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东盟的跨国犯罪,作者:S. Pushpanathan
介绍
二十多年来,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 一直在促进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东盟最初关注的是滥用麻醉品和走私非法毒品。然而,随着跨国犯罪的扩大和多样化,包括恐怖主义、武器走私、洗钱、非法移民和海盗行为,以及此类犯罪的高度组织化性质,东盟加强了打击这些犯罪的力度。
东盟关于打击跨国犯罪的决定
东盟打击跨国犯罪的决心可以追溯到 1976 年 2 月 24 日的《东盟协和宣言》。东盟创始成员国政府首脑/国家元首签署的宣言呼吁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并与相关国家和地区进行合作。防止和根除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毒品的国际机构。它还呼吁研究发展司法合作,包括东盟引渡条约的可能性。
随着跨国犯罪范围的扩大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东盟各国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强调需要采取全面协调的方法在区域层面打击犯罪。1996 年 11 月在雅加达举行的第一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上,他们呼吁东盟相关机构研究在包括引渡在内的刑事事项上开展区域合作的可能性。他们在 1997 年 12 月于吉隆坡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上决定采取坚决严厉的措施打击跨国犯罪,例如贩毒、贩卖妇女和儿童以及其他跨国犯罪。他们还通过了《东盟2020愿景》文件,为东盟2020年制定了广阔的愿景。
在 1998 年 12 月于河内举行的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再次呼吁加强和促进东盟体制机制之间在打击药物滥用和贩运方面的区域联系,并加强单独和集体努力打击跨国犯罪。他们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HPA),这是实现《东盟 2020 年愿景》的一系列行动计划中的第一项,该计划呼吁加强地区应对跨国犯罪的能力。
东盟外长们还承认东盟成员国之间需要更密切的合作和协调一致的行动来打击跨国犯罪。1996 年 7 月在雅加达举行的第 29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上,外长们一致认为,跨国犯罪的管理迫在眉睫,以免影响东盟和各成员国的长期生存能力。在 1997 年 7 月于马来西亚梳邦再也举行的第 30 届 AMM 上,他们强调需要持续合作解决跨国问题,包括打击跨国犯罪。东盟外长于 1998 年 7 月在马尼拉举行的第 31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上重申需要加强区域打击跨国犯罪的努力。
东盟机构打击跨国犯罪
许多东盟机构直接或间接参与制定政策和开展打击跨国犯罪的活动。其中包括东盟跨国犯罪问题部长级会议 (AMMTC)、东盟财长会议 (AFMM)、东盟国家警察局长会议 (ASEANAPOL) 和东盟毒品问题高级官员会议 (ASOD):
A. 东盟跨国犯罪问题部长级会议
东盟内政部长/内政部长在 1997 年 12 月 20 日的首次会议上通过了《东盟打击跨国犯罪宣言》,强调东盟决心通过加强区域协作和加强国际合作,采取综合办法打击跨国犯罪。
1999 年 6 月的第二届 AMMTC 通过了《东盟打击跨国犯罪行动计划》。该计划建立了机制和活动,将东盟成员国打击跨国犯罪的努力从国家和双边层面扩展到区域层面,并加强区域承诺和能力以承担扩大后的任务。该计划将制定一项打击跨国犯罪的连贯区域战略,并将包括信息交流、法律和执法事务合作、机构能力建设、培训和区域外合作作为主要计划活动。
该计划呼吁 AMMTC 与其他东盟机构,如东盟法律部长和总检察长、东盟国家警察局长、东盟财政部长、移民局局长和海关调查、起诉和改造此类犯罪的肇事者。在法律问题上,行动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 致力于在东盟成员国将特定的跨国犯罪定为刑事犯罪,例如非法药物贩运、洗钱、恐怖主义、海盗行为、武器走私和人口贩运;
- 制定多边或双边法律安排,以便利逮捕、调查、起诉和引渡、交换证人、分享证据、调查、扣押和没收犯罪所得,以加强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司法和行政协助;
- 配合东盟高级法律官员会议,落实东盟法律信息网络系统。
在执法方面,行动计划除其他外概述了以下内容:
- 为政策、法律、执法和学术领域的东盟官员制定交流计划;
