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东盟+印度峰会主席声明,2004 年 11 月 30 日,万象

“深化东盟-印度伙伴关系”

  1. 东盟领导人与印度共和国总理曼莫汉·辛格博士阁下举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他们祝贺辛格总理就任总理,欢迎他首次出席东盟-印度峰会。
  2. 我们就地区和国际政治经济问题、深化东盟-印度伙伴关系的途径以及未来关系方向等共同关心的各种问题举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议。
  3. 我们认识到印度在联合国及其机构和其他多边论坛的重大国际经济和政治事务中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我们同意在主要地区和国际论坛上开展互利合作,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确保公平分享利益。我们注意到印度旨在与主要大国和其他国家建立更密切和更友好关系的外交政策举措。
  4. 印度领导人欢迎东盟领导人通过万象行动计划(VAP)以实现东盟2020年愿景和东盟协和宣言二的目标。印度表示支持实施 VAP 下的活动和项目。
  5. 我们承认,我们社会的多元化和多文化性质取决于宽容、和平共处和相互尊重我们多样性的精神。我们一致认为,基于长期密切的历史和文化联系,加强我们的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6. 我们对2002年在柬埔寨和2003年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两届东盟-印度首脑会议以来东盟-印度关系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我们签署了“东盟-印度和平、进步与共享繁荣伙伴关系”,并通过了扩大和深化我们在新世纪的伙伴关系和合作的行动计划。
  7. 我们承认伙伴关系的签署、印度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东盟-印度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联合声明》的通过,体现了我们推动两国关系朝着更加友好的方向发展的决心和承诺。实质性、全面和有目的性地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促进共同的经济繁荣与发展。
  8.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印度贸易谈判委员会关于建立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区(FTA)的谈判迄今取得的进展,这是实施《东盟-印度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的一部分去年在巴厘岛签署了经济合作协议。我们期待早日结束这些谈判。我们认识到,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将为加强和提升两个地区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创造新的机遇。
  9. 我们注意到东盟和印度已就早期收获计划(EHP)的临时原产地规则达成一致。临时原产地规则将基于 40% 的附加值的一般规则和东盟提议的最小流程清单,受制于合理的简短产品清单,其中产品特定规则将及时协商并相互商定2005 年 4 月 1 日之前实施 EHP。原产地规则的细节将由东盟-印度贸易谈判委员会制定。
  10. 东盟领导人对印度对CLMV的支持和单方面让步表示衷心感谢,希望CLMV进一步得到印度的持续合作和帮助,以有效缩小东盟成员国之间以及东盟与东盟之间的发展差距。外面的世界。在这方面,印度提出为社会和发展项目提供优惠贷款。
  11. 东盟领导人欢迎2004年10月19日至21日在印度召开的第三届东盟-印度商业峰会,并对峰会取得的成果感到高兴。我们还注意到印度在我们上次印度尼西亚峰会上提出的开放天空政策提议方面取得的进展。
  12. 我们注意到南亚、东南亚和东亚的区域贸易安排是亚洲更广泛经济和发展合作的基石,并承认东盟和印度合作可以为将这些区域贸易安排联系在一起做出巨大贡献促进亚洲经济增长和繁荣。
  13. 东盟领导人感谢印度支持实施东盟一体化倡议(IAI)下的项目,特别是支持在每个 CLMV 建立创业发展中心(EDC),旨在促进在创业和熟练劳动力发展领域的能力建设,以及在各自国家和地区培育中小企业、贸易和投资。第 10 届东盟首脑会议期间在万象开设了第一个 EDC,类似的 EDC 将于 2005 年在柬埔寨、缅甸和越南开设。
  14. 东盟领导人欢迎印度继续支持东盟成员国能力建设,特别是人力资源开发。东盟领导人欢迎印度领导人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技术、空间技术和应用领域合作的建议,包括遥感、农业、卫生和医药。
  15. 东盟领导人祝贺印度发起并成功组织了东盟-印度汽车拉力赛,该拉力赛于 2004 年 11 月 22 日在印度古瓦哈提开始,将在印度尼西亚巴淡岛结束。我们于 2004 年 11 月 30 日正式宣布在万象举行集会,并指出集会已经引起了公众对东盟-印度关系的认识,并将促进互联互通,特别是公路运输,加强贸易、投资、旅游和人民之间的联系东盟国家和印度。东盟领导人注意到印度提出定期联合组织集会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