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5 月 4 日,河内第 14 次东盟+3 财长会议联合部长声明

一、简介

  1. 我们,东盟、中国、日本和韩国(东盟+3)财政部长,在越南河内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由越南共和国财政部长 Agus DW Martowardojo 阁下共同主持印度尼西亚和日本财务大臣野田佳彦,新任东盟+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主任魏本华先生率先出席。亚洲开发银行(ADB)行长也出席了我们的会议。
  2. 我们就近期全球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我们的政策管理交换了意见。我们回顾了自上次会议以来区域金融合作的进展,包括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亚洲债券市场倡议(ABMI)和东盟+3研究小组。我们还讨论了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区域金融合作。

二、该地区最近的经济和金融发展

  1. 本地区经济在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后,由于国内需求旺盛、出口旺盛,经济增长保持韧性。但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国家的大宗商品和食品价格上涨导致通胀上升,资本大量流入等风险因素,使宏观经济政策管理任务复杂化,对本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构成挑战。中东和北非地区事件、日本地震对地区经济的影响等新的不确定因素也浮出水面。
  2. 在此背景下,我们决心对风险和脆弱性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保持警惕,并采取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我们确认促进财政稳健对可持续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我们重申加快和深化经济结构性改革,促进内需和就业,抵制保护主义,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在应对大量资本流动方面,我们一致认为,重要的是要综合采取宏观经济和其他政策,包括必要时采取宏观审慎措施。我们致力于加强区域宏观经济政策对话与合作,共同应对潜在风险。
  3. 在这方面,我们欢迎代表们在改进后的经济审查和政策对话(ERPD)下加深了关于该地区大规模资本流动和通胀压力的政策管理监督讨论。我们鼓励他们利用新成立的 AMRO 的投入。
  4. 我们高兴地注意到,2010年3月24日生效的CMIM协议为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背景下,我们重申致力于在未来几年进一步深化区域金融合作。

三、加强区域金融合作

[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

7、我们批准了《提高CMIM有效性的操作指南》,这是根据CMIM协议制定的货币互换操作手册,包括与IMF项目存在相关的CMIM启动过程。我们相信这些指南将有助于迅速、顺利地启动 CMIM 协议。

  1. 我们欢迎AMRO的成立,AMRO作为CMIM的监测单位,在区域经济监测和分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及早发现风险、迅速实施补救措施和有效决策。 CMIM。我们期待AMRO早日全面投入运营,并致力于推动AMRO平稳高效运行。我们指示代表们在下一次代表会议上审查 AMRO 的组织能力,以便 AMRO 能够充分实现其目标。我们还指示代表们开展一项研究,以加强AMRO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国际组织。
  2. 我们一致认为,在当前的全球金融环境下,危机是全球范围内发生的,并在短时间内蔓延。它证明了危机预防措施对于阻止传染的重要性。考虑到区域金融安排需要适应这种新环境,我们指示代表们开始研究为 CMIM 设计可能的危机预防功能,包括规模、与 IMF 的进一步合作以及 AMRO 的作用.

    [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组织(ABMI)]

  3. 我们欢迎去年11月设立信用担保和投资基金(CGIF),初始资本为7亿美元。我们期待 CGIF 及时启动担保业务,以支持该地区公司债券的发行和债券市场的发展。
  4. 我们欢迎东盟+3债券市场论坛(ABMF)取得的进展,该论坛是促进该地区跨境债券交易市场惯例标准化和监管协调的共同平台。我们认识到,自成立以来,它已成为该地区公共和私营部门债券市场专家的重要论坛。我们预计到 2011 年底将发布关于成员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的盘点报告。我们也认可区域结算中介机构(RSI)法律和监管可行性再评估技术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我们希望技术工作组继续对 RSI 的商业可行性研究进行重新评估。
  5. 我们认识到,ABMI 自 2003 年开展活动以来,为本地区发展高效、流动性强的债券市场做出了贡献,从而更好地利用本地区的大量储蓄来增加本地区的投资。鉴于该地区经济的显着发展,我们责成代表们讨论如何进一步加强 ABMI,重点是其目标、范围,包括资本市场和框架。

    [东盟+3研究组]

  6. 我们赞赏研究小组在 2010/2011 年就区域货币单位、突然的资本流动以及气候变化对该区域的财政和金融影响进行的三项研究所做的努力。我们通过了 2011/2012 年研究组活动的三个研究课题如下: (1) 应对东亚商品价格波动;(2) 银行业在东盟+3地区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和功能;(3) 区域金融安全网在全球架构中的作用。
  7. 我们承认,研究组调动民间研究人员和研究机构的知识和专长,在从中长期角度确定和探索可能的区域金融合作主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指示代表们研究如何进一步促进其活动并加强 ASEAN+3 官员与研究人员之间的互动。

    [ 未来区域金融合作领域 ]

  8. 我们认识到东盟+3金融合作在CMIM、ABMI、ERPD和RG等倡议下取得了显著成果。我们注意到东盟+3 金融合作未来重点工作组评估以往成就并提出新的优先领域,以将区域金融合作提升到更高和更具战略性的水平。我们责成代表们在亚行的适当支持下,在三个可能的未来合作领域开展研究;i) 基础设施融资,ii) 灾害风险保险,以及 iii) 使用当地货币进行区域贸易结算。

四、结论

  1. 我们认为,加强区域经济监测、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区域央行行长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可或缺。因此,我们欢迎各国央行行长的参与,从明年起,此次会议将成为“东盟+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
  2. 我们对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和日本政府作为2011年东盟+3财长进程共同主席国所做的出色安排表示赞赏。我们也感谢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为它的热情好客。
  3. 我们同意2012年在菲律宾会晤。柬埔寨王国和韩国将担任2012年东盟+3财长进程的共同主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