- 采取措施确保法官、检察官、证人和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免受跨国犯罪组织的报复。
在跨区域合作方面,该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 加强与东盟对话伙伴、区域组织、联合国相关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信息交流,特别是共享关于已知跨国犯罪组织的身份、活动和活动的重要信息;
- 通过东盟成员国和东盟秘书处参加相关国际会议,促进国际社会对东盟打击跨国犯罪举措的兴趣和支持。
将召开特别工作组会议,制定并最终确定实施该计划的工作计划。东盟秘书处正在寻求对话伙伴、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技术援助,以制定工作计划。
第二届 AMMTC 原则上也同意成立东盟打击跨国犯罪中心 (ACTC)。8 月 7 日,成立 ACTC 的特别工作组在菲律宾奎松市召开会议,准备一份关于 ACTC 运作情况的完整报告。工作组已经完成了ACTC的成立安排,并提出了建立中心的协议草案,供AMMTC审议通过。
ACTC 是东盟打击跨国犯罪的另一项区域举措,旨在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协助实施拟议行动计划中概述的方案活动,并成为有关国家立法、监管措施和个人判例的信息库成员国。还设想 ACTC 将具有对跨国犯罪活动进行深入分析的研究能力,以推荐适当的区域战略来打击这些重罪活动。随着该中心的成立,东盟打击跨国犯罪的努力将进一步加强。
B. 东盟财长会议
1997 年 3 月 1 日在泰国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东盟财长签署了东盟海关协定。该协议除了加强东盟在海关活动中的合作和加快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早日实现外,还旨在加强打击毒品和精神药物贩运方面的合作,并将促进在反走私和海关监管方面的共同努力。
C. 东盟国家警察局长
东盟国家警察局长 (ASEANAPOL) 负责打击跨国犯罪合作的预防、执法和行动方面。ASEANAPOL 一直积极参与共享警务、执法、法律、刑事司法以及跨国和国际犯罪方面的知识和专业知识。它设立了三个特别委员会,处理贩毒、武器走私、假冒、经济和金融犯罪、信用卡欺诈、引渡和移交犯罪分子和逃犯的安排。它采取措施打击新形式的跨国犯罪,例如伪造旅行证件、幽灵船欺诈、产品假冒和盗版。ASEANAPOL 还建立了自己的数据库系统,使成员国能够快速、
D. 东盟毒品问题高级官员
ASOD 于 1984 年正式成立,有关毒品的举措基于 1994 年 10 月第 17 届 ASOD 会议通过的《东盟药物滥用控制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涵盖四个优先领域:预防性药物教育、治疗和康复、执行, 和研究.
在预防教育和信息方面,为教师和课程设计者举办了各种药物教育讲习班,并开展了预防教育的比较研究。执法合作活动包括执法官员/人员的交流,在国际机构的协助下开展培训计划,以及共享有关趋势、作案手法和毒品走私路线的信息。东盟成员国在业务层面定期开展治疗和康复人员交流。
这些计划得到了设在东盟成员国的四个培训中心的努力的补充。它们是东盟禁毒执法培训中心(曼谷)、东盟预防毒品教育培训中心(马尼拉)、东盟治疗和康复培训中心(吉隆坡)和东盟毒品检测培训中心体液(新加坡)。
跨区域合作
认识到仅靠国家和地区的努力不足以有效应对跨国犯罪,AMMTC 同意探索与对话伙伴、地区组织和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科伦坡计划)开展更密切合作的方式局和 ICPO-INTERPOL。为了促进更大程度的合作,还鼓励高级官员与有关各方进行非正式磋商。AMMTC 和 AMM 都呼吁对话伙伴协助制定工作计划以实施行动计划,并开展活动打击各种形式的跨国犯罪。
东盟也热衷于进一步加强与 ACPF 的合作。ACPF 是联合国附属非政府组织之一,它对东盟打击跨国犯罪的努力表现出兴趣。它参加了 1998 年 11 月 26 日在菲律宾举行的东盟与其他国际组织关于打击跨国犯罪的非正式协商会议。在协商会议上,ACPF 表示有兴趣支持 ACTC 的活动并实施打击跨国犯罪行动计划。ACPF一直积极与东盟成员国的执法机构和法律服务部门合作。它举办并资助了许多关于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讲习班,特别是关于在执法机构、检察部门和其他机构之间建立跨部门联系的讲习班。
结论
东盟已迈出大胆的一步,以全面的方式应对跨国犯罪的威胁,以消除和根除它。为了有效地促进区域和全球打击跨国犯罪的努力,东盟将需要发达国家、相关国际和政府间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援助和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