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 7 月 29 日至 30 日,马尼拉,第 40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AMM)联合公报“一个关怀与共享的社区”
引言
-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外长,于 2007 年 7 月 29 日至 30 日在马尼拉举行了第 40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菲律宾外长、第40届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阿尔贝托·罗慕洛阁下主持会议。
- 东帝汶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代表分别作为第40届东盟常委会主席嘉宾和东盟特别观察员出席第40届东盟部长级会议开幕式。
开幕词
-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总统阁下在第 40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致辞。
- 阿罗约总统表示,东盟关系从未像现在这样牢固,并回顾了东盟在合作、团结、消除贫困和赢得集体安全方面取得的成就。她呼吁东盟继续履行在第 12 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作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承诺,即到 2015 年创建“一个关怀和共享”的共同体。她说,这样一个共同体应该立足于经济一体化,注重社会正义和提高住在该地区。
- 为实现这一目标,阿罗约总统敦促东盟在其大胆决定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起草一份东盟宪章,以加强东盟并深化其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她说东盟宪章应该证明东盟致力于成为一个单一的统一战线。
- 阿罗约总统还表示,发展东盟不仅仅是建立一个地区共同体,还应该成为亚洲的一股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全球化的作用。为使东盟成为一个真正的不断扩大的联盟,总统说东盟应继续培育与主要伙伴的关系,除其他外,通过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和与该地区有利益关系的各方合作建立东亚共同体。
- 阿罗约总统还呼吁东盟为地区安全合作指明方向。对此,她表示,东盟欢迎近期朝鲜半岛核问题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关闭宁边反应堆,并赞扬各方迄今取得的进展。她说,东盟必须随时准备促进地区安全与稳定,并在这方面加强我们在朝鲜半岛稳定中的集体利益。
- 总统强调东盟在地区安全方面取得的成就,从《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到东盟地区论坛(ARF)。总统说,东盟四十年来一直是地区和平与进步的力量,必须找到在未来四十年维持这一作用的方法。
- 最后,阿罗约总统表示,东盟必须成为一个共同发展和繁荣的共同体。如果东盟在这方面取得成功,那么子孙后代将回顾东盟成立 40 周年、第 12 届东盟首脑会议和第 40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作为该地区实现这一愿望的努力的起点。
东盟共同体
- 我们欢迎落实 2007 年 1 月 13 日在菲律宾宿雾举行的第 12 届东盟峰会领导人的决定,加速建立东盟共同体至 2015 年,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符合我们致力建立“一个关爱共享的社区”。我们重申,我们决心开展区域范围的计划和活动,真正使东盟对东盟人民具有相关性、有益性和意义。
- 我们对东盟区域一体化取得的进展感到鼓舞,同意进一步加大努力,加快缩小发展差距,确保东盟共同体的实现。
- 我们认识到在加强我们的努力和汇集我们的资源以及实现有效协调方面需要协同增效,以便东盟能够更好地响应并符合东盟共同体的既定目标。
- 为确保东盟共同体的三大支柱步调一致,我们同意特别关注为东盟安全共同体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制定蓝图,类似于东盟经济共同体的蓝图.
- 我们在 2007 年 7 月 30 日发表的联合声明中同意建议我们的领导人批准将东盟日(8 月 8 日)作为每个东盟成员国的特殊日子来庆祝的提议,目的是提高东盟对东盟的认识。我们的人。
东盟成立 40 周年
- 我们强调,2007 年 8 月 8 日的东盟成立 40 周年将成为我们区域组织的历史性里程碑。我们支持成员国为纪念这一吉祥时刻而开展的各种举措和活动,这将突出东盟的成就并培养东盟意识。我们欢迎马来西亚倡议召开东盟诚信对话。
万象行动计划 (VAP)
- 我们注意到万象行动计划(VAP)的实施进展。重申我们对到 2010 年完成 VAP 的承诺,我们同意为剩余的 VAP 计划、项目和活动调动财政资源。我们决心加强执行VAP的东盟各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并重申在东盟共同体三大支柱之间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东盟一体化倡议(IAI)
- 我们同意加大努力缩小发展差距,促进东盟一体化,确保经济公平发展,造福东盟各国人民。
- 我们表示支持 2007 年 6 月 12 日至 13 日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二届东盟一体化倡议(IAI)发展合作论坛就缩小东盟成员国之间发展差距的创新战略提出的建议,包括拟议制定 2008-2015 年第二个 IAI 工作计划。为了到 2015 年实现符合东盟共同体的东盟全面一体化,我们认识到还需要解决东盟成员国的“贫困和不发达地区”问题。IAI 的计划还应与东盟到 2015 年成为东盟共同体的更大努力保持一致。
- 我们对我们的对话伙伴和其他国际机构对 IAI 的支持和贡献表示感谢。我们致力于维持并加快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努力,使东盟更具经济竞争力和社会凝聚力。
东盟宪章
- 我们强调将东盟的原则、价值观和规范编入宪章以及保持势头将东盟转变为具有法人资格、能够在区域和地区发挥更大作用的基于规则的组织的重要性。国际事务。
- 我们欢迎起草东盟宪章高级别工作组(HLTF)提交东盟宪章初稿,并对HLTF的出色工作表示赞赏。我们深入讨论了东盟宪章草案,并就东盟宪章的重要方面向高级别工作组提出了我们的看法。我们期待 HLTF 完成工作并在 2007 年 11 月于新加坡举行的第 13 届东盟峰会上提交东盟宪章最终草案。
东盟安全共同体 (ASC)
- 我们强调将东盟安全委员会建设为东盟共同体支柱的重要性。我们注意到2007年7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二次东盟战略联盟行动计划协调会议(ASCCO),强调在东盟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协调落实东盟战略联盟行动计划计划领域和措施的重要性.
