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报 第三十一届东盟部长级会议 1998 年 7 月 24 日至 25 日,菲律宾马尼拉

  1. 第31届东盟部长级会议于1998年7月24日至25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

第二届东盟非正式峰会决定的执行情况

  1. 回顾 1997 年 12 月 14 日至 16 日在吉隆坡成功举办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外长们赞扬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通过了《东盟 2020 年愿景》,该文件体现了东盟的目标和二十一世纪的愿景。他们决心有目的地合作,以实现其愿景“作为东南亚国家的一致行动,向外看,生活在和平、稳定和繁荣中,在充满活力的发展中结成伙伴关系,在一个充满爱心的社会社区中。” 他们期待 1998 年 12 月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实施 2020 年东盟愿景行动计划》。
  2. 外长们回顾,第二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是纪念东盟成立三十周年的一次盛会,1967年《曼谷宣言》的五个签署国因其卓越的领导才能、杰出的政治家风范、坚定的勇气和远见而被授予东盟奖章。他们欢迎老挝和缅甸作为东盟新成员参加此次峰会。
  3. 外长们承认在第二届东盟非正式峰会上签署的两份文件——《 关于成立东盟基金会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实施东盟服务框架协议初步一揽子承诺的议定书》——是重要的 步骤促进东盟合作与一体化。
  4. 关于第二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的决定,外长们同意合作确保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性,并欢迎决议采取坚定和严厉的措施打击跨国犯罪,如贩毒和贩卖妇女和儿童,以及建立核安全和核废料管理区域合作的提案。他们敦促东盟成员国采取具体步骤实施这些举措。
  5. 外长们在第二次东盟非正式峰会期间举行的东盟与中日韩三国元首/政府首脑会晤中强调了形成共同观点的重要性展望二十一世纪东亚的前景,并强调加强地区安全、增强经济信心与合作以及深化文化交流的共同目标。外长们赞赏地注意到,在亚洲金融危机背景下,中日韩三国表达了加强与东盟经贸关系的承诺和决心。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中国表示的支持,日本和大韩民国就东盟湄公河盆地开发合作组织 (AMDC) 及其各种项目达成共识。此外,外长们欢迎中国、日本和韩国领导人对东盟经济的实力和韧性所表达的信心。
  6. 外长们注意到将于1998年12月在河内举行的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的筹备情况,赞同此次首脑会议的主题—— 团结合作,实现东盟的和平、稳定和公平发展 ——并期待启动在首脑会议上通过河内行动计划实施东盟 2020 年愿景。

政治与安全合作

  1. 外长们欢迎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第二议定书,这将使非东南亚国家能够加入 TAC,作为承诺的工具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友好和建设性的关系。外长们敦促非东南亚国家,特别是主要大国加入《条约》。
  2. 外长们注意到东盟高级官员关于东盟佐普凡和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工作组迄今取得的进展的报告,该工作组在与核武器国家磋商使后者能够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方面取得了进展. 外长们重申,核武器国家签署该议定书将表明它们支持核裁军和建立无核武器区。外长们认为,最近在南亚进行的核试验不利于东南亚无核武器区的全面实现。
  3.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地区论坛取得的良好进展。他们重申东盟承诺成为ARF的主要推动力,并确保ARF继续发展成为促进地区国家间安全对话与合作和建立信任的有效论坛。他们赞成蒙古参加ARF,并表示希望蒙古的参与有助于实现ARF的主要目标。
  4.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地区论坛第一轨和第二轨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一致认为这些活动极大地促进了透明度和合作,以及在东盟地区论坛成员之间建立信任. 他们特别欢迎救灾闭会期间会议和闭会期间建立信任措施支持小组会议的结果,并期待在下一个闭会期间进一步加强这些活动和其他 ARF 活动年。他们再次表示,希望ARF按照东盟地区论坛概念文件的精神,从第一阶段(建立信任)进入第二阶段(预防性外交)。

