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关于标准和一致性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新加坡,1999 年 10 月 1 日
鉴于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联邦于 1997 年 7 月 23 日成为东盟成员国,并视情况同意签署或加入东盟的所有宣言、条约和协定;
鉴于 柬埔寨王国于 1999 年 4 月 30 日成为东盟成员国,并同意视情况签署或加入东盟的所有宣言、条约和协定;
鉴于 1996 年 9 月在雅加达签署的关于东盟与 CER 国家之间标准和一致性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 MOU)第 10 条规定,该 MOU 可以根据以下程序扩展到包括其他签署方:由双方共同决定;
考虑到旨在扩大谅解备忘录 以将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联邦纳入谅解备忘录的磋商结果;
因此 ,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联邦特此签署关于标准和一致性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公元 1999 年十月一日于新加坡订立
柬埔寨王国政府:
(Sgd.) CHAM PRASIDH
商务部部长
对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Sgd.) PROF。博士。BOUNTIEM 菲萨梅
首相署部长
缅甸联邦:
(Sgd.) BRIGADIER GENERAL DAVID O. ABEL
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办公室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