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联合公报,2003 年 6 月 16 日至 17 日,金边

  1.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外交部长,于 2003 年 6 月 16 日至 17 日在金边举行会议,这是柬埔寨首次主办我们的年度例会。会议由柬埔寨王国高级大臣兼外交与国际合作大臣贺南洪阁下主持。
  2. 巴布亚新几内亚外交和移民部长、东盟特别观察员拉比·纳马留爵士出席了此次活动。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国务资政兼外交与合作部长若泽·拉莫斯-奥尔塔阁下作为第36届东盟常设委员会主席的嘉宾出席 。
  3. 柬埔寨首相洪森阁下为我们做了主旨演讲,我们深表感谢。总理阁下在讲话中强调了东盟在促进地区和平与安全、东南亚的认同感以及该地区的政治、安全、经济、贸易、投资和金融架构方面取得的成就。他特别提到了在 金边举行的第八届东盟峰会上就东盟经济一体化和团结达成的协议和决定。洪森首相敦促东盟外长完成六项任务:

    • 在促进东盟合作与一体化方面发挥政治领导作用;
    • 有效协调落实东盟一体化倡议等湄公河流域发展规划,并确保相互衔接;
    • 在落实东亚研究小组关于推进东盟+3进程的建议方面发挥政治主导作用;
    • 确保东盟旅游协定和为克服非典影响和促进东南亚成为非非典地区而商定的措施的协调实施;
    • 确保《东南亚各方行为宣言》得到遵守和实施;和
    • 在实施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中发挥领导作用。
  4. 我们以“构建东盟经济共同体——一体化和外向型”为主题,探讨深化区域一体化,进一步关注东盟一体化倡议和东盟旅游协定。
  5. 我们就当今时代一些最关键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包括国际恐怖主义的威胁。我们对东盟能够对影响东南亚的重大事态发展迅速作出反应感到满意,特别回顾了 2003 年 4 月 29 日在曼谷举行的东盟领导人特别会议和东盟-中国领导人特别会议,以制定合作措施应对SARS 和我们在马来西亚 Karambunai 举行的非正式会议,以解决伊拉克和韩国局势对该地区和我们国家的影响。我们一致认为,这些事态发展给东盟带来了挑战,也为加强东盟团结合作提供了机遇。
  6. 在这个新的背景下,我们决心继续在东盟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价值观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我们致力于进一步加强东盟传统精神的团结和凝聚力。我们高度重视本着“繁荣邻国”和自助的精神,进一步促进东盟的韧性与合作。我们决心加倍努力,深化经济一体化,缩小发展差距。我们重申我们将保持外向型的承诺,并有鉴于此,决心加强与该地区以外国家,特别是我们的对话伙伴以及国际机构的平等伙伴关系与合作。
  7. 我们支持朝鲜半岛局势对话协商进程,强调朝鲜无核化的重要性。我们呼吁联合国在战后伊拉克发挥核心和重要作用。我们重申了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决心。

东盟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

  1. 我们深知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东盟竞争力至关重要,重申有必要推动更深层次的经济一体化,朝着东盟经济共同体迈进。我们赞扬东盟经济部长、东盟经济一体化高级别工作组和高级经济官员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有鉴于此,我们对下一阶段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容和方向的构想取得的进展感到欣慰。我们感谢在这次会议上向我们介绍了由东盟经济部长委托进行的东盟竞争力研究的完整报告。我们赞赏地注意到东南亚研究所对东盟经济共同体(AEC)的研究,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 (ASEAN-ISIS) 和东盟秘书处。认识到商业投入对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性,我们鼓励东盟商业咨询委员会就东盟经济共同体提供投入和建议。我们赞赏地注意到欧盟委员会愿意与东盟分享欧盟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的经验。我们要求东盟秘书处与欧盟委员会探讨此事。我们指示我们的高级官员研究东盟经济共同体对东盟未来的政治影响。我们鼓励东盟工商咨询委员会就东盟经济共同体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赞赏地注意到欧盟委员会愿意与东盟分享欧盟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的经验。我们要求东盟秘书处与欧盟委员会探讨此事。我们指示我们的高级官员研究东盟经济共同体对东盟未来的政治影响。我们鼓励东盟工商咨询委员会就东盟经济共同体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赞赏地注意到欧盟委员会愿意与东盟分享欧盟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的经验。我们要求东盟秘书处与欧盟委员会探讨此事。我们指示我们的高级官员研究东盟经济共同体对东盟未来的政治影响。
  2. 我们广泛讨论了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构想。我们同意确保东盟经济共同体进一步促进缩小和缩小东盟内部的发展差距。在这方面,我们认识到深化东盟经济一体化和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将对东盟的制度和实践产生深远影响;例如,在与东盟协议的可执行性和遵守性、争端的解决、国家政策的协调、东盟秘书处的任务和能力以及可用于东盟目的的资源有关的事项上。为此,我们指示东盟高级官员会议、东盟常务委员会和东盟秘书处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尽早向我们报告。 2003 年 10 月在巴厘岛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
  3. 我们审议了《河内行动计划》,一致认为下一份《行动计划》应聚焦区域经济一体化,进一步缩小区域内发展差距。

