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国际能源署能源合作纪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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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 和国际能源署 (IEA) 就区域和全球能源优先事项开展了广泛合作。东盟 IEA 的合作涵盖了能源系统的所有方面,涉及所有燃料和所有技术,包括对能源安全、电力供应可靠性和贸易、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能源效率等关键主题的技术援助和分析。

这种关系随着 2011 年 9 月在斯里巴加湾市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MoU) 而正式确立。自那时以来,东盟和国际能源署一直携手合作,新加坡作为东盟-国际能源署能源合作的国家协调员,负责实施《2010-2015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APAEC) 和《2016-2016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中规定的活动2025 年,包括 2018 年东盟-IEA 能源投资和融资能力建设路线图。自 2011 年以来,在能源安全、能源效率、清洁能源、能源投资和脱碳领域实施了 40 多项活动和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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