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共同体路线图七岩华欣宣言(2009-2015)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以下简称“东盟”)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泰国七岩举行的第 14 届东盟峰会上;

回顾 东盟开国元勋于 1967 年聚集在曼谷的精神,以创建一个有助于为他们的人民带来和平、自由和繁荣的东南亚地区的组织;

还回顾 《东盟 2020 年愿景》,其中描绘了东盟的未来方向,即东南亚国家的共同体,外向型,生活在和平、稳定和繁荣中,在公正、民主、和谐的环境中团结在一起,充满活力地发展以及日益紧密的经济一体化和一个充满爱心的社会社区,意识到其历史联系,意识到其共同的文化遗产并受共同的区域特征约束;

承认 《东盟第二协定宣言》(巴厘岛第二协定),该宣言旨在通过设定到 2020 年建立东盟共同体的目标,将东盟 2020 年愿景变为现实,该共同体包括政治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共同体,所有这些都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相辅相成,以确保该地区的持久和平、稳定和共同繁荣;

受到以《东盟宪章》为标志的新东盟精神的启发,我们重申致力于按照 2007 年在菲律宾宿务达成的协议,在 5 年至 2015 年之前加速建立包括上述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

强调 缩小发展差距仍然是确保通过有效实施东盟一体化倡议(IAl)和其他次区域框架充分实现东盟一体化利益的重要任务;

满意地注意到 为指导实现东盟 2020 年愿景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计划或方案迄今取得的进展,例如河内行动计划 (HPA)、东盟一体化倡议 (IAl) 和万象行动计划 (VAP);

认识 到瞬息万变的全球化世界继续带来机遇和挑战,东盟必须积极利用和应对这些机遇和挑战,保持自身始终相关,同时保持东盟的中心地位和作为制定不断发展的区域架构的主要推动力的作用;和

回顾 2007 年 11 月 20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13 届东盟峰会上签署的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和通过的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以及通过的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蓝图,以及 2009 年 3 月 1 日在泰国举行的第 14 届东盟峰会上的第二份 IAI 工作计划。

特此:

  1. 同意附件 中的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蓝图和 IAl 工作计划 2(2009-2015 年)构成东盟共同体路线图(2009 年) -2015年),各东盟成员国应确保其及时实施;
  2. 还同意 东盟共同体路线图(2009-2015)取代万象行动计划;
  3. 责成 东盟有关部门部长级机构和东盟秘书长执行本宣言,并监督常驻代表委员会支持的承诺,并通过各自的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定期向我们报告其执行进展情况;
  4. 东盟相关部长和秘书长的任务还包括动员成员国、对话和部门合作伙伴、东盟发展伙伴以及其他外部各方的资源以实施本宣言;和
  5. 承诺推动东盟各国人民充分参与并充分受益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

2009 年 3 月的第一天,订于 泰国七岩,原件一份,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