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东盟-大韩民国首脑会议主席声明菲律宾宿务,2007 年 1 月 14 日

  1. 由菲律宾共和国总统阁下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主持的第十届东盟-韩国首脑会议于2007年1月14日在菲律宾宿雾成功举行。东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大韩民国总统卢武铉阁下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会谈。
  2. 我们就共同关心和关心的范围广泛的地区和国际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意见交流。
  3. 我们自豪地欢迎前韩国外交部长潘基文就任联合国新任秘书长,并表示相信他将在其领导联合国的过程中注入亚洲视角。
  4. 我们对朝鲜近期试射导弹和进行核试验造成的局势表示关切。我们还重申,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应全面落实安理会第1695号和第1718号决议,致力于通过对话谈判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我们呼吁采取切实有效的步骤,全面落实 2005 年 9 月 19 日六方会谈联合声明和朝鲜半岛无核化。我们强调解决国际社会人道主义关切问题的重要性,东盟可以发挥建设性作用,为朝鲜搭建桥梁,帮助创造有利于六方会谈的信任和信心环境。
  5. 我们注意到东盟地区论坛未来可能发挥的作用,有助于促进与朝鲜的对话与互动。
  6.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两国领导人2004年11月在老挝万象签署的落实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声明的行动计划取得稳步进展。
  7. 东盟领导人感谢韩国支持东盟通过实施万象行动计划(VAP)和东盟一体化倡议(IAI)缩小发展差距和加快东盟一体化进程的努力。他们感谢韩国成为 IAI 的最大贡献者,并表示愿意为 IAI 项目提供更多资金。韩国响应有关东盟成员国的呼吁,表示将研究如何协助建设新昆铁路(SKRL)的缺失环节。
  8. 因此,东盟领导人对韩国宣布到 2009 年将对东盟成员国的海外发展援助 (ODA) 增加一倍表示欢迎。
  9. 东盟领导人要求韩国开展具体计划和项目,以支持其他次区域合作框架,例如大湄公河次区域(GMS)、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东盟东部增长区(BIMP-EAGA) )、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 (ACMECS) 和东盟-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 (AMBDC)。
  10. 东盟领导人还要求韩国分享其在中小企业 (SME) 中的最佳实践和专业知识,并为东盟中小企业提供能力建设,包括创业技能。
  11. 我们承认韩国在 ICT 领域的领导地位,并表示相信分享最佳实践将有益于整个地区。
  12. 我们认识到信息通信技术在加强努力解决禽流感、灾害管理和其他跨国问题等关键问题方面的贡献。我们一致认为,信息通信技术可以成为善治和打击腐败的宝贵工具,并将进一步探讨东盟和韩国如何加强这些领域的合作。
  13. 我们同意我们经济部长的建议,将服务贸易和投资贸易协定的最后期限延长至 2007 年 11 月。我们表示希望这些协定能够在 2008 年生效。
  14. 同时,我们同意推动建立东盟-韩国中心,韩方已就此进行了可行性研究。除了贸易、投资和旅游促进外,拟议中的中心还可以促进社会文化合作,考虑到韩国文化的流行,包括所谓的“韩流”,这具有很大的潜力。
  15. 我们赞赏地强调每年涌入该地区的大量韩国游客,并承认他们为帮助促进相互理解和认识所做的贡献。
  16. 我们注意到韩国在促进和未来生产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可能做出的贡献。东盟和韩国在加强合作以更有效地应对国际能源问题方面还有很大空间。
  17. 我们回顾了 2006 年 6 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一次东盟跨国犯罪高级官员会议(SOMTC)+韩国磋商,包括 2007 年在老挝启动东盟-韩国毒品犯罪知识转移计划的决定。韩国向会议通报说,它希望到 2009 年将该计划扩展到其他东盟成员国。
  18. 东盟领导人承认韩国在东亚共同体建设中的创新和先驱作用,首先是 1999 年成立东亚愿景小组 (EAVG)。因此,他们欢迎韩国关于建立东盟加三中心的提议对于科学天才。
  19. 我们重申致力于利用东盟-韩国对话伙伴关系建设东盟共同体和未来的东亚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