区域和国际问题

  1. 外长们就当前地区和国际形势广泛交换了意见。他们讨论了东盟及其成员国为应对当前金融形势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在双边、区域和多边基础上或在区域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协助下采取的措施。他们呼吁日本加快实施支持东盟国家经济复苏的经济措施。他们指出,日本决心加强其金融体系并使其经济重回自我维持和内需拉动的增长道路,这对亚洲经济体的复苏十分重要。他们呼吁七国集团领导国际努力并协调应对政策,以解决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金融危机。他们认为,虽然危机严重影响了亚洲经济,但这种情况是暂时的,亚洲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例如年轻而灵活的劳动力、高储蓄以及贸易和投资的开放。
  2. 外长们认为,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以及友好捐助国需要考虑受影响国家正在实施的结构调整措施对弱势和弱势部门的总体影响。他们的社会。他们敦促这些捐助国和金融机构履行商定的承诺,使受影响的国家能够继续为维护该地区的稳定做出贡献。
  3. 外长们注意到柬埔寨王国政府为 1998 年 7 月 26 日的选举所做的准备,并承认东盟三驾马车、柬埔寨之友(FOC)、联合国和国际社会为支持这项事业所做的努力。他们欢迎联合国秘书长 1998 年 7 月 15 日就柬埔寨选举发表的声明。外长们重申希望举行自由、公正和可信的选举,以促进柬埔寨恢复和平与政治稳定。外长们回顾说,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在第二次东盟非正式峰会上呼吁加强与柬埔寨的磋商,以促进其加入东盟。
  4. 外长们回顾了南海局势的发展。他们欢迎 1997 年 12 月在吉隆坡举行的东盟-中国首脑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并呼吁所有有关国家保持克制,继续努力在国际法,特别是 1982 年《联合国公约》的基础上寻求解决办法海洋法(UNCLOS),并同意 1992 年《马尼拉南海宣言》中体现的原则。他们还敦促有关国家将重点放在建立信任措施上,以促进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他们注意到有关国家在双边磋商、东盟-中国高官磋商和东盟地区论坛(ARF)上进行的坦诚和富有成效的讨论,特别是在建立信任措施闭会期间小组。他们还注意到管理南海潜在冲突系列非正式研讨会以及其中的各个团体作出的积极贡献。
  5. 外长们希望通过朝鲜半岛四方会谈的持续努力,建立一个取代1953年停战协定的永久和平机制,为朝鲜统一创造有利气氛。他们强调了此类会谈对于促进和维护该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同样承认朝鲜半岛能源开发组织(KEDO)为实现安全、不扩散和建立信任目标做出的积极贡献。
  6. 外长们重申支持在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号、第338号和第425号决议框架下的中东和平进程,呼吁各方确保谈判继续进行。考虑到国际社会对和平解决紧张局势的关切,外长们敦促各方履行奥斯陆协议和马德里会议做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义务,这些会议强调了土地换和平的原则. 他们重申要求以色列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在 Jabel Abu Ghaneim 建造新定居点以及在约旦河西岸开展类似活动。
  7. 在回顾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和大会关于耶路撒冷的其他相关决议,包括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的决议时,外交部长们谴责以色列 1998 年 6 月 21 日决定扩大耶路撒冷的边界,并将市政当局扩展到多个地区以色列定居点,并呼吁撤销该决定。
  8. 外长们回顾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当前局势,注意到1995年《代顿/巴黎和平协定》在执行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他们认识到联合国在促进和平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争端各方保持恢复和平、容忍和法治的意愿。他们还注意到国际警察工作队在监督当地警察部队的活动,包括改组和培训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们还强调了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促进行动自由和人权的重要性。
  9. 外长们重申支持不结盟运动的目标和原则。他们强调了不结盟运动作为发展中国家之间讨论和合作的统一论坛的重要性,以便它们可以对世界事务的方向和管理产生更积极的影响。他们承认不结盟运动的实力是在与发达国家就关键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谈判时的重要筹码。外长们还承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作为不结盟运动下各工作组主席所做的宝贵贡献。他们进一步强调需要继续积极和集体地促进不结盟运动成员在联合国和国际舞台上的商定立场。
  10. 外长们强调了 1998 年 5 月在卡塔赫纳举行的不结盟运动协调局部长级会议决定的重要性。他们还表示支持确保成功的努力。雅加达南南合作中心。
  11. 外长们支持联合国秘书长为改革联合国所做的全面努力。他们欢迎旨在改进联合国活动执行和协调的具体改革建议,并表示希望在即将举行的联大会议上就联合国改革问题进一步进行建设性讨论。外长们欢迎设立副秘书长一职,协助秘书长管理秘书处的运作,特别是在经济和社会领域。
  12. 他们还就安理会改革的必要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问题交换了意见。外长们一致认为,安理会的改革和扩大应被视为一揽子计划,同时考虑到各国主权平等和公平地域分配的原则,以及工作方法的透明度、问责制和民主化的必要性和安全理事会的程序,特别是其决策过程。
  13. 外长们重申对全面彻底裁军目标的承诺,再次呼吁所有国家,特别是核武器国家履行其义务和承诺,特别是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相关的义务和承诺。此外,外长们再次呼吁裁军谈判会议开始谈判一项在时限框架内彻底消除核武器的分阶段方案,包括一项核武器公约。外长们强调了他们对不扩散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重视。
  14. 外长们认识到裁军谈判会议工作的重要性。他们完全支持裁谈会成员的增加,特别是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加入的申请。他们回顾了联合国大会第 51/45 号决议,该决议呼吁联合国成员国提供一个单一的国际常规武器登记册。他们认识到《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所倡导的人道主义义务。他们还注意到增加国际合作援助和培训以加快排雷和清除未爆弹药进程的人道主义必要性。
  15. 外长们对最近在南亚进行的一系列核试验表示遗憾,这些核试验加剧了该地区的紧张局势,并引发了核军备竞赛的阴影。他们呼吁所有尚未这样做的国家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 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TBT),以认识到建立无核世界的巨大利益。为此,外长们强烈敦促核武器国家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规定,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彻底消除核武器。
  16. 外交部长们注意到 1998 年 3 月 23 日至 25 日在马尼拉举行的关于有组织跨国犯罪的亚洲区域部长级讲习班为寻求解决非法贩毒、恐怖主义、武器走私、洗钱、贩运人口和海盗行为。他们同样确认了由此产生的《关于预防和控制跨国犯罪的马尼拉宣言》,该宣言表达了国际社会通过加强合作消除此类犯罪威胁的决心。《马尼拉宣言》与1997年《东盟打击跨国犯罪宣言》一致,呼吁东盟国家扩大合作范围,探讨成员国与包括联合国在内的有关机构和组织密切合作的途径。
  17. 外长们回顾了 1993 年 7 月 23 日至 24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26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关于考虑建立适当的区域人权机制的决定,并注意到为东盟建立非正式非政府工作组人权机制。外长们进一步注意到工作组与东盟官员在第 29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期间在雅加达和第 30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期间在吉隆坡举行的对话。他们认识到继续这些对话的重要性,并注意到工作组在 1998 年 7 月 22 日与东盟最近一次对话期间在马尼拉举行的会议上提出的建议。
  18. 外长们注意到,世界将于1998年12月庆祝《人权宣言》通过50周年。考虑到东盟人口的三分之二是妇女和儿童,他们认识到与促进人权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宣言的重要性,例如《儿童权利公约》和《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公约》所有形式的对妇女的歧视。外长们注意到,正在采取措施实现东盟 2020 年愿景所载关怀社会共同体的创建,该愿景特别重视儿童、青年、妇女和老年人。

