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组织与联合国携手促和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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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15 年 5 月 4 日 ——包括东盟在内的总共 18 个区域组织于 5 月 1 日至 2 日齐聚纽约,讨论如何加强与联合国 (UN) 在全球和平议程上的合作。

由联合国秘书长 (UNSG) HE Ban Ki-moon 主持的为期两天的务虚会重点关注调解、建设和平和和平行动三个主要领域。联合国秘书长强调了世界机构与区域组织之间伙伴关系的重要性,认为这是当今和平与安全格局的一个决定性特征。联合国秘书长表示:“这种合作是解决方案的核心,在这个威胁不断增加的瞬息万变的世界中变得更加重要。”

东盟秘书长黎良明阁下在讲话中强调,建设和维护和平一直是东盟存在的理由,也是东盟对东南亚地区的重大贡献。他重申,几十年来,东盟一直是联合国的长期和平伙伴。2011 年东盟-联合国全面伙伴关系联合声明明确概述了这种伙伴关系。

范秘书长在分享观点时提出,联合国与东盟的合作应集中在三个关键领域,即维护法治、加强区域组织的授权和能力,以及分享经验和最佳做法。杨明秘书长欢迎联合国主动提出支持东盟和平与和解研究所(AIPR),特别是在汇集专业知识以协助东盟开展和平与和解活动以及记录区域和平进程的最佳做法和经验教训方面。

此外,杨明秘书长表示,和平是一项需要培育的长期工作,为了巩固持久和平,冲突后建设和平必须是一个包容、全面和转型的进程。因此,他补充说,和平协议的实施应包含更广泛的安全概念,包括社会经济和发展计划、公平和包容性增长、社会正义和善治,以及宽容和适度。

最后,潘基文秘书长强调需要利用区域组织的比较优势,加强与联合国的战略协调,尤其是在危机的早期阶段。他特别强调,维持和平是一项国家、区域和全球行动,需要真正综合和多层面的方法,将安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权结合起来。他还强调需要更新全球和平行动伙伴关系,特别是联合国维和行动与区域伙伴之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