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报 第三次东盟政府首脑会议 马尼拉,1987 年 12 月 14 日至 15 日

第三次东盟政府首脑会议于 1987 年 12 月 14 日至 15 日在马尼拉举行。出席会议的有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和国家元首 HM Sultan Haji Hassanal Bolkiah;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苏哈托将军阁下;马来西亚总理拿督斯里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博士、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科拉松·阿基诺夫人阁下;新加坡共和国总理李光耀先生和泰王国总理普雷姆廷苏拉暖将军阁下。
会议在东盟成立二十周年之际举行,本着东盟传统的团结友好精神举行。
政府首脑发表了《1987 年马尼拉宣言》。
外长们签署了修改《友好合作条约》的议定书,以使东南亚以外的国家能够加入该条约。
政府首脑回顾了自 1977 年 8 月 4 日至 5 日在吉隆坡举行的第二次东盟政府首脑会议以来的国际政治和经济发展,并评估了这些发展对东盟未来方向的影响。他们还注意到 1976 年 2 月 24 日在巴厘岛通过的东盟协和宣言所体现的行动纲领的实施情况,并商定了推进东盟合作的新举措。
各国政府首脑一致认为,东盟已发展成为一个有活力和充满活力的组织,促进了区域合作与团结精神,并加强了国家和区域的复原力。他们指出,东盟也形成了独特的身份,并已成为共同解决地区和国际问题的有效工具。他们还指出,定期磋商使成员国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从而促进了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和泰王国政府首脑非常满意地注意到,自 1984 年以来,文莱达鲁萨兰国的成员身份为进一步发展和加强文莱达鲁萨兰国做出了贡献协会。政治发展
政府首脑欢迎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和苏联总书记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签署《消除中程和短程核导弹条约》,认为这是真正削减和裁军核武器的重要一步。他们表示希望这将导致就战略核武器达成进一步的协议,并为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的多边裁军谈判提供新的动力。他们进一步表示,希望两个超级大国之间加强合作、互谅互让的新氛围,有助于迅速、公正地解决东南亚、西南亚、中东和南部非洲长期存在的冲突和问题。
政府首脑确认,该地区各国的主要责任是通过更密切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合作,进一步加强国家和地区的复原力,以减少东南亚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并减弱实际冲突的影响.
政府首脑重申致力于实现东南亚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区。然而,最近影响区域和平与安全的事态发展虽然造成了某些障碍,但进一步突出表明必须以更大的活力和紧迫感来履行这一承诺。他们一致认为,东盟应加紧努力,早日实现和平、自由与中立区。
推动实现和平、自由和中立区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建立一个包括所有东南亚国家在内的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各国政府首脑指出,建立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是联合国批准的一项重要裁军措施。也将作为对区域努力实现的贡献。全面彻底裁军,作为促进东南亚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措施。政府首脑满意地注意到在实现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同意东盟应加紧努力,早日建立东南亚无核武器区,
政府首脑指出,越南入侵并继续占领柬埔寨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他们一致认为,应该加大力度解决柬埔寨问题。因此,他们重申东盟和绝大多数国家一再发出的呼吁,要求越南就柬埔寨问题的公正和持久解决方案进行认真的讨论,包括从柬埔寨全面撤军越南军队,以便允许柬埔寨人民行使自决权,柬埔寨成为一个中立、独立和不结盟的国家,不对邻国构成威胁。他们重申支持西哈努克亲王在这方面的努力,并欢迎最近在 Fere-en-Tardenois 举行的会议,