东盟旅游协定

  1. 我们再次对东盟领导人于 2002 年 11 月 4 日在金边签署东盟旅游协定 (ATA) 表示满意。强调旅游业对我们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并指出 ATA 的实施是各国家机构和东盟机构的责任,我们呼吁尽早谈判和缔结实现 ATA 宗旨所需的协议和其他文书。我们指示东盟常务委员会和东盟秘书处与东盟旅游部长和国家旅游组织合作,支持这项任务。我们呼吁发达国家不要随意发布对该地区贸易和旅游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旅行警告。

东盟一体化和湄公河流域倡议

  1. 我们重申IAI对缩小东盟发展差距、增强东盟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在这方面,我们呼吁东盟机构之间进行更密切的协调,以加快在 IAI 和《关于缩小发展差距以加强东盟一体化的河内宣言》框架内的活动。回顾 8日 东盟峰会通过了《东盟一体化倡议工作计划》作为东盟的优先事项,我们对成员国为落实《工作计划》所做的努力感到欣慰。注意到新成员已将 IAI 的若干要素纳入其国家政策和国家发展计划,我们鼓励国际社会为 IAI 工作计划中体现的项目提供具体支持。从长远来看,一个具有开放市场的一体化东盟将符合东盟及其贸易伙伴的经济利益。
  2. 我们回顾了东盟-中国在东盟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AMBDC)框架下在湄公河流域开发方面的合作。我们再次呼吁日本和韩国考虑加入AMBDC的核心小组,并呼吁国际社会和国际金融机构支持新加坡-昆明铁路的竣工,特别是新加坡-昆明铁路缺失部分的建设。这个项目。回顾2002年11月3日在金边举行的首届GMS峰会,我们对亚洲开发银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项目表示赞赏。我们敦促密切协调开展湄公河流域发展的各项计划,以确保该流域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次区域增长区

  1. 我们承认次区域增长区在加快区域一体化、创造就业和提高这些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贡献。认识到各个增长领域平衡发展的重要性,我们一致认为需要吸引投资者和发展援助。我们赞扬亚洲开发银行对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东东盟增长区(BIMP-EAGA)的研究。

政治和安全合作

政治合作

  1. 在讨论政治和安全合作时,我们考虑了范围广泛的问题,但不影响不干涉的基本原则。
  2. 我们认识到政治安全合作在实现东盟一体化进程中同样重要。我们同意继续考虑一体化的这一组成部分,这将确保该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3. 我们重申支持印度尼西亚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我们承认印度尼西亚政府为恢复亚齐的和平与秩序所做的努力。我们还承诺支持阻止分离主义运动使用暴力手段,其中包括防止武器走私到亚齐省。
  4. 我们讨论了缅甸最近的政治发展,特别是 2003 年 5 月 30 日的事件。我们注意到缅甸政府为促进和平与发展所做的努力。在这方面,我们敦促缅甸恢复民族和解和有关各方对话的努力,以实现向民主的和平过渡。我们欢迎缅甸保证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是暂时的,并期待早日取消对昂山素季和全国民主联盟成员的限制。我们还重申继续支持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丹斯里拉扎里伊斯梅尔的努力。

