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拉丁美洲国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
在 2012 年 11 月 17 日举行的第 21 届东盟峰会及相关峰会上,巴西外交部亚洲事务副部长 Maria Edileuza Fontenele Reis 女士阁下代表巴西联邦共和国交存加入书《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同时,东盟十国外长签署延期书,同意巴西加入东盟。
TAC 于 1976 年 2 月 24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一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被称为“巴厘岛协定 I”。该条约于 1996 年进行了修订,允许非东南亚国家加入该条约。它于 1998 年进一步修订,以指明有权同意该地区以外国家加入的东南亚缔约方的名称。随着第三议定书于今年 6 月 8 日生效,该条约现已开放供成员仅为主权国家的区域组织加入。TAC 已被广泛认为是东南亚国家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亚洲,体现了该地区各国和平共处与友好合作的普遍原则。
巴西成为第一个加入TAC的拉美国家,使TAC的缔约方总数达到31个。巴西的加入体现了巴西对促进该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坚定承诺,为进一步拉近合作奠定了基础。未来东盟与巴西的合作。
在金边逗留期间,玛丽亚夫人还礼节性拜会了东盟秘书长苏林·比苏万博士,并就加强东盟-巴西伙伴关系未来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