政府首脑指出,印度支那难民和流离失所者不断涌入东盟地区,给东盟第一避难国造成负担。这些难民的存在给东盟国家带来了政治、经济、社会和安全问题。政府首脑重申,东盟将继续与其他有关各方认真努力,寻求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呼吁越南和老挝在这些努力中给予充分合作。他们还呼吁安置国继续致力于印度支那难民的安置计划。
政府首脑们感兴趣地注意到南太平洋岛国希望主要通过南太平洋论坛建立区域特性和区域合作机制。他们还欢迎成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世界经济发展
在回顾1977年吉隆坡第二次政府首脑会议以来的经济发展情况时,各国政府首脑指出,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其特点是保护主义抬头​​、贸易严重失衡和贸易摩擦。他们还指出,全球经济环境带来了国际贸易增速放缓、汇率不稳定、外债问题以及外国投资和资金流向发达国家的分流。这些事态发展给包括东盟成员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困难。在这方面,政府首脑对工业国家股票市场最近可能威胁全球经济的发展表示关切。
政府首脑指出,在这个不利的世界贸易条件的特殊时期,东盟国家的出口产品越来越依赖外部市场,其构成一直在向有利于制成品的方向转变。他们指出,这种转变是在东盟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发生的。
各国政府首脑再次呼吁发达国家本着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精神,不要采取会阻碍东盟地区商品以未加工、半加工和加工形式进入市场的措施。他们表示支持关贸总协定下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针对初级商品世界价格下跌的问题,他们重申东盟有必要积极参与重新谈判,并在商品综合计划下启动制定具体的国际商品协定。
各国政府首脑敦促发达债权国及多边和区域金融机构通过积极寻求有效、现实、可持续和公正的解决方案,帮助减轻债务问题对债务国的不利影响。他们表示,债务问题的解决应立足于对债务国的适当债务减免,以确保符合其国家优先事项的合理经济增长率。
认识到外国投资作为资本流入和现代技术的有效来源的作用,政府首脑重申致力于促进东盟国家的投资机会,采取措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进入该地区,并鼓励内部投资-东盟投资。
政府首脑注意到东盟的某些变化为他们的国家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包括现代化计划。中国的崛起、东亚新兴工业国家的崛起、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经济问题、日本崛起为主要的资本供应国,以及人们对环太平洋地区日益增长的看法“未来区域”经济合作
各国政府首脑确认经济合作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
各国政府首脑一致认为,有必要加强东盟内部贸易合作以吸引外国投资,并同意作为长期目标,东盟应努力大幅扩大东盟内部贸易。据设想,到世纪之交,贸易项目价值的很大一部分应由优惠贸易安排 (PTA) 涵盖。因此,政府首脑同意以下建议,以在未来五年改进 PTA:a) 将个别成员国的排除清单减少到不超过贸易项目数量的 10%,并且不超过 50东盟内部贸易价值的百分比,同时争取更大程度地协调排除清单;
b) 将排除清单中的新项目分阶段纳入 PTA,给予它们至少 25% 的优惠幅度 (MOP);
c) 将已包含在 PTA 中的项目的 MOP 加深至 50%,基于每年 5 个百分点的全面减让或在五年结束时逐个产品减让总计 50%它们的组合;
d) 逐案降低原产地规则中的东盟含量要求,五年后进行审查。
e) 立即停止实施非关税壁垒 (NTB),并在马尼拉东盟峰会后谈判取消此类 NTB。
政府首脑指示东盟经济部长在五年期间对改进后的优惠贸易协定的进展情况进行年度审查,以使个别成员国能够做出必要的调整。他们同意,在五年期结束时,东盟将研究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改进 PTA 的可能性:a) 将更大比例的东盟内部贸易置于 PTA 之下,无论是在价值上还是在贸易项目数量上。
b) 深化已在 PTA 项下的 MOP;
c) 进一步完善原产地规则;d
) 在优惠的基础上实现更广泛的非关税壁垒回滚。
政府首脑赞赏地注意到,为了使 PTA 计划更加透明和可预测,成员国分发了各自的计划,以将新项目分阶段纳入 PTA 并深化对已包含项目的 MOP。
东盟经济部长签署了关于在东盟优惠贸易安排下延长关税优惠的改进议定书。
经济部长们还签署了一份关于立即实施停滞和取消非关税壁垒谈判的谅解备忘录。
考虑到成员国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关税结构,政府首脑同意某些成员国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分阶段参与改进后的 PTA。
