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菲律宾马卡蒂市,2007 年 8 月 23 日联合媒体声明

  1. 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8月23日在菲律宾马卡蒂市举行。
  2. 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部长出席了会议。东盟秘书长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长 Peter B. Favila 阁下主持。2007 年 8 月 19 日,在 AFTA 理事会会议之前召开了东盟高级经济官员会议。
  3. 部长们讨论了AFTA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计划的实施进展、消除非关税壁垒、AFTA原产地规则改革以及CEPT协定的完善等问题。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现

  1. AFTA 非常接近其全面实现。东盟98.58%的产品已纳入CEPT包容清单(IL),其中93.67%的产品关税已降至0-5%以内。东盟六国 IL 中 98.67% 的产品关税已降至 0-5% 的范围。截至目前,IL 中关税继续高于 5% 的产品是那些已从敏感清单 (SL)、高度敏感清单 (HSL) 和一般例外清单 (GE) 转移的产品。CLMV 国家也为这一进展做出了贡献,因为其 97.32% 的产品已进入 IL,其中 86.21% 的关税已降至 0-5% 区间。
  2. 为实现这一成就,柬埔寨于 2007 年 8 月 14 日将最后剩余的 TEL 项目转移到 IL,缅甸于 2006 年 11 月 23 日将其未加工的农产品从 TEL 和 SL 转移到 IL,按照各自协议的承诺加入 CEPT 协议。这样,CEPT 的 TEL 中就没有更多的产品了。留在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关税税则的产品仅占各自税则的0.51%、1.90%和0.25%。
  3. 全面取消关税的进程也在按预期顺利推进。马来西亚已根据东盟一体化路线图(RIA)中规定的东盟 6 目标,取消了 80% 产品的关税。这 80% 还包括优先整合行业下产品的关税取消。东盟 6 国的所有部长重申,他们承诺到 2007 年底实现 RIA 下 80% 的关税取消目标以及优先一体化部门的关税取消,而新加坡不对其任何产品征收关税。至此,截至今日,东盟六国 IL 中 71.44% 的产品关税已被取消。根据 CEPT 计划,东盟 6 国的平均关税从 1993 年的 12.76% 降至 1.59%,而 CLMV 的平均 CEPT 税率为 4.4%,低于 2006 年的 4.65%。
  4. 部长们再次强调实现优先部门整合的承诺以及确保东盟商业部门利益的必要性。因此,部长们同意,关税取消的有效实施将追溯至 2007 年 1 月 1 日,并且 2007 年 1 月 1 日至关税取消颁布之日之间的任何多缴关税将予以退还。

消除非关税壁垒

  1. 部长们批准了消除非关税壁垒的模式,这将作为审议取消非关税壁垒的指导方针。目前正在对东盟的非关税措施 (NTM) 进行核查和交叉核查,以确定构成贸易壁垒的措施。部长们注意到正在确定的非关税壁垒将在 2008 年 1 月之前被消除,作为东盟非关税壁垒消除工作计划的第一个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部长们重申他们重视消除非关税壁垒的工作,以确保实现货物自由流动,这是东盟经济共同体的重要支柱之一,并鼓励官员们继续就此事开展工作。

增强型 CEPT 原产地规则 (ROO)

  1. 部长们注意到在为剩余的CEPT产品制定替代性实质性转型规则方面取得的进展,这有望进一步促进该地区成为单一生产基地的一体化进程,并提高东盟的竞争力。部长们进一步注意到在加强 CEPT-AFTA 的原产地规则及其操作认证程序方面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其目的是澄清、简化和更新规则以适应东盟当前商业安排的变化,特别是东盟与对话伙伴谈判自由贸易协定。

增强 CEPT 协议

  1. 部长们同意加强 CEPT 协议,使其成为一个全面的货物贸易 (TIG) 协议,适用于东盟目前在 2015 年之前加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该协议将使 AFTA 成为一个基于规则的体系,这将加强商界和外国投资者的信心。部长们指示官员们确保 CEPT 在与对话伙伴的各种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存在中的相关性,并责成官员们在 2008 年第 40 届 AEM 会议之前完成 TIG 协议供部长们审议。

海关合作

  1. 部长们注意到东盟统一关税命名法(AHTN)2007 年的实施情况以及为促进贸易便利化而使海关技术现代化的持续努力。部长们还注意到东盟框架协议关于货物过境便利化的第二号议定书草案的持续修订以及海关过境系统的发展。部长们鼓励海关官员继续努力,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立

标准与一致性

  1. 部长们注意到东盟良好监管实践指南的制定,该指南有望通过确保技术法规的一致性和透明度来减少东盟贸易的监管壁垒。部长们还注意到《电气和电子设备互认安排》的实施以及各行业标准和技术法规协调方面取得的进展。医疗器械、传统药物和保健品、药品和化妆品的产品上市后警报已经建立,以加强东盟相关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以防止该地区的不安全和不合格产品。

东盟贸易表现

  1. 2006年东盟的全球贸易总额为1.41万亿美元,而2005年为1.23万亿美元。2006年,东盟出口总额从2005年的6506.3亿美元增长16.5%至2006年的7580.4亿美元。增长13.0 % 占东盟进口总额,即从 2005 年的 5796.4 亿美元增加到 2006 年的 6548.8 亿美元。根据现有资料,2007 年第一季度东盟出口总额达 1657 亿美元,增长 10.1 % 与2006年同期相比 2007年第一季度东盟进口总额为1445.7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7.0%。
  2. 东盟内部出口从2005年的1640.6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1891.2亿美元,增长15.3%。东盟内部进口增长15.8%,从2005年的1414.2亿美元增至2006年的1636.9亿美元。东盟内部贸易占东盟贸易总额的比重保持相对稳定,2006年略增24.97%与2005年的24.83%相比。2007年,根据现有资料,2007年第一季度东盟内部出口额为432.7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0.8%。2007年第一季度东盟内部进口登记美国346.8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4.1%。
  3. 日本、美国、欧盟、中国和韩国继续成为东盟最大贸易伙伴。2006 年东盟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出口+进口)占东盟整体贸易的比重分别为 11.55%、11.52%、11.43%、9.97% 和 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