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能源安全宿雾宣言,菲律宾宿务,2007 年 1 月 15 日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澳大利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日本、大韩民国和新西兰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在第二次东2007 年 1 月 15 日在菲律宾宿雾举行的亚洲峰会;

认识到 全球化石能源储量有限、世界燃料油价格不稳定、环境和健康问题日益恶化以及应对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

认识 到我们的能源需求正在迅速增长,并且需要在未来几十年进行大规模投资;

承认 化石燃料支撑着我们的经济,并将成为我们有生之年的持久现实;

认识 到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将在全球供应中占据越来越大的份额;

承认 有必要加强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并促进该部门和相关行业的开放贸易、便利化与合作;

强调 东亚国家对可靠、充足和负担得起的能源供应的基本需求,这对于强劲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进一步考虑 到第一届东亚峰会同意通过促进能源安全来加强合作;

认识到 需要制定最适合每个国家国情的能源政策和战略,这将导致可持续发展;

注意到 生物燃料和水电资源是可再生资源,因此利用这些资源是我们国家能源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

重申 我们对确保本地区能源安全的集体承诺;

特此声明:

为实现以下目标紧密合作:

  1. 提高化石燃料使用的效率和环境绩效;
  2. 通过加强能源效率和保护计划、水电、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扩展和生物燃料生产/利用,以及对感兴趣的各方,民用核能,减少对传统燃料的依赖;
  3. 鼓励开放和竞争性的区域和国际市场,以在所有经济层面提供负担得起的能源;
  4. 通过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贡献;和
  5. 通过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寻求和鼓励对能源资源和基础设施开发的投资。

并为实现这些目标,通过以下措施:

  1. 推广清洁和低排放技术,以在解决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同时继续经济地使用化石燃料;
  2. 鼓励使用生物燃料并努力实现更自由的生物燃料贸易和发动机和机动车辆所用生物燃料的标准;
  3. 采取具体行动提高效率和节约能源,同时通过加强能源效率和节约能源方案加强国际合作;
  4. 为提高能源效率设定个人目标并自愿制定行动计划;
  5. 通过创新融资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的容量并降低成本;
  6. 鼓励集体努力加强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和技术的探索,包括生物燃料的研究和开发;
  7. 通过投资东盟电网和跨东盟天然气管道等区域能源基础设施,确保稳定的能源供应;
  8. 鼓励为本区域发展中国家的股权投资和长期、负担得起的贷款设施循环利用石油收入和利润;
  9. 探索战略燃料储存的可能模式,例如个别方案、多国和/或区域自愿和商业安排;
  10. 促进煤炭的清洁利用和洁净煤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环境合作以减缓全球气候变化;
  11. 通过能源产品的研发、分享最佳实践和融资,寻求区域或双边合作;和
  12. 帮助欠发达国家加强实现上述目标的国家能力建设。
  13. 必要的后续行动以确保上述措施的实施,包括适当的报告,将通过东亚峰会参与者之间的密切协商,通过现有的东盟机制进行。

2007 年 1 月 15 日在菲律宾宿雾通过,只有一份英文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