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光可持续发展决议

回顾《东盟第二个协定》(巴厘岛第二个协定)建立东盟共同体以确保持久和平、稳定和共同繁荣的目的,以实现一个开放、充满活力和有弹性的东盟共同体;

强调可持续发展可以通过以综合和协调的方式解决环境保护、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发展问题来实现;

认识到有效的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以及这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减轻贫困、促进健康生活、减少疾病发病率和促进东盟地区的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认识到需要在不影响区域竞争力或增长的情况下有效解决与环境有关的全球和区域跨界问题;

确认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WSSD)的约翰内斯堡执行计划为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国际和区域合作提供了一个有效框架;确认

《东盟 2020 年愿景》、《河内行动计划》及其后续行动计划等为东盟合作应对新出现的需求和国际发展提供了区域框架。

我们,东盟成员国环境部长,特此:

责成东盟环境问题高级官员在制定万象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特别是在解决与环境退化和跨界污染有关的问题的具体和现实战略和措施方面,以期实现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设想东南亚作为一个关爱社会的共同体,通过伙伴关系联系在一起。

重申坚定承诺并决心履行 WSSD 中的义务,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并在第七次非正式东盟环境部长级会议商定的 10 个优先领域* 实现有意义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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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定的十个优先领域是全球环境问题;土地和森林火灾以及跨界雾霾污染;沿海和海洋环境;可持续森林管理;自然公园和保护区的可持续管理;淡水资源;公众意识和环境教育;推广无害环境技术和清洁生产;城市环境管理和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监测和报告,以及数据库协调。

呼吁发达国家履行在《约翰内斯堡执行计划》中作出的承诺,特别是在提供资金、加强能力建设和促进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方面;

欢迎《东盟跨界烟霾污染协定》于 2003 年 11 月 25 日生效,并决心根据该协定进一步加强合作;

努力在 2004 年之前缔结关于获得以及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生物和遗传资源所产生惠益的东盟框架协定,以便可持续地管理东盟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

通过修订后的东盟遗产公园宣言,现在包括东盟所有十个成员国,并决心通过该宣言提供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合作;

承认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中心所做的宝贵贡献,同意通过审查其管理结构和计划并为该中心的持续可持续性提供必要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其作用,并注意到参与成员所表达的赞赏各国感谢欧盟对第一阶段的财政支持,并欢迎其继续支持第二阶段;

通过东盟“环境可持续城市”框架,应对环境可持续性的挑战;

采用东盟水资源管理长期战略计划,以满足健康、粮食安全、经济和环境方面的需求;

认识到需要迅速实施东盟海洋水质标准;

承认按照《河内行动计划》的设想,到 2004 年通过适当的区域机制促进无害环境技术对于有效环境管理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性;

同意制定一项有明确时限的行动计划,以协调环境政策、立法、法规、标准和数据库,同时考虑到成员国的国情;

同意推行建立东盟环境基金的想法,并责成东盟秘书处与东盟环境问题高级官员协商制定建立该基金的模式;

对与东盟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倡议的对话伙伴、国际和区域组织以及其他国家表示赞赏;并呼吁这些合作伙伴和其他潜在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和

承诺通过部长级和高级官员级别的定期政策对话和共同感兴趣的项目,在东盟+3 框架下加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和韩国的合作。

2003 年十二月十八日于缅甸仰光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