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宣言 第十三届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 万象,2000 年 12 月 11-12 日

  1.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和欧洲联盟(欧盟)于 2000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日在万象举行了由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共同主持的第 13 次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PDR) 和法国担任欧盟理事会主席。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联邦首次参加部长级会议。东盟和欧盟代表团团长名单分别见附件 1 和附件 2。[附件未附于本宣言。]我们就加强东盟-欧盟关系以及包括国际和地区政治、安全和经济问题在内的广泛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建设性的意见交流。会议是本着东盟-欧盟友好、相互理解和信任的精神举行的。
  2. 我们还欢迎柬埔寨王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加入1980年东盟与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合作协定,这将进一步加强东盟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合作。

东盟-欧盟关系-展望未来

  1. 回顾 1994 年在卡尔斯鲁厄和 1997 年在新加坡举行的 AEMM 达成的谅解,我们重申东盟是欧盟与亚洲合作与对话的基石,并坚信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在制定政策和协调东盟与欧盟未来合作方向。我们重申,我们将本着开放和伙伴关系的精神继续开展政治对话,并同意加强和深化现有合作,以造福东盟和欧盟及其各国人民。我们还同意有必要在双边基础上加强我们的关系,将此视为加强欧盟与东盟整体对话的一种方式。
  2. 我们注意到东盟和欧盟有着深厚的历史、经济、科学和教育联系。在此基础上,东盟与欧盟建立了基础广泛的伙伴关系,涵盖经贸联系、发展合作、政治安全对话以及人文交流。展望未来,我们一致认为有必要加强和扩大对话。

政治和安全问题

  1. 东盟和欧盟在各自地区乃至全球的安全与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我们讨论了东南亚、欧洲和亚太地区的政治和安全发展。我们就中东问题交换了意见。
  2. 欧盟向东盟通报了欧洲理事会在尼斯采取的重要步骤,其中包括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欧盟扩大和为扩大做准备的政府间会议。我们欢迎欧盟扩大进程,将其视为有助于和加强东盟-欧盟伙伴关系的一个因素。
  3. 东盟向欧盟通报了东盟内部的发展情况,特别是河内行动计划(HPA)的实施情况,以及组成东盟三驾马车的目的和程序;在加强《友好合作条约》(TAC)作为东南亚和平工具方面取得的进展,在实施《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SEANWFZ)方面取得的进展,所取得的进展和承诺有关各方尽快完成谈判并通过南海行为准则,以及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非正式峰会的成果。
  4. 我们同意更广泛地加强我们在地区安全领域的合作,特别是通过东盟地区论坛(ARF),我们认为东盟地区论坛是就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问题进行对话的重要论坛。我们强调建立信任措施(CBM)的重要性,这些措施已作为加强ARF进程的主要重点,并鼓励进一步努力加强CBM,并最终确定预防性外交的概念和原则。欧盟表示愿意与东盟分享这些领域的经验。
  5. 我们承诺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包括发展权和基本自由,铭记在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上所表达的普遍、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的特点。
  6. 我们坦率地讨论了缅甸的事态发展,包括国际劳工局理事会于 2000 年 11 月 16 日作出的决定。我们表示全力支持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拉扎利·伊斯梅尔先生所做的努力。特使,并希望他们为缅甸民族和解进程的积极发展做出贡献,包括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SPDC)、民盟和其他有关各方之间的早日对话。
  7. 我们强烈支持一个统一、民主和繁荣的印度尼西亚。我们欢迎印度尼西亚在“善治伙伴关系”框架内所做的努力。我们还重申支持印尼的稳定、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支持印尼通过对话与和解解决国内矛盾的努力。
  8. 我们决心看到东帝汶顺利完成向独立的平稳过渡,并在该地区取得应有的地位,并重申支持全面落实联合国安理会决议。1272 以及在和解、恢复和重建进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东帝汶过渡当局。我们支持国际社会与印尼共同努力,根据安理会决议,早日解决印尼东努沙登加拉省东帝汶难民问题。1319.
  9. 我们欢迎大韩民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DPRK)之间建立的直接对话以及由此产生的积极步骤。我们支持他们领导人于 2000 年 6 月在平壤举行的历史性首脑会议。我们鼓励他们为确保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所做的努力,并欢迎为执行《南北宣言》已经采取的步骤,包括人道主义问题、经济合作和军事对话问题和 CBM。我们期待在这些领域取得进一步进展,并强调朝鲜需要注意国际社会对核和弹道不扩散的关切。
  10. 我们讨论了巴尔干地区的事态发展,欢迎克罗地亚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民主变革,这为地区国家之间的和解与合作铺平了道路,并为该地区纳入该地区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欧洲主流。我们呼吁有关各方摒弃暴力和极端主义,继续支持巩固和平与稳定的努力。
  11. 我们讨论了中东局势。我们对近期发生的暴力事件,特别是当地过度使用武力和遭受苦难表示深切关注,敦促有关各方重启谈判进程。