政府首脑重申致力于东盟合作,以加速工业健康发展作为该地区的长期目标。他们重申东盟打算增加流入该地区的投资并提高东盟内部投资,到世纪之交至少达到外国投资总额的 10%。他们表示希望制造业增加值以每年百分之八的速度增长。
为实现这些目标,他们同意改进东盟工业合资企业(AIJV)计划,使其更灵活、实施更快、更具吸引力。通过以下方式向投资者提供:a) 通过预先批准的 AIJV 产品清单促进 AIJV 的建立;
b) 到 1990 年 12 月 31 日为止,将非东盟 AIJV 的股权从 49% 放开至 60%,每个参与的东盟国家只须持有至少 5% 的股权;c
) 扩大和深化该计划下的奖励和特权如下:- 将关税优惠幅度从最低 75% 深化至最低 90%。零关税的约束应被视为满足扩大最低 90% 的关税优惠幅度的要求;
– 对于无法提供互惠 MOP 的非参与国,规定优惠幅度 (MOP) 的豁免期从 4 年延长至最多 8 年;
– 如果 AIJV 产品是在具有本地内容计划的参与国制造任何产品的组成部分,则授予其本地内容认证;
– 自商业运营开始起四年内,不得将与 AIJV 产品类似的产品的参与国关税税率降低到低于批准 AIJV 产品时的现行水平;和
– 在倾销、不公平贸易行为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从参与国以外来源获得的类似产品的不合理定价的情况下对 AIJV 产品的保护,就好像 AIJV 产品位于参与国的机制谈判。 东盟外长们签署了经修订的东盟工业合资企业基本协议(BAAIJV)以实现上述变化。
东盟经济部长签署了保护和促进东盟投资的协议。
他们还同意采取措施鼓励更多的技术、专门知识和投资流入东盟地区。
他们一致认为,应更经常地继续就国家产业政策和计划交换信息的现有做法。
政府首脑同意加快金融和银行领域的合作,以支持和促进不断增长的东盟内部贸易和投资活动。他们赞成成立东盟再保险公司,这是东盟私营部门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将有助于在东盟保留再保险业务,并提升东盟在保险业的能力。他们欢迎于 1988 年年中成立公司的计划,初始授权资本为 100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300 万美元,由六位股东平分。
政府首脑指出,还采取了其他一些前瞻性措施,以加强东盟内部在金融和银行领域的合作。这些措施包括使用东盟内部避免双重征税公约模式,指导成员国与第三国谈判避免双重征税;东盟货币在东盟内部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自由化;通过培训计划提高东盟税务和海关行政人员的效率。
政府首脑同意,为加强商品领域的合作,东盟将采取联合行动解决结构性盈余问题,寻求更大的市场份额,发展本土资源型产业,并加强研发计划。他们还同意鼓励建立生产者协会、区域贸易协会和商品交易所。
鉴于服务贸易日益重要,政府首脑同意在该领域加强更密切的合作。
各国政府首脑认识到旅游业对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文化贡献及其作为东盟增长产业的持续潜力,宣布 1992 年东盟成立 25 周年为“访问东盟年”。他们同意 1988 年至 1992 年应作为促进和准备期,以鼓励东盟内部和东盟之间的旅行。他们决定,成员国应开展和实施具体的文化、体育和贸易活动,以支持“东盟旅游年”。他们同意成员国应:a) 促进东盟内部旅游,以促进东盟意识和东盟人民之间的人际关系;
b) 不仅要在每个国家开发旅游目的地,还要制定发展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行业的长期计划;
政府首脑同意,在能源问题上,东盟将继续在能源规划信息交流、技术转让、研发、人力培训、节约和效率以及勘探等领域寻求和加强区域能源合作。 、生产和能源资源的供应。
政府首脑注意到东盟在协调交通基础设施和通讯设施发展方面取得的实质性进展。他们一致认为,更高效的东盟交通和通讯系统可以促进和加速东盟经济增长和发展。
政府首脑同意通过鼓励东盟私营部门研究建立以下项目的可行性来促进航运联系:a) 一个使用现有运营商的东盟间散装池系统;
b) 经纪人电报系统,以促进船东和托运人之间就可用空间和货物交换信息;c
) 货运预订和货物集运中心将协助东盟托运人在其货物运输中获得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d
) 东盟私营部门也应该这样做。确定是否需要扩展航运服务,例如某些港口目前无法提供的点对点服务。
政府首脑指出东盟成员国之间在各种运输方式(公路、铁路、海运渡轮和航空)中建立新联系和加强现有联系的重要性,以形成东盟整体运输网络。
政府首脑同意敦促第三国捐助者和国际组织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以实施交通和通信项目,并在东盟国家建立相关的卓越中心。