经济合作

  1. 外长们注意到国家和地区层面为解决地区经济危机所做的努力。他们一致认为,这些区域性努力对于补充所有东盟成员国在理性层面采取的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2. 外长们支持财长们为加强成员国金融体系所做的努力。他们强烈支持东盟财长关于建立东盟监督机制以密切监测区域宏观经济和金融指标并作为预警系统的决定。他们欢迎财长们决定支持使用区域货币促进东盟内部贸易,以及在东盟各国之间自愿使用双边支付安排。
  3. 外长们欢迎第二届东盟非正式峰会决定加快落实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东盟投资区。他们指出,该决定反映了成员国对区域经济合作的坚定承诺。他们还指出,落实首脑会议授权的具体措施将有助于恢复对该地区的信心。
  4. 外长们注意到,老挝和缅甸于 1997 年 7 月加入东盟,并于 1998 年 1 月 1 日开始履行其 CEPT 承诺。他们支持第 29 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定优先考虑技术援助领域为新成员参与东盟经济合作提供便利。
  5. 外长们对CEPT计划的实施感到鼓舞,并强调了东盟内部贸易作为经济复苏引擎的重要性。他们还对东盟服务业自由化谈判的进展以及 AICO 计划的实施感到鼓舞。
  6. 外长们注意到,在河内举行的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期间签署的关于便利货物过境和多式联运的框架协议,以及关于东盟货物和公共服务车辆商业检验证书相互承认的协议正在最后敲定。 , 越南于 1998 年 12 月。他们还注意到 1997 年 12 月在吉隆坡举行的第二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的决定,要求官员们迅速研究必要的措施,以促进货物在过境和州际运输,包括陆地、海上和空中联系,这将有助于加强东盟内部贸易和东盟经济的进一步一体化。在这方面,
  7. 外长们对即将于1998年12月在河内举行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部长级会议表示欢迎,一致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湄公河流域的发展。他们特别强调需要加快实施已确定的项目和计划。其中包括东西走廊沿线欠发达州际地区的发展和泛亚铁路网的建立。
  8. 外长们赞扬东盟旅游部长于1998年1月正式召开会议并达成东盟旅游合作部长级谅解和行动计划的倡议。

