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7 月 8 日至 10 日曼谷海关总署署长东盟第十一次会议的联合新闻声明

  1. 第十一次东盟海关总署署长会议于2003年7月8日至10日在泰国曼谷举行,由泰国海关总署署长查瓦立·塞塔梅特库先生主持。
  1. 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海关总署署长、专员和海关总署署长出席了会议。
  1. 泰国主管经济事务的副总理 Somkid Jatusripitak 博士阁下宣布会议开幕。Somkid Jatusripitak 博士阁下在主旨演讲中重申,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东盟国家之间更紧密的合作变得更加重要。东盟海关的一体化将有助于东盟经济体的繁荣和竞争力。区域海关合作旨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使东盟对投资者更具活力和吸引力。海关一体化不仅在提高税收和海关管理效率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而且在数据和信息管理以及海关活动的其他领域也发挥着核心作用。
  2. 东盟总干事和海关总署署长批准在将 CEPT 计划下的关税细目转换为东盟统一关税命名法 (AHTN) 时使用替代规则。替代规则在现有的 AHTN 编码基础上使用了一个额外的字母(从字母 A 到 F),其应用将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最终终止。该规则将使所有成员国能够实施 AHTN,而不是更晚比 2004 年 1 月 1 日。
  1. 在这次会议上,东盟海关总署署长批准了东盟清关后审计(PCA)手册和东盟海关估价指南(ACVG),以逐步协调该地区与海关估价相关的做法,以促进贸易便利化。这两份文件将用于协助东盟实施 PCA 和 WTO 海关估价协定,以实现更加透明和统一的海关惯例。
  1. 本着促进更快清关以促进贸易的精神,东盟海关总署署长批准了东盟货物清关单一窗口。东盟海关也采纳了建立东盟进出口报关单一格式,符合联合国布局键和单一行政文件(SAD)。
  1. 东盟海关总署署长还支持根据世界海关组织、联合国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建议,建立东盟电子海关,采用最新的技术解决方案。
  1. 东盟海关总署署长批准了东盟海关执法和互助公告,以促进信息交流并促进该地区自愿遵守东盟海关立法。它有助于更​​新前线海关官员更有效和高效的执法,更好的海关管理和保护东盟经济体的合法利益。
  1. 东盟海关总署署长举行首次中国-东盟海关磋商。东盟与中国的合作重点是落实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FTA),提高海关运作的有效性和效率,并通过人力资源开发提高海关的专业水平。
  1. 东盟海关总署署长还与日本举行了第五次磋商。东盟对日本政府,特别是日本海关关税局为东盟海关管理局的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赞赏。
  1. 东盟总干事欢迎私营部门与海关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合作的倡议,例如加快通关速度和建立东盟电子海关。他们对东盟企业对海关工作的支持表示赞赏,如大港网等在海关信息通信技术应用方面的支持,以及加强AFTA原产地规则的建议。马来西亚 ACCESS 项目的成功展示了东盟海关与商业伙伴关系在东盟地区的一个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