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峰会吉隆坡宣言,吉隆坡,2005 年 12 月 14 日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澳大利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日本、大韩民国和新西兰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值此历史性的第一次2005 年 12 月 14 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东亚峰会;

回顾 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的决定,并得到 2004 年 11 月 29 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举行的第八届东盟加三峰会的支持,将于 2005 年在马来西亚召开第一届东亚峰会;

重申 我们对《联合国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的宗旨和原则的承诺;

承认 在瞬息万变的国际环境中,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变得越来越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

认识到 世界面临的挑战范围越来越广,需要区域和全球共同努力应对这些挑战;

认识到 我们在实现东亚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繁荣方面的共同利益;

愿 本着平等、伙伴、协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合作,巩固两国间已有的友谊,营造和平环境,为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经济繁荣作出贡献;

深信 加强东亚峰会与会国与全世界就共同关心和关心的问题进行双边和多边互动与合作以促进和平与经济繁荣的重要性;

重申 坚信多边体系的有效运作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将继续不可或缺;

认识 到该地区如今是世界经济的活力源泉;

同意 东亚峰会可以在该地区的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进一步认识 到有必要支持建立一个强大的东盟共同体,这将为我们共同的和平与繁荣奠定坚实的基础;

特此声明:

首先,我们将东亚峰会确立为就共同关心的广泛战略、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对话的论坛,旨在促进东亚的和平、稳定和经济繁荣。

第二, 东亚峰会推动本地区共同体建设的努力将符合并加强东盟共同体的实现,并将成为不断发展的地区架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东亚峰会将成为一个开放、包容、透明和外向的论坛,我们将在其中努力加强以东盟为推动力的全球规范和普遍公认的价值观,并与东亚峰会的其他参与者合作.

第四,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 加强战略对话,促进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合作,确保我们各国能够在公正、民主、和谐的环境中相互和平相处,并与世界和平共处;
    通过技术转让和基础设施开发、能力建设、善治和人道主义援助以及促进金融联系、贸易和投资扩大和自由化; 和
  • 促进更深层次的文化理解、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和加强合作,以改善我们人民的生活和福祉,以促进相互信任和团结,并促进环境保护、预防传染病和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发展减轻。

第五,即:

  • 参加东亚峰会将基于东盟制定的参与标准;
  • 定期召开东亚峰会;
  • 东亚峰会将由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的东盟成员国主办和主持,并与一年一度的东盟峰会衔接举行;和
  • 东亚峰会的模式将由东盟和东亚峰会的所有其他参与国进行审查。

2005 年十二月十四日于马来西亚吉隆坡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