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东盟联合反恐宣言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齐聚斯里巴加湾市,参加第七届东盟峰会,

回顾 1997 年 12 月在吉隆坡举行的第二次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同意采取坚决严厉的措施打击跨国犯罪,

重申我们在确保我们各自国家和地区的和平与进步发展方面的首要责任,

深切关注恐怖主义对区域和国际和平与稳定以及经济发展构成的巨大挑战,

强调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以应对我们面临的挑战的重要性,

特此,

明确最强烈地谴责 2001 年 9 月 11 日在纽约市、华盛顿特区和宾夕法尼亚州发生的骇人听闻的恐怖主义袭击,并将此类行为视为对人类的攻击和对我们所有人的袭击;

向美利坚合众国人民和政府以及世界各国的受害者家属,包括我们国民的家属,表示我们最深切的同情和哀悼;

将各种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行为,无论何时何地,由何人所为,视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重威胁,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来保护和捍卫所有人民以及世界的和平与安全;

拒绝任何将恐怖主义与任何宗教或种族联系起来的企图;

认为恐怖主义是对实现东盟和平、进步与繁荣以及实现东盟 2020 年愿景的直接挑战;

承诺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特别是考虑到联合国所有相关决议的重要性,打击、防止和制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行为;

确保在遵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区域一级打击恐怖主义的所有合作努力都应考虑根据该区域和每个成员国的具体情况采取的联合实际反恐措施;

再次承诺执行旨在提高我们人民福祉的有效政策和战略,这将是我们国家对打击恐怖主义的贡献;

请注意,为此目的,东盟建立了打击跨国犯罪的区域框架,并通过了东盟行动计划,该计划概述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跨国犯罪的连贯区域战略;

完全批准2001 年 10 月举行的第三次东盟跨国犯罪问题部长会议(AMMTC)提出的以恐怖主义为重点并在各级有效处理该问题的倡议,并批准召开特设专家组会议和 SOMTC 特别会议以及将重点放在恐怖主义上的 AMMTC;

热烈欢迎马来西亚提出于 2002 年 4 月主办关于恐怖主义问题的特别 AMMTC。这次会议将代表东盟响应联合国关于加强协调国家、次区域和国际努力以加强全球应对恐怖主义的号召迈出的重要一步这一对国际安全的严重挑战和威胁;

为进一步加强东盟的反恐努力,我们责成我们的有关部长落实本宣言,通过采取以下额外的实际措施推进东盟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

  1. 审查和加强我们打击恐怖主义的国家机制;
  2. 呼吁早日签署/批准或加入包括《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在内的所有相关反恐公约;
  3. 深化我们一线执法机构在打击恐怖主义和分享“最佳实践”方面的合作;
  4. 研究有关国际反恐公约,以期与东盟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机制相结合;
  5. 加强信息/情报交流以促进信息流动,特别是关于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他们的行动和资金来源的信息,以及保护生命、财产和所有旅行方式安全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
  6. 加强AMMTC与东盟其他相关机构在打击、预防和制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行为方面的现有合作与协调。将特别注意寻找打击恐怖组织的方法,支持基础设施和资金,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7. 制定区域能力建设计划,以加强东盟成员国现有的调查、侦查、监测和报告恐怖行为的能力;
  8. 在东盟+3、东盟对话伙伴和东盟地区论坛(ARF)等现有框架内,讨论和探索增加东盟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和参与的实际想法和举措,包括区域外合作伙伴,使打击恐怖主义是一项真正的区域和全球努力;
  9. 加强双边、地区和国际合作,全面打击恐怖主义,申明联合国应在国际层面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东盟领导人,承诺继续处理此事,并呼吁其他地区和国家与东盟在全球反恐斗争中合作。

2001 年 11 月 5 日在文莱达鲁萨兰国斯里巴加湾市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