伴关系,实现更大的增长,使两个地区互惠互利。亚欧之间的这些联系将促进两个地区的和平、可持续增长和共同繁荣。部长们对亚欧会议活动有助于加强两个地区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表示满意。在这方面,

职能合作

  1. 外长们对落实“更高水平职能合作框架”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在科技、环境、文化和信息、社会发展、毒品和麻醉品等领域开展了一批旗舰项目控制; 设立东盟奖项,由各委员会执行,并加大对功能性合作活动的宣传力度;成本分摊计划的实施和东盟秘书处职能合作局的加强。部长们呼吁职能合作委员会推进旗舰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同时考虑到合作主题:通过人类发展实现共同繁荣,技术竞争力和社会凝聚力。他们鼓励在东盟内部发展职能和经济合作机制的综合方法,包括东盟秘书处经济和职能局之间更密切的工作关系。

45.外长们同意设立东盟奖作为一个享有盛誉的奖项,该奖项将授予个人和组织,以表彰其为促进和发展旨在通过人类发展、技术竞争力共享繁荣的区域合作所做的杰出工作和贡献。和社会凝聚力。个人类别的东盟奖将包括奖牌、证书和 20,000 美元,而组织类别的奖项将包括奖杯、证书和高达 200,000 美元的赠款,用于研究、研究或由组织承担的项目。从 1998 年 12 月在越南举行的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开始,该奖项每三年在东盟政府首脑首脑会议期间颁发一次。

  1. 外长们强调需要保护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并表示支持东盟环境部长在菲律宾建立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中心的努力,并以此为契机东盟成立 30 周年。就此,外长们注意到,国际社会在第十九届全面审查和评估《21 世纪议程》执行情况的联大特别会议上,重申了对在里约设立的全球成员的承诺,以及对持续对话和为实现更有效和更公平的世界经济的需要而采取的行动,作为为实现环境和发展目标提供支持性国际气氛的一种手段。
  2. 外长们确认科技资源和能力以及竞争力在推动经济绩效和改善社会福祉方面的作用不断扩大,敦促通过考虑加强自力更生的机制,加强科技发展合作中的创新方法以发展本土技术和创新能力,促进私营和公共部门加强合作,并继续与对话伙伴积极合作。他们要求尽早启动和加快实施科技、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技术建设等旗舰项目,以应对提升产业竞争力、保持产业快速增长的挑战,和改善人类福祉。此外,部长们强调东盟的技术发展必须是环境可持续的、安全的和健全的。
  3.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信息部长的信息网络和服务已根据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要求进行更广泛宣传的任务,对东盟及其在成员国大众媒体中的活动进行了持续报道东盟及其活动。他们还指出,东盟文化和信息行动计划(1994-97 年)对提高公众对东盟的认识和形成共同的东盟认同感做出了重大贡献。部长们鼓励特别重视青年,并鼓励研究发展东盟卫星频道。
  4. 外长们欢迎在新加坡举行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达成的共识,重申成员承诺遵守国际公认的核心劳工标准,并承认国际组织(劳工组织)是处理这些标准的主管机构。他们重申了东盟劳工部长的立场,即贸易准入不应与特定国家的工人条件或劳工标准的实施水平挂钩。他们支持在成员国考虑批准所谓的核心或基本劳工标准之前对其进行彻底审查的观点。

ASEANWEB

  1.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 ASEANWEB 在向全球受众提供有关东盟发展的最新信息方面做出的巨大贡献。他们观察到 ASEANWEB 已成为有关 ASEAN 活动的主要信息来源,研究人员越来越多,私营部门和国际组织越来越感兴趣,要求 ASEANWEB 与其各自主页之间的相互超文本链接。部长们呼吁进一步发展东盟网站,以期为该领域已经取得的进展提供更大的推动力。

对外关系

  1. 认识到发展合作对加强区域合作的持续重要性,外长们对东盟对话伙伴在该领域的贡献表示赞赏。鉴于对话进程中经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增加以及将功能性合作提升到更高水平的必要性,部长们呼吁对话伙伴对贸易投资、市场准入和技术转让领域给予同等优先地位,作为以及科学技术、文化和信息、环境和社会发展。他们进一步强调需要持续合作解决跨国问题,包括打击恐怖主义、人口贩运、非法毒品和武器、海盗活动和传染病。
  2. 外长们重申在寻求东盟发展合作时的非歧视原则。在接纳新成员之后,鉴于发展援助需求的预期增加,部长们强调需要额外资金。
  3. 外长们鼓励基于共同的主要目标和规划主题,与对话伙伴探索联合规划方法,以扩大利益、提高效率并确保东盟发展合作实施的可持续性。
  4. 外长们注意到与东盟新的对话伙伴,即中国、印度和俄罗斯联邦举行了会议,并建立了各种机制和结构以促进更密切的互利合作。他们还指出,与巴基斯坦的部门对话关系是通过东盟秘书长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长之间的换文建立的。
  5. 外长们呼吁加强东盟与其他政府间区域组织的关系,包括经济合作组织(ECO)、海湾合作委员会(GCC)、中美洲国家、里约集团和南太平洋论坛。他们还欢迎东盟秘书处采取的举措,通过开展具体和面向行动的活动来加强与他们的联系。

东盟秘书长的选举

  1. 外长们同意向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推荐鲁道夫阁下的任命。C. Severino,菲律宾外交部副部长,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被任命为东盟秘书长。阿吉特·辛格,感谢他在东盟历史上重要发展时期对东盟事业的巨大奉献和对东盟秘书处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