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报 第一次东盟政府首脑会议 巴厘岛,1976 年 2 月 23 日至 24 日

  1.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苏哈托将军阁下、马来西亚总理拿督侯赛因翁阁下、菲律宾共和国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阁下、新加坡共和国总理李光耀阁下、 1976 年 2 月 23 日至 24 日,泰王国总理阁下库克里·巴莫在巴厘岛的登巴萨会面。
  2. 会议本着东盟传统的友好和亲切精神举行。
  3. 他们回顾了东盟自 1967 年成立以来的活动,对其进展表示满意,尤其是在培养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团结精神方面。
  4. 他们讨论了影响东盟地区的事态发展。他们重申各自政府决心继续致力于促进东南亚的和平、稳定进程,从而为世界和平与国际和谐作出贡献。为此,他们表示愿与本地区其他国家发展富有成果的关系和互利合作。他们表示希望其他大国奉行有助于实现东南亚和平、稳定与进步的政策。
  5. 会议讨论了加强成员国之间合作的方式方法。他们认为,成员国必须迈向更高层次的合作,特别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领域的合作。
  6. 关于自由中立和平区,政府首脑对在制定初步必要步骤以确保承认和尊重该区的努力中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他们指示要继续这些努力,以实现早日成立。
  7. 两国政府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8. 他们还签署了《东盟协和宣言》。
  9. 为了促进成员国之间更密切的经济合作,他们同意于 1976 年 3 月在吉隆坡召开经济部长会议,审议为执行东盟政府首脑会议有关事项的决定而采取的措施的经济合作。
  10. 他们还同意经济部长会议将特别讨论以下问题:

    • 成员国在自然灾害、重大灾难、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短缺等危急情况下应优先满足本国粮食和能源需求的机制,并优先从其他国家采购出口产品成员国。
    • 为加强基本商品特别是食品和能源生产方面的合作而采取的措施。
    • 制定适当措施,启动建立东盟大型工业项目的合作行动。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可以考虑的一些东盟工业项目的例子有尿素、过磷酸钙、钾肥、钾碱、石化、钢铁、纯碱、新闻纸和橡胶产品。会议还将审议其他项目。
    • 将在优惠贸易安排中采用的工具,以促进东盟成员国之间基本商品贸易的扩大,特别是食品和能源以及东盟工业项目的产品。这些文书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长期数量合同,
      • b.以优惠利率购买金融支持,
      • c. 政府实体优先采购,
      • d. 关税优惠的延伸,以及
      • e.商定的其他措施。
      • v. 制定解决国际商品和其他经济问题的联合方法,通过商品协议,包括黄油计划和其他方式,优先稳定和增加东盟商品的出口收入。
  11. 外长们签署了关于成立东盟秘书处的协议。政府首脑注意到提名 Hartono Rekso Dharsono 先生为东盟秘书处秘书长。
  12. 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的政府首脑热烈赞赏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出色地主持会议,并对印度尼西亚传统的热情好客和为会议所做的出色安排表示感谢他们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