恐怖主义

  1. 我们再次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同时,我们强调要从根本上解决恐怖主义的根源,反对任何将恐怖主义与任何宗教、种族、民族和民族联系起来的企图。我们满意地回顾了东盟成员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加强合作,这使得逮捕恐怖活动人员成为可能,并有助于防止恐怖行为的发生。我们重申了追求 8 月 8日发表的《反恐宣言》宗旨的决心 2002 年 11 月 4 日东盟首脑会议。我们申明,我们决心继续与我们的执法当局合作,执行东盟领导人 2001 年 11 月发布的《东盟反恐联合行动宣言》中规定的具体措施,以及2002 年 5 月东盟恐怖主义问题特别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工作计划。
  2. 我们重申与国际社会密切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决心。我们对 2002 年 11 月在马尼拉举行的国际反恐和旅游业复苏会议、2002 年 12 月在巴厘岛举行的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区域会议以及反恐闭会期间会议的成果感到满意2003 年 3 月在 Karambunai 举行的东盟地区论坛和跨国犯罪会议。我们对东盟跨国犯罪问题高级官员会议的成功以及首次与中国、欧盟和美国举行的 SOMTC+3 和 SOMTC+1 会议表示欢迎2003 年 6 月 9 日至 13 日在河内举行。
  3. 我们欢迎在吉隆坡设立东南亚区域反恐中心。

跨国犯罪

  1. 我们重申打击跨国犯罪的决心,赞赏地注意到实施东盟打击跨国犯罪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取得的进展,并敦促成员国保持联合行动的势头。在这方面,我们赞赏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根据工作计划召开东盟研讨会,并敦促其他成员国采取类似的能力建设措施打击跨国犯罪。我们对与中国、日本和韩国、欧盟和美国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开展的合作感到高兴。我们期待着 2003 年 12 月在曼谷举行的第四届东盟 跨国犯罪问题部长级会议 (AMMTC) 和 AMMTC+3。
  2. 我们重申决心确保落实两国领导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于 2002 年 11 月 4 日在金边通过的联合声明中作出的关于非贩毒、人口走私、拐卖妇女儿童、海盗、恐怖主义、军火走私、洗钱、国际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传统安全问题。
  3. 我们欢迎 2003 年 4 月 29 日在巴厘岛举行的第二次人口走私、贩运和相关跨国犯罪区域会议的成果。我们敦促国际社会协助来源国解决人口非法流动的根源,为流离失所者支持计划做出贡献,并帮助缓解难民的困境。
  4. 我们特别重视打击海盗和其他海上安全威胁的国际合作,并期待在东盟地区论坛上讨论这一关键问题,以期就此发表ARF声明。

南中国海

  1. 我们重申 2002 年 11 月 4 日与中国在金边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是朝着南海行为准则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对南海各方行为准则的宝贵贡献。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我们强调遵守《宣言》条款的必要性,并敦促有关各方根据《宣言》采取必要的建立信任和合作措施。我们再次呼吁继续保持克制,避免采取任何会使南海局势复杂化的行动。我们强调有关各方应根据国际法寻求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们鼓励继续举办关于管理南海潜在冲突的非正式研讨会。

友好合作条约

  1. 我们重申《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作为管理东盟内部和东盟与区域外国家关系框架的重要性。我们热烈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加入该条约以及印度和俄罗斯打算在不久的将来这样做。

东盟地区论坛

  1. 我们回顾东盟地区论坛十年来取得的成就,认为东盟地区论坛是亚太地区政治安全对话与合作不可或缺的独特论坛。我们承认东盟作为ARF推动力量所承担的重要责任。我们重申有必要继续将建立信任措施作为整个 ARF 进程的基础,同时强调在共识的基础上以适合各方的步伐迈向预防性外交第二阶段的重要性。我们赞扬东盟地区论坛主席柬埔寨外交与国际合作大臣的倡议,认为这是加强东盟地区论坛主席和预防外交作用的一部分。
  2. 我们同意取消暂停,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ARF新参与者的申请。我们同意接受巴基斯坦作为东盟地区论坛的新参与者。在这方面,我们决定将我们的共识传达给非东盟ARF参与者。

