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合作联合声明 1999 年 11 月 28 日

  1. 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日本、大韩民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及马来西亚总理在马尼拉举行的东盟+3 峰会上的特别代表对两国关系的迅速发展表示满意。
  2. 他们注意到东亚加强互动和密切联系的光明前景,并认识到这种日益增长的互动有助于增加彼此合作与协作的机会,从而加强促进东亚和平、稳定与繁荣的必要因素。该区域。
  3. 考虑到新千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全球化和信息时代地区日益相互依存,他们同意促进对话,深化和巩固集体努力,以促进相互理解、信任和睦邻友好东亚和世界的友好关系、和平、稳定与繁荣。
  4. 在此背景下,他们强调致力于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公认的和平原则处理相互关系。国际法。
  5. 回顾东盟、中国、日本和大韩民国领导人在 1998 年 12 月于河内举行的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上关于举行定期会议的重要性的决定,并认识到东亚愿景小组正在进行的努力,他们同意加强这一对话进程并加强合作,以期在共同关心和关心的优先领域推进东亚合作,同时应对未来的挑战。
  6. 在此背景下,他们强调致力于在现有的磋商与合作进程的基础上,以及在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共同努力,特别是:

    1. 经济合作,他们同意加强努力,加快贸易、投资、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技术合作,促进工业和农业合作,加强中小企业,促进旅游业,鼓励积极参与增长区的发展在东亚,包括湄公河流域;通过考虑诸如东亚商业理事会和针对主要区域行业的行业特定商业论坛等网络倡议,促进私营部门更广泛地参与经济合作活动;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强合作,是东亚经济持续增长和防止经济危机重演不可或缺的保障。
    2. 在 货币金融合作方面,双方同意就共同关心的金融、货币和财政问题加强政策对话、协调与协作,首先侧重于宏观经济风险管理、加强公司治理、监测区域资本流动、加强银行业和金融业等相关问题。金融体系,改革国际金融架构,通过东盟+3框架加强东亚的自助和支持机制,包括东盟+3金融与中央银行领导人和官员正在进行的对话与合作机制;
    3. 在 社会和人力资源开发方面,他们一致认为,通过减轻东亚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差距,社会和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东亚持续增长的重要性。在这方面,他们同意通过建立人力资源开发基金和东盟社会安全网行动计划,加强在实施东盟人力资源开发倡议等领域的合作;

      • 在科技发展领域 ,双方同意加强在这些领域的合作,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东亚经济发展和持续增长;
      • 在文化和信息领域,他们同意加强区域合作,向世界其他地区展示亚洲观点,加紧努力加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促进文化理解、善意与和平,重点是东亚文化的优势和优点,并认识到该地区的优势部分来自其多样性;
      • 在发展合作方面,他们一致认为,在实施河内行动计划以促进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技术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以期实现长期目标方面,为东盟努力提供和扩大支持的重要性-该地区的长期经济和政治稳定;
      • 在政治安全领域,双方同意继续开展对话、协调与合作,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共同打造东亚持久和平与稳定;
      • 在跨国问题上 ,双方同意加强合作,解决东亚地区共同关心的问题。
  7. 注意到他们的共同努力和合作议程如何支持和补充各种多边论坛的倡议,领导人同意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和东盟地区论坛等各种国际和地区论坛中的协调与合作,以及在区域和国际金融机构。
  8. 决心在各个领域实现东亚合作,他们责成相关部长通过现有机制,特别是他们的高级官员,监督本联合声明的实施。他们同意于2000年在泰国曼谷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后举行东盟+3外长会议,以审查该联合声明的执行进展情况。
  9. 最后,他们表达了进一步深化和扩大东亚合作的更大决心和信心,以取得切实成果,对东亚人民的生活质量和该地区在 21 世纪的稳定产生切实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