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协和宣言,印度尼西亚巴厘岛,1976 年 2 月 24 日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马来西亚总理、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新加坡共和国总理和泰王国总理:

重申 对万隆、曼谷和吉隆坡宣言以及联合国宪章的承诺;

努力 促进成员国人民的和平、进步、繁荣和福祉;

承诺 巩固东盟的成就,扩大东盟在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领域的合作;

特此声明:

东盟合作在追求政治稳定的过程中,除其他外,应考虑以下目标和原则:

  1. 每个成员国和东盟地区的稳定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贡献。每个成员国都决心消除颠覆对其稳定构成的威胁,从而加强国家和东盟的复原力。
  2. 成员国应单独和集体采取积极步骤,早日建立和平、自由和中立区。
  3. 消除贫困、饥饿、疾病和文盲是成员国的首要关切。因此,他们应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合作,特别重视促进社会正义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 自然灾害和其他重大灾难会阻碍成员国的发展步伐。他们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处于困境的成员国提供救济援助。
  5. 成员国应在其国家和区域发展计划中采取合作行动,尽可能利用东盟地区的可用资源,扩大各自经济的互补性。
  6. 成员国本着东盟团结的精神,在解决区域内分歧时应完全依靠和平进程。
  7. 成员国应单独和集体努力,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有利于促进东南亚国家间和平合作的条件。
  8. 成员国应在互利关系的基础上,按照自决、主权平等和不干涉的原则,大力培养区域认同意识,尽一切努力创建一个受到所有人尊重和所有国家尊重的强大东盟共同体。干涉各国内政。

并特此采纳

以下行动纲领作为东盟合作的框架。

A. 政治

  1. 必要时举行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
  2. 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3. 尽快以和平方式解决区域内争端。
  4. 在可能的情况下立即考虑承认和尊重和平、自由和中立区的初步步骤。
  5. 完善东盟机制,加强政治合作。
  6. 研究如何发展司法合作,包括东盟引渡条约的可能性。
  7. 通过促进观点的统一、立场的协调以及在可能和可取的情况下采取共同行动来加强政治团结。

B. 经济

  1. 基本商品合作,特别是食品和能源i) 成员国应相互协助,优先考虑各自国家在危急情况下的需求供应,并优先从成员国采购基本商品,特别是基本商品的出口食品和能源。ii) 各成员国还应加强该地区各成员国在基本商品特别是食品和能源生产方面的合作。
  2. 工业合作i) 成员国应合作建立大范围的东盟工业厂房,特别是满足地区对基本商品的需求。 ii) 应优先考虑利用成员国现有材料,有助于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外汇收入或节省外汇并创造就业的项目。 Cooperation in Tradei) 成员国应在贸易领域进行合作,以促进新的生产和贸易的发展和增长,改善各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维护和增加他们的对外贸易。汇兑收益和储备。 ii) 成员国应在任何特定时间适当的基础上,在成员国一致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多轮谈判,逐步建立优惠贸易安排作为长期目标。 iii) 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扩大应通过基础商品合作,特别是食品和能源领域的合作以及东盟工业项目的合作来促进。 iv) 成员国应加快共同努力,通过寻求消除这些市场的所有贸易壁垒、开发这些产品的新用途并采取共同的方法和行动来应对东盟以外的原材料和成品市场准入区域集团和个体经济力量。 v) 这种努力还应导致技术和生产方法领域的合作,以增加产量和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以及开发新的出口产品以实现出口多样化。
  3. 共同解决国际商品问题和其他世界经济问题 i) 东盟贸易合作的原则也应优先体现在共同解决国际商品问题和其他世界经济问题,如国际贸易体制改革、改革在联合国等相关多边论坛就国际货币体系和实际资源转移问题进行磋商,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作出贡献。ii) 成员国应通过包括缓冲库存计划在内的商品协定和其他方式,优先稳定和增加其生产和出口的商品的出口收入。
  4. 经济合作机制部长级会议应定期或在认为必要时举行,以便:i) 制定建议供成员国政府考虑,以加强东盟经济合作;ii) 审查商定的东盟经济合作计划和项目的协调和实施;iii) 作为协调区域发展的一个步骤,就国家发展计划和政策交换意见和磋商;iv) 履行成员国政府同意的其他相关职能。

C. 社交

  1. 社会发展领域的合作,重点是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人口的福祉,通过扩大生产性就业和公平报酬的机会。
  2. 支持东盟社区所有部门和各级,特别是妇女和青年积极参与发展努力。
  3. 加强和扩大现有合作以解决东盟地区人口增长问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与适当的国际机构合作制定新战略。
  4. 加强成员国之间以及与相关国际机构在预防和根除滥用麻醉品和非法贩运毒品方面的合作。

D. 文化和信息

  1. 介绍东盟、其成员国及其国家语言的研究,作为成员国学校和其他学习机构课程的一部分。
  2. 支持东盟学者、作家、艺术家和大众媒体代表,使他们能够在培养区域认同感和友谊感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 通过国家研究所之间更紧密的合作促进东南亚研究。

E. 安全

成员国之间根据彼此的需要和利益,在安全事务上继续在非东盟基础上开展合作。

F. 东盟机械的改进

  1. 签署关于成立东盟秘书处的协议。
  2. 定期审查东盟组织结构,以提高其有效性。
  3. 研究东盟新宪法框架的可取性。

1976 年 2 月 24 日,在巴厘岛的登巴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