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计划

介绍


在巴厘岛举行的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领导人通过了《东盟第二协定宣言》(Bali Concord II),其中规定建立东盟共同体的三大支柱:东盟安全共同体、东盟经济共同体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


这三大支柱应以平行和平衡的方式发展和实施。


认识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之间的紧密联系,东盟安全共同体承认全面安全的原则,并致力于解决建设东盟共同体的广泛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问题。人们还认识到,政治和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发展差距缩小、贫困消除和社会差距缩小将构成可持续发展的 ASC 的坚实基础,因为它遵循全面安全的原则。


东盟安全共同体的实现,将确保地区国家在公正、民主、和谐的环境中相互和平相处,并与世界和平共处。ASC 将基于国家间关系中良好行为的共同规范和规则;有效的冲突预防和解决机制;和冲突后建设和平活动。


ASC 促进与东盟 2020 年愿景一致的东盟范围内的政治和安全合作,而不是国防协定、军事联盟或联合外交政策。ASC 行动计划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合作相辅相成,同时承认成员国奉行各自外交政策和国防安排的主权权利。在应对未来的安全挑战时,东盟成员国有责任加强该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安全,使其免受任何形式或表现的外国军事干涉。


ASC 应为进一步促进更广泛的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做出贡献。在这方面,东盟安全委员会是开放和外向的,与东盟的朋友和对话伙伴一起促进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ASC 将反映东盟决心以适合所有人的步伐推进东盟地区论坛 (ARF) 的各个阶段。在这方面,东盟合作论坛将加强东盟在ARF中的推动力作用。


自 1967 年成立以来,东盟作为一个东盟大家庭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的信心和成熟度不断提高。因此,ASC 过程应是渐进的。这一进程应以不干涉、基于共识的决策、国家和地区弹性、尊重国家主权、放弃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和平解决分歧和争端等既定原则为指导成为东盟合作的基础。东盟应加强现有举措,推出新举措并制定适当的实施框架。


ASC 维护现有的东盟政治工具,例如 ZOPFAN 宣言、TAC 和 SEANWFZ 条约,这些工具将在建立信任措施、预防性外交和解决冲突的方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原则。


东盟应探索实施行动计划的创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个部分:政治发展、规范的制定和分享、冲突预防、冲突解决、冲突后和平建设和实施机制。提供了一份活动领域清单,该清单并非详尽无遗,以确保为建立东盟安全共同体而进行的协调合作进程。


一、政治发展


《巴厘协定二》设想的东盟安全共同体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将东盟的政治和安全合作推向更高水平。


为实现这一目标,东盟成员国应促进政治发展,支持东盟领导人的共同愿景和共同价值观,以实现该地区的和平、稳定、民主与繁荣。这是最高的政治承诺,将成为东盟政治合作的基础。为了更好地应对东盟各成员国内部的新动态,东盟应培养这种共同的社会政治价值观和原则。在此背景下,东盟成员国不应容忍违宪和不民主的政府更迭或利用其领土进行任何破坏其他东盟成员国和平、安全与稳定的行为。


有利的政治环境将确保该地区的持续和平、安全与稳定,成员国应完全依靠和平进程来解决区域内分歧和争端,并认为它们各自的安全从根本上联系在一起并受地理位置、共同愿景和目标。


二、规范的形成和共享


制定和分享规范旨在实现东盟共同体成员共同遵守良好行为规范的标准;巩固和加强东盟的团结、凝聚力与和谐(“我们的感觉”);为在东南亚建设一个民主、宽容、参与和透明的社区做出贡献。


这些规范制定活动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不结盟;


2. 培养东盟成员国面向和平的态度;


3. 以非暴力方式解决冲突;


4、东南亚放弃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避免军备竞赛;和


5. 放弃威胁或使用武力。


因此,东盟成员国应参与加强 1967 年东盟宣言、ZOPFAN、TAC 和 SEANWFZ 制度、制定区域法律框架以及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等活动。


三、冲突预防


TAC 是规范国家间关系的关键行为准则,也是促进该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的外交文书,根据 TAC 中包含的原则,预防冲突的目标应为:


1. 加强社区内的信心和信任;


2. 缓和紧张局势,防止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非东盟国家之间发生争端;和


3. 防止现有纠纷升级。


东盟成员国应通过加强信任措施加强安全合作;开展预防性外交;解决悬而未决的区域问题;加强在非传统安全问题上的合作。


四、解决冲突


至关重要的是,任何涉及东盟成员国的争端和冲突都必须本着促进该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的精神以和平方式解决。东盟成员国在继续运用国家、双边和国际机制的同时,努力在政治和安全领域利用现有的地区争端解决机制和进程,创新方式包括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安排,更好地服务于他们的利益以及所有成员的集体利益,以维护和平与安全。


五、冲突后建设和平


冲突后建设和平旨在为冲突地区的可持续和平创造必要条件,并防止冲突死灰复燃。这是一个涉及跨广泛问题的广泛机构间合作与协调的过程。东盟与冲突后建设和平有关的活动应包括建立适当的机制和调动资源。作为一个东盟大家庭,成员们应该在冲突后建设和平的努力中相互帮助,例如人道主义救济援助、重建和恢复。


六、实施机制


为确保本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将采取以下措施:


1. AMM应采取必要的后续措施实施本行动计划,包括与东盟其他相关部长级机构进行磋商和协调;酌情成立专责小组;每年向东盟峰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以及酌情采取新措施和活动加强东盟安全共同体;


2. AMM 应对本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审查。AMM 应在其会议议程中永久列入题为“实施 ASC 行动计划”的议程项目;和


3. 东盟秘书长应协助东盟主席国监督和审查本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


七、活动领域

为到 2020 年实现东盟安全共同体,东盟应努力实施下列附件中的活动领域 。众所周知,其中一些活动已经在进行中,并处于不同的实施阶段。将来还可以开展其他活动。东盟将尽一切努力尽快开展获得共识支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