经济问题

  1. 我们就两地的经济形势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交换意见。我们对 1999 年欧元的成功发行以及东盟的经济复苏表示欢迎。我们一致认为,在国家层面继续进行经济和金融改革以及在国际金融架构改革方面开展全球合作对于可持续经济复苏和防止危机再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识到两个区域集团的经济活力,并一致认为这强化了加强所有领域合作的理由。
  2. 我们回顾了东盟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在 2000 年 11 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非正式峰会上。我们注意到东盟继续坚定地致力于通过货物和服务、投资、工业和贸易的自由贸易来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我们欢迎东盟为融合新成员国所做的共同努力,包括通过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东西走廊、人力资源开发和东盟一体化倡议。
  3. 我们强调世贸组织在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繁荣和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支持尽早启动新一轮世贸组织贸易谈判,并同意需要一个广泛和平衡的议程,反映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我们还同意加快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越南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重要性。
  4. 我们表示支持继续合作,进一步减少非关税壁垒,以促进两个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我们还注意到,欧盟为包括柬埔寨王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内的 48 个最不发达国家的大多数产品提供免税进入欧盟市场的机会,并且正在考虑扩大这一利益的方式。
  5. 我们注意到油价波动对世界经济构成风险,特别是对严重依赖国际石油市场状况的经济体而言。我们欢迎产油国今年已经采取的增产措施。我们呼吁采取适当措施促进油价长期稳定,以促进可持续增长。

东盟与欧盟关系的未来。

  1. 我们重申致力于加强扶贫合作,特别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健康和环境保护以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农村和城市发展等领域,禁毒、能源、教育和文化。我们强调了大众参与的重要性,以及加强妇女和社会各界对在这些领域开展有效工作的作用的重要性。在这方面,我们欢迎位于文莱达鲁萨兰国的东盟-欧共体管理中心在促进两个地区之间的理解方面发挥的作用,特别是在东盟-欧盟合作框架内。
  2. 我们回顾了东盟-欧盟经济对话与合作的进展情况。我们认识到有必要扩大正在进行的对话的范围,以解决 1999 年 5 月在曼谷举行的 EC-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中涵盖的所有经济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强调有必要加快实施工作计划,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和标准、质量和合格评定方面,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来完成活动。我们同意定期举行东盟-欧共体非正式协调会议,确保工作计划迅速顺利实施。
  3. 我们欢迎自 1999 年 5 月在曼谷举行的上一次 JCC 会议以来在贸易领域采取的更密切合作的步骤,并注意到东盟和欧共体高级官员之间就市场准入和多边贸易问题进行的定期对话已于今年开始。我们还欢迎东盟经济部长与欧盟贸易专员于 2000 年 10 月 6 日在泰国清迈举行的会议,会上同意这两个地区将努力加强合作。我们表示希望此次对话将促进欧盟-东盟贸易和投资流动。我们仍然致力于通过多边和双边手段加强我们地区之间的贸易流动,并重申我们对进一步改善市场准入和逐步实现市场自由化的承诺。
  4. 我们注意到东盟和欧盟都面临着重要的内部挑战。对欧盟而言,这些挑战包括扩大规模、改进其决策过程、制定欧洲安全和国防政策以及完成经济和货币联盟 (EMU),而东盟正在应对持续经济改革、维持经济发展的挑战其新成员国的复苏和一体化。我们一致认为,在应对这些挑战时,东盟和欧盟必须继续向前看并向外看。重要的是,这两个地区应继续相互接触,并将这些挑战视为双方从彼此经验中受益的机会。
  5. 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等新经济领域为东盟和欧盟提供了巨大机遇。我们同意,东盟和欧盟可以通过电子-东盟-电子-欧洲联系共同努力利用这些机会。双方同意考虑在制定兼容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和缩小数字鸿沟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
  6. 我们注意到第四次东盟非正式峰会关于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参加亚欧会议的候选国的决定。
  7. 为了加强我们的关系,我们要求我们的高级官员为第一次专家组会议确定可能的合作领域,以分享我们应对全球化挑战的经验,包括其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
  8. 第十四次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将在欧洲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