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遗产公园宣言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政府:

回顾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于 1984 年 11 月 29 日签署的关于遗产公园和保护区的东盟宣言;

认识到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和越南已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关注保护东盟成员国国家保护区的必要性;

意识到东盟成员国某些国家保护区的独特性、多样性和突出价值,值得最高认可,以便它们作为保护区的重要性可以在区域和国际上得到认可;

注意到《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就地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栖息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本要求,因此鼓励建立保护区系统以实现这一目标;

进一步注意到 2002 年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除其他外,制定了到 2010 年降低目前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目标,除其他外,促进具体的国际支持和伙伴关系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包括世界遗产地的生态系统;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促进和支持热点地区和其他对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的地区的举措,促进国家和区域生态网络和走廊的发展;

认识到应对保护区进行管理,以维持生态过程和生命支持系统,保护遗传多样性;确保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维护具有风景、文化、教育、研究、娱乐和旅游价值的荒野;

考虑到为实现东盟成员国国家保护区的目的、目的和目标,应为每个遗产公园制定总体规划,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指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研究以及荒野价值观教育;

进一步考虑到环境问题超越国界,各州对各自确定的遗产地负有主要责任;

特此宣布附录 I 中列出的国家保护区为东盟遗产公园。东盟遗产公园名录可根据东盟环境高级官员制定的一套标准,通过相关成员国向东盟秘书处发出的书面通知不时修改;和

同意共同合作是保护和管理东盟遗产公园的必要条件,以制定和实施区域保护和管理行动计划以及补充和支持国家实施保护措施努力的区域机制。

1984 年《东盟遗产公园和保护区宣言》在此终止。

2003 年 12 月 18 日,缅甸仰光。

附录一

东盟遗产公园

文莱达鲁萨兰国

a. Tasek Merimbun

柬埔寨

a. 维拉奇国家公园

b. Preah Monivong 国家公园(Bokor)

印度尼西亚

a. 勒瑟国家公园

b. Kerinci Seblat 国家公园

c. 洛伦兹国家公园

马来西亚

a. 京那巴鲁国家公园

b. 姆鲁国家公园

c. 大汉山国家公园

缅甸

a. 阿朗都卡塔帕国家公园

b. Meinmahla Kyun 野生动物保护区

c. 因道支湖野生动物保护区

d. 镶嵌湖野生动物保护区

e. 哈卡博拉济国家公园

f. 兰皮海洋国家公园

菲律宾

a. 阿波山国家公园

b. 伊格利特-巴科国家公园

新加坡

a. 双溪布洛湿地保护区

泰国

a. 考艾国家公园

b. 科尔塔鲁陶国家公园

c. Ao Phangnga – Mu Koh Surin – Mu Koh Similan 海洋国家公园

d. Kaengkrachan 森林综合体

越南

a. 黄连沙坝国家公园

b. 巴贝国家公园

c. 昆嘉京国家公园

d. 楚妈妈雷国家公园

注意: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将在晚些时候提交东盟遗产公园的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