国际经济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 (WTO)

  1. 外长们对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第二届部长级会议的圆满成功感到鼓舞。他们指出,世贸组织第二届部长级会议适逢多边贸易体制建立50周年,承认多边贸易体制半个世纪以来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重要贡献。部长们一致认为,保持市场开放对于解决当前地区危机带来的困难至关重要。
  2. 外长们注意到目前正在谈判加入世贸组织的申请者取得的重大进展。对此,部长们重申全力支持老挝和越南的加入,并敦促世贸组织加快加入进程。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

  1. 外长们对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对恢复亚洲金融稳定表现出的浓厚兴趣感到高兴。外长们对亚太经合组织承认金融风暴具有全球影响并需要全球应对以及区域倡议来补充和支持这一努力感到鼓舞。他们与其他 APEC 成员一样决心共同努力应对这些共同的挑战。他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对该地区长期增长和前景的基本面表现出的信心。部长们与其他 APEC 成员一样坚信,开放市场会带来巨大利益,同时指出存在调整成本,并同意继续推进促进经济进一步增长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2. 外长们注意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持续努力,希望亚太经合组织能够在年底前就早期自愿部门自由化的具体方案达成一致。外长们欢迎审查和改进 APEC 进程管理的举措,外长们还欢迎建立 ECOTECH 小组委员会,以促进在该领域取得重点成果。
  3. 外长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在温哥华决定于 1998 年 11 月在吉隆坡接纳越南、秘鲁和俄罗斯。部长们注意到由 21 个成员国组成的 APEC 的潜力,该组织在 1997 年的 GDP 合计为 14 万亿美元,占世界收入的 58% 和世界贸易的 47%。
  4. 外长们承诺在马来西亚担任亚太经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全力支持马来西亚,并表示相信在其领导下将取得重要成果。部长们同意有必要加强东盟磋商,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发展、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开发和经济技术合作(ECOTECH)领域。

亚欧会议(亚欧会议)

  1. 外长们对 1998 年 4 月 3 日至 4 日第二次亚欧会议(ASEM II)的成果感到高兴。外长们尤其感到鼓舞的是,亚欧会议领导人表达了对亚洲国家恢复和恢复金融能力的信心。通过加强其经济基础来实现稳定。他们特别欢迎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和其他欧洲领导人表示在这些困难时期支持亚洲的决心。部长们对领导人建立亚欧信托基金的决定感到鼓舞,并表示希望该基金能尽快用于帮助应对危机的社会影响。此外,部长们对亚欧会议在面对金融危机时抵制保护主义压力和维持开放贸易体系的承诺感到满意。
  2. 考虑到全球化的影响,外长们确认第二届亚欧会议关于在人力资源开发,包括管理教育、消除贫困、食品供应、改善社区健康、就业、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打击毒品和国际犯罪,促进妇女和儿童的福利,
  3. 外长们注意到东盟与欧洲等所有主要合作伙伴之间促进贸易和投资流动的举措。部长们对这两个地区的商业/私营部门加强商业联系的努力感到鼓舞。外长们欢迎通过投资促进行动计划(IPAP)和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TFAP),包括成立投资专家组(IEG)。部长们还批准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例如为中小企业建立ASEM Connect电子资源网络。