政府首脑确认东盟在粮食、农业和林业领域合作的近期和长期目标是提高农业和林业部门人口的生活水平,维持基本农林商品的充足供应满足区域需求,缩小区域内农林结构差异。为实现这些目标,他们同意未来的合作努力应促进私营部门更多地参与东盟事业,并在人力资源开发(HRD)概念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农民、渔民和林业工人的发展。他们进一步同意,合作应涵盖通过私营部门参与和合资企业开展的创收活动,职能合作
在回顾东盟功能合作的进展时,政府首脑重申了他们在社会发展、文化和信息领域对东盟协和宣言的承诺。他们表示,东盟职能合作应继续努力加深对东盟理想的理解,以帮助实现东盟人民的政治和经济愿望。
为了增强区域认同感和归属感,政府首脑们呼吁采取系统的方法来同步和制定有关信息、教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案,以进一步加深人们对历史的了解、地理、自然环境和该地区的其他方面。
认识到人口与该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性,政府首脑呼吁更广泛和更多的人民参与,包括东盟议会间组织(AIPO)和东盟附属非政府组织(NGOS) ) 和政府间组织 (IGO),在东盟事业中。
政府首脑表示,他们希望东盟职能合作的目标是在持续提供所需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寻求不断改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和环境。为此,东盟应系统地将可持续发展原则融入发展的各个方面。
政府首脑还重申需要加强东盟内部在生物技术、材料科学和微电子领域的合作项目,以进一步促进自然资源的工业化利用,提高该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
各国政府首脑赞扬为加强药物管制政策以减少药物供需、提高区域药物滥用预防和治疗以及相关法律执法方面的培训和研究能力而作出的努力。
各国政府首脑一致认为,东盟应利用妇女的潜力和能力,确保她们最大限度地参与该地区的未来发展。
政府首脑还同意,应利用青年的潜力,通过实施东盟青年计划确保他们参与区域发展。他们敦促创造机会,使青年能够自力更生。
政府首脑确认有必要让东盟社会各部门和各层级积极参与促进卫生、药物滥用预防、环境管理、劳动法、人口、儿童生存和福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计划、新闻信息等领域的合作和文化交流。
各国政府首脑进一步同意,人力资源是东盟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呼吁发展与全球科技快速进步相适应的智慧和生产力的劳动力以及东盟自身科学创造力的发展和技术。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国政府首脑一致认为,东盟必须在该地区发展强有力和高效的公共行政,以确保该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之间的平衡和系统协调。与对话和其他国家的关系
政府首脑表示,自上次政府首脑会议以来,东盟与澳大利亚、加拿大、欧洲共同体、日本、新西兰和美国在政治、经济、贸易、发展以及社会和文化合作,同时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UNDP) 保持合作关系。
政府首脑同意,虽然目前东盟与其对话伙伴的合作范围广泛,但应更加重视协会特别感兴趣的领域,例如市场准入、贸易和旅游促进、投资、资源流动、工业发展、技术转让、人力资源开发和支持东盟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GATT) 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 等国际论坛中的立场。他们认识到东盟和东盟私营部门发挥的重要作用。改善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对话伙伴,从而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对话进程。
关于与对话伙伴的发展合作,政府首脑一致认为,应开展区域性的中长期项目,未来合作项目应侧重于贸易、旅游和投资促进、科学技术、交通运输、机构联系和人力资源开发。他们还同意应鼓励私营部门感兴趣的项目,例如贸易、旅游和投资促进、交易会和商业理事会活动。
政府首脑同意东盟应探讨与更多第三国或国家集团和国际组织/机构建立可能的关系。然而,这种关系不需要达到完全对话的状态。东盟合作机制
如有必要,政府首脑同意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会议。为加强协调,必要时可举行外长和经济部长联席会议。他们认为,东盟的组织结构。应不断改进,以提高其有效性。致谢
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的政府首脑表示衷心感谢菲律宾总统作为会议主席为会议提供方向和指导,并对政府和人民表示感谢和赞赏感谢菲律宾对他们的热情款待以及为会议提供的出色安排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