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意向声明,2005 年 7 月 28 日,万象
鉴于 1976 年 2 月 24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签署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经 1987 年 12 月 15 日签署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一和第二修正议定书》修正,并且分别于 1998 年 7 月 25 日;
然而 经上述第二议定书第一条修正的上述条约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东南亚以外的国家经东南亚所有国家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审议 了经议定书修正的上述条约;
澳大利亚政府特此声明其打算在完成其必要的国内程序后加入该条约。
签 2005年七月二十八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
亚历山大·唐纳澳大利亚
外交部长
201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