功能性合作

健康

  1. 我们重申决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执行东盟非典领导人特别会议和中国-东盟领导人非典特别会议作出的决定,我们认为这是东盟应对危机的典范——迅速、协调,务实灵活。我们欢迎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受SARS影响的东盟国家已经控制了疾病,我们对整个东盟现在已经没有SARS感到高兴。我们重申东盟领导人呼吁其他国家采取与东盟类似的措施抗击非典,并避免因非典而发布不分青红皂白的旅行警告。我们对中日韩与东盟在抗击非典方面的合作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赏。
  2.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第二个东盟艾滋病毒/艾滋病工作计划(2002-2005年)的实施进展。我们还注意到,通过将这一主题纳入若干东盟会议,正在促进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多部门合作。在这方面,我们欢迎将于 2004 年 7 月 11 日至 16 日在曼谷召开的第 15 届国际 艾滋病大会。我们对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其他国际组织和东盟对话伙伴支持工作计划的实施表示赞赏.

环境

  1. 我们表示支持 2003 年 3 月在暹粒启动的东盟环境年。认识到区域和国际合作在防治跨境雾霾污染和减轻其影响方面的至关重要性,我们欢迎批准五个成员国签署的《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定》。我们呼吁其他成员国尽快批准该协定,以确保其早日生效。我们申明我们将尽早实施它的承诺。我们赞扬东盟环境部长东盟对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贡献以及确保执行其决定的工作。

药品

  1. 回顾 2002-2003 年被指定为“东盟毒品宣传年”,我们重申决心支持东盟到 2015 年实现东盟无毒品区的承诺,并欢迎实施毒品控制活动考察等项目2002 年 9 月 12 日至 15 日在泰国为东盟总干事和东盟与中国禁毒联络点负责人举行的会议。组织和大众媒体以及该地区国家间的努力和合作框架。我们对 2002 年 10 月在吉隆坡召开的东盟-欧洲委员会麻醉品小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示欢迎。

其他合作领域

  1. 我们赞扬东盟部长和官员过去一年在东盟职能合作的几个领域所做的重要工作,包括科技、卫生、劳工、法律、农村发展和消除贫困以及文化和信息. 我们重申支持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工作为改善我们人民的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我们特别注意到东盟科学基金的增加,农业相关产品的标准化,包括杀虫剂、牲畜、动物疫苗和林产品,以及文化和信息方面的许多活动,这些活动有助于扩大对东盟的认识并帮助发展一个地域认同感更强。
  2. 我们认识到海洋在所有成员国的贸易、运输和通讯活动中的重要性。鉴于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强调需要合作处理与海洋相关的问题,并全面讨论其影响和影响。
  3. 我们重申对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承诺。在这方面,我们注意到东盟正在进行的努力以及与东盟人权机制非政府工作组的对话。我们注意到东盟高级官员与东盟人权机制工作组于 2003 年 6 月 14 日在金边举行的会议,以及 2003 年 5 月 28 日至 29 日在曼谷举行的第二轨道人权会议。我们还注意到在一些成员国建立国家人权机制。