职能合作

  1. 外交部长们赞同建立一个能够满足人民需求和福祉的充满爱心的社会共同体的愿景。特别是,外长们支持东盟内部的区域和国家努力,以减轻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社会影响。
  2. 认识到实现一个能够迎接 21 世纪挑战和机遇的具有凝聚力和技术竞争力的东盟愿景的重要性,外长们确认努力加强促进人类发展、减轻贫困、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计划,根除跨国犯罪,促进文化合作,加强信息技术和信息共享,在区域内外投射东盟,加强东盟支持实现这一愿景的机构和机制。
  3. 外长们赞同促进东盟成为一个学习型社会的想法,其中强调通过东盟大学网络(AUN)加强教育和地区大学网络,以加强团结和东盟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和能力。国际论坛。
  4. 外长们高兴地注意到功能性合作提升到更高水平的进展,特别是将东盟功能性合作的主题——通过人类发展、技术竞争力和社会凝聚力实现共同繁荣——纳入计划和职能委员会的活动。
  5.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基金会成立和东盟基金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1998 年 7 月 14 日在雅加达举行。回顾东盟成员国作出的承诺,外长们欢迎日本承诺向该基金会捐款2000万美元,并呼吁其他东盟对话伙伴、基金会和其他相关机构及有关个人向该基金会捐款。
  6. 外长们同意东盟成员国应加强合作解决跨境环境问题,特别是雾霾问题,并在这方面欢迎实施区域雾霾行动计划,包括建立次区域消防安排苏门答腊岛和加里曼丹岛。鉴于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机构网络的必要性,外长们表示继续支持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中心(ARCBC)。他们欢迎第一份东盟环境状况报告(SoER)的发布。
  7.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举行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制定了东盟共同立场,巴塞尔公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制定了东盟共同立场。 1998 年 2 月在马来西亚古晋举行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会议。外长们再次呼吁发达国家充分履行在这些会议上做出的承诺,包括财政资源和技术转让。
  8. 与东盟劳工部长 1998 年 4 月在河内举行的第 12 次会议上表达的对亚洲金融和经济危机对东盟地区的劳工和就业形势产生不利影响的强烈关切一样,外长们强烈支持倡议劳工部长与亚洲开发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探讨制定东盟区域计划以减轻这些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外长们重申,东盟成员国不容忍童工,并欢迎国际劳工组织打击其无法容忍的形式的倡议。外长们支持东盟劳工部长的观点,即童工的根源是贫困,可以通过创造有酬就业、提供教育和培训来消除贫困,
  9. 外长们表示大力支持落实关于农村发展和消除贫困的部长级谅解,特别是在东盟成员国当前面临金融和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他们满意地注意到在执行社会发展行动计划方面取得的进展,取得了以下成就:制定了包括综合项目和活动的部门工作方案,制定了解决弱势和边缘化群体需求的项目,并考虑到外部资金来源和成员国之间的费用分摊安排。
  10.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科学技术委员会第 35 次会议的成果,特别是关于发展东盟科学技术信息网络(ASTNET)的倡议及其支持具有商业化潜力的旗舰项目的兴趣、收入分享和可持续发展。随着该地区经济放缓,外长们重申东盟需要通过加强科技和人力资源能力、加强私营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及改进研发来提高竞争力。
  11. 外长们赞扬东盟负责信息的部长(AMRI)和文化和信息委员会(COCI)继续努力建设网络以促进新闻和信息交流,并使东盟卫星频道在 2000 年投入运营。他们赞扬 ASEANWEB 的扩展,包括文化和信息主页;同意制定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免受互联网色情和恋童癖泛滥的保障措施;并鼓励制定国际内容分类方案以考虑东盟的观点。外交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在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之际通过联合制作“实现拉玛”继续努力活跃文化场景,东盟当代艺术国际展和青年艺术与遗产营。他们一致认为,这些项目和活动有助于加深对东盟文化的认识和欣赏,以及尤其是青年人对其文化遗产的认识。
  12. 外长们还赞扬东盟负责青年事务的部长们采取行动,确定战略,让东盟青年做好准备并赋予他们权力,以迎接 21 世纪全球化的挑战。
  13. 外长们重申需要加强区域努力打击跨国犯罪,例如非法贩运毒品、恐怖主义、洗钱以及贩卖妇女和儿童。他们注意到 1997 年 12 月 20 日的东盟跨国犯罪宣言,并同意进一步冒险以实现其目标。
  14. 外长们欢迎签署《无毒东盟联合声明》,确认《东盟2020年远景规划》的目标,即到2020年在东南亚消除非法药物的生产、加工、贩运和使用。他们呼吁对话伙伴和国际组织在各个领域与东盟开展合作,以帮助遏制该地区的非法药物滥用和贩运。

对外关系

  1. 外长们确认实现外向型东盟愿景的重要性,该愿景在国际论坛中发挥关键作用,促进地区共同利益。外长们同意按照《东盟 2020 年愿景》的设想,在平等伙伴关系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研究加强东盟与其对话伙伴和其他区域组织的关系的方法。
  2. 外长们承诺继续与东盟对话伙伴开展合作活动,

以协助新成员国融入东盟的进程和体系。

  1. 外长们强调,在东盟与其对话伙伴的关系中必须坚持非歧视原则。
  2. 外长们欢迎东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次区域计划(ASP-6)第六周期的启动,东盟秘书长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助理署长签署了意向书。

1998 年 7 月 24 日在马尼拉的方案(开发计划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