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宪章在泰国获得批准,东盟秘书处,2008 年 9 月 17 日

东盟秘书长苏林比苏旺博士今天对泰国即将完成批准《东盟宪章》的消息表示欢迎。

使泰国政府能够跟进实施和遵守东盟宪章的立法已得到泰国参议院的批准,现正送交泰国国王陛下,供他在宣布加入前签署。法律。

素林博士说:“这是来自东盟现任主席国泰国的好消息。我相信这一发展会给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带来动力和鼓励,这两个国家仍在批准东盟宪章的过程中。”

“致力于到 2015 年建立东盟共同体的统一东盟愿景正变得越来越清晰,”苏林博士补充道。

他还乐观地表示,到 2008 年 12 月中旬在曼谷召开东盟峰会时,东盟领导人将能够庆祝东盟宪章生效,或至少庆祝宪章获得全面批准。

根据宪章第 47 条第 4 款,东盟宪章自第十次批准书交存东盟秘书长之日起第 30 天生效。

东盟 10 个成员国中的七个已经向秘书长交存了批准书。

印度尼西亚众议院和菲律宾参议院正在审议东盟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