对外关系

  1. 我们对东盟+3合作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我们特别注意到,东盟+3 国家已达成 12 项双边货币互换安排,总额达 315 亿美元,构成了《清迈倡议》中设想的此类安排网络。我们还欢迎启动东盟+3 试点计划,建立东盟/东亚紧急大米储备,以加强该地区的粮食安全。
  2. 回顾东盟、中国、日本和大韩民国的领导人在 2002 年 11 月 4 日的东盟+3 峰会上通过了东亚研究小组的最终报告,该报告是他们从日本首相那里收到的大韩民国,我们指示我们的官员协调实施最终报告建议的短期和长期措施,以加强东亚合作,包括召开东亚峰会和东亚峰会的可能性自由贸易区。我们要求抓紧制定实施具体项目,落实短期措施。
  3. 我们重申支持落实东盟与中国领导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于2002年11月4日在金边签署的《东盟与中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我们回顾说协定规定十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合作,投资自由化、合作与保护,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经济努力。我们特别欢迎协议中对东盟国家发展水平差异的考虑。我们相信,该协议的实施不仅会为东盟和中国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而且会加强东盟与中国的整体关系,从而为世界这一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做出贡献。我们也欢迎中国向东盟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关税优惠,免除他们对中国的债务。
  4. 我们对 2002 年 11 月 5 日在金边签署的《东盟和日本领导人关于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的联合声明》感到满意。我们特别欢迎 CEP 将包含具体项目,并允许在 WTO 要求的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之外给予东盟新成员灵活的待遇。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为建立联合委员会所采取的步骤,该联合委员会将起草一份框架协议以实现 CEP。我们满意地回顾了迄今为纪念 2003 年东盟-日本交流年而开展的活动。这些活动将以庆祝第 30届东盟-日本交流年的东盟-日本纪念峰会告终 东盟与日本建交纪念日。我们赞扬日本首相提出的东亚发展倡议(IDEA),重申我们对 2002 年 8 月在东京举行的东亚发展倡议部长级会议的进行和结果感到满意。我们期待早日实施其决定。
  5. 我们欢呼东盟和印度领导人于 2002 年 11 月 5 日在金边举行的历史性首次会晤。注意到他们决定今后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我们同意确保对我们领导人商定的措施采取后续行动与印度总理就加强东盟与印度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合作达成共识,我们将就此向今年10月举行的东盟-印度峰会提出报告。这些措施包括寻求先前商定的东盟-印度区域贸易和投资区。我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和印度一直在努力制定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期在 2003 年 10 月巴厘岛举行的第二届东盟-印度首脑会议上签署该协议 。
  6. 我们欢迎为执行美利坚合众国于 2002 年 10 月 26 日提出的东盟企业倡议奠定的基础,以加强美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包括可能的自由贸易区。我们期待达成东盟-美国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协定(TIFA)。我们表示期待东盟所有成员国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东盟企业倡议。我们也对美国提出的东盟合作计划表示欢迎,期待该计划项下项目的实施。
  7. 我们检讨第十四届会议的结果 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 (AEMM) 于 2003 年 1 月 27 日至 28 日在布鲁塞尔举行。我们回顾了 AEMM 对我们未来东盟-欧盟合作优先事项的讨论,以及我们同意根据这些优先事项制定一项包括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议程、可持续和公平发展、打击犯罪和恐怖主义、文化合作和民间交流以及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对话。我们期待制定具体措施、项目和机制来执行这一议程。我们欢迎东盟经济部长和欧盟贸易专员于 2003 年 4 月 4 日在老挝琅勃拉邦举行的磋商中达成的决定,即致力于建立旨在加强两国经济合作的跨区域欧盟-东盟贸易倡议两个地区。
  8. 我们欢迎东盟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建立更紧密经济关系(CER)国家之间在建立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CEP)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认为 CEP 的工作对加强两个相邻地区之间的整体关系做出了宝贵贡献。
  9. 我们期待东盟和俄罗斯签署《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繁荣与发展伙伴关系联合宣言》,这是使它们之间现有关系制度化和加强的重要一步。
  10. 我们再次呼吁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越南尽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呼吁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早日参加亚欧会议和亚太经合组织。
  11. 我们欢迎泰国和越南分别为筹备2003年10月20日至22日在曼谷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一次领导人 非正式会议和定于 2004年10月在河内举行的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所做的努力。我们表示大力支持泰国和越南使峰会取得成功。两次东盟国家领导人峰会的召开,体现了东盟在加强区域间合作方面的积极作用。

国际和地区问题

朝鲜半岛

  1. 回顾我们于 2003 年 1 月 28 日在布鲁塞尔和 2003 年 3 月 19 日在沙巴 Karambunai 发表的声明,我们继续关注朝鲜局势引起的紧张局势。我们重申我们坚信,一个无核武器的朝鲜以及通过对话和谈判和平解决当前的紧张局势将对东亚和平与稳定的前景作出宝贵贡献。我们对柬埔寨内政部兼外交与国际合作部部长贺南洪先生阁下作为东盟常设委员会和东盟地区论坛主席为缓解紧张局势的国际努力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赏在朝鲜半岛。我们重申支持直接当事方对话协商进程,欢迎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于 2003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举行的会谈和北韩内阁级会议和韩国同月。我们期待在 2003 年 6 月 18 日举行的第 10 届东盟地区论坛上就此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确认我们的观点,即 ARF 可以成为促进朝鲜半岛对话的有用场所,并支持即将上任的 ASC/ARF 主席进一步促进HOR Namhong 先生发起的努力。同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举行了内阁级会议。我们期待在 2003 年 6 月 18 日举行的第 10 届东盟地区论坛上就此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确认我们的观点,即 ARF 可以成为促进朝鲜半岛对话的有用场所,并支持即将上任的 ASC/ARF 主席进一步促进HOR Namhong 先生发起的努力。同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举行了内阁级会议。我们期待在 2003 年 6 月 18 日举行的第 10 届东盟地区论坛上就此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确认我们的观点,即 ARF 可以成为促进朝鲜半岛对话的有用场所,并支持即将上任的 ASC/ARF 主席进一步促进HOR Namhong 先生发起的努力。

伊拉克

  1. 重申我们 2003 年 3 月在马来西亚卡拉姆布奈举行的非正式会议上发表的声明,我们重申支持联合国根据人民的愿望在伊拉克的重建和发展中发挥核心和重要作用伊拉克和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方面的责任。我们强调,所有事关伊拉克前途的举措,都必须在尊重伊拉克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安全以及伊拉克人民福祉的基础上采取。我们还敦促国际社会向伊拉克人民提供足够的援助,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并确保恢复和维持正常状态和法律与秩序。

中东

  1. 我们欢迎所有旨在结束中东流血事件和在正义基础上确保持久和平的倡议,并呼吁尊重和执行联合国相关决议。部长们欢迎四方的外交努力以及阿拉伯倡议。他们希望四方的路线图最终会导致建立一个有生存能力的巴勒斯坦国,并重申该地区所有国家都有权在公认的安全边界内生存。他们对该地区不断升级的暴力循环表示关切,希望各方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以免破坏实现这一目标的进程。鉴于所涉问题的复杂性,部长们强调,在政治、安全、

南亚

  1. 我们欢迎印巴关系最近的积极发展,特别是印度总理的和平倡议,这是朝着两国关系完全正常化迈出的令人鼓舞的步骤。我们表示,希望双方继续对话与合作,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分歧,造福两国人民,也为了南亚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亚洲合作对话

  1. 我们承认亚洲合作对话(ACD)的重要性,它作为亚洲次区域之间的桥梁,建立了亚洲范围的合作网络。我们注意到过去一年来,在东盟各国的支持下,ACD在对话和项目方面取得的进展,期待2003年6月21日至22日在泰国清迈举行的ACD第二次部长级会议。

亚洲债券市场

  1. 我们欢迎五个东盟成员国积极参与泰国总理于 2003 年 6 月 2 日在曼谷发起的亚洲债券基金,并期待其他东盟成员国最终参与。

多边主义

  1. 我们重申严格遵守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原则的重要性。在这方面,我们强调了联合国在维护和平与安全和加强国际合作方面的核心和重要作用。

机构事项

  1. 我们祝贺王景勇先生被东盟领导人任命为 2003-2007 年东盟秘书长。我们欢迎他提出精简和加强东盟秘书处并根据不断变化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和地区优先事项加强其作用的举措。我们表示坚决支持秘书长在这方面的持续努力。

新东盟轮值主席国

  1. 我们选举印度尼西亚为第37届东盟常设委员会主席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为副主席。我们期待着 2003 年 10 月 7 日至 8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部长级会议(JMM)、第 9届东盟首脑会议及其相关会议,以及第 37届 东盟部长级会议、第 11届 东盟地区论坛和部长级后会议2004 年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