- 我们同意尽一切努力确保《东盟反恐公约》早日批准和生效,并加强合作以确保东盟的和平与稳定。我们注意到最近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举行的第七届跨国犯罪问题高级官员会议(SOMTC)取得的进展,该会议批准了 SOMTC 反恐工作组的制度化。我们还欢迎东盟反腐败特别会议的建议。我们注意到制定东盟引渡条约范本的进程是我们共同努力建立东盟引渡条约的一部分。我们还鼓励签署国批准《区域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确保其有效实施。
- 与我们建设一个关爱共享社区的目标相一致,我们致力于及时实施《东盟保护和促进移民工人权利宣言》的规定。我们同意成立东盟保护和促进移民工人权利宣言实施东盟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监督该宣言项下各项活动的实施。我们认识到该委员会应向东盟高级劳工官员报告。
- 我们重申在《万象行动计划》下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承诺。我们还注意到 2007 年 7 月 16 日至 17 日在马尼拉召开的第六届东盟区域人权机制研讨会和 2007 年 6 月 28 日在巴厘岛举行的国家人权机构协商机制工作会议。我们还注意到东盟开展的工作东盟人权机制非政府工作组,包括不限成员名额的 SOM Troika 与工作组在第 40 届 AMM 期间举行的会议,目的是促进人权部分活动的实施的 VAP。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SEANWFZ)
- 我们注意到 2007 年 7 月 30 日在马尼拉举行的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委员会会议的结果,会议审查了该条约自 1997 年生效以来的实施进展,并讨论了该条约有效促进东盟安全共同体的方式-建设工作。
- 我们欢迎通过行动计划,该计划将指导未来实施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以确保我们能够应对不断变化的内部和外部挑战和机遇。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 我们欢迎法兰西共和国和东帝汶民主共和国于 2007 年 1 月 13 日在菲律宾宿务举行的第 12 届东盟峰会期间加入 TAC。我们期待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于 2007 年 8 月 1 日在马尼拉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我们认可英国和欧盟关于加入 TAC 的声明。我们注意到,对 TAC 的持续关注凸显了其作为管理东南亚国家间关系的关键行为准则的重要作用及其作为促进该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外交工具的价值。
- 我们呼吁其他国家,特别是我们的对话伙伴和东盟地区论坛的朋友,分享东盟对该地区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的愿望,也加入《交战协定》。
南中国海
- 我们重申 2002 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作为东盟与中国之间的里程碑文件的持续重要性,体现了双方确保和平解决该地区争端的集体承诺。我们认为,该宣言有效地促进了地区声索国之间的互信和信心,维护了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我们强调需要加紧努力,推动落实宣言,最终达成南海区域行为准则。
- 我们鼓励有关各方继续保持克制,推动在该地区采取建立信任措施,欢迎各方承诺根据《宣言》精神,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东盟地区论坛(ARF)
- 我们重申东盟作为东盟地区论坛(ARF)进程的主要推动力和ARF作为加强政治和安全对话与合作的主要论坛和建设支点的作用更广泛的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 我们欢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成为 ARF 的第 27 个参与国,我们期待它出席 2007 年 8 月 2 日举行的第 14 届 ARF。我们表示相信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能够为进一步加强该地区的政治和安全对话与合作作出贡献。
- 我们赞赏东盟地区论坛活动的稳步推进和不断增长的势头。我们鼓励东盟地区论坛各国在能力建设方面开展更具体、更务实的合作,以更好地应对包括反恐、救灾、海上安全、不扩散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裁军等诸多挑战。能源安全等。我们将在第十四届ARF会议上讨论将ARF提升为主要论坛,讨论未来影响该地区的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
- 在强调建立信任将继续在ARF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欢迎ARF在预防性外交(PD)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还赞扬为加强东盟地区论坛第一轨道和第二轨道之间以及东盟地区论坛与其他地区和国际安全组织之间的联系而开展的活动。我们满意地注意到在执行商定的 2006-2007 闭会期间 ARF 活动方面取得的进展。
东盟经济共同体(AEC)
- 我们强调东盟致力于建立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其特点是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区域和公平的经济发展,并完全融入全球经济。
- 我们注意到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和战略时间表的最终确定,将作为一个综合和连贯的总体规划,明确规定到2015年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措施和行动、里程碑和时间表,供审议和签署东盟领导人于 2007 年 11 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13 届东盟首脑会议上提出。这将重申和加强东盟加深该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集体意愿。
- 我们支持东盟经济部长承认越南为完全市场经济体的决定,同时考虑到其经济发展速度以及与区域和全球经济的融合程度,我们鼓励我们的对话伙伴做出类似的承认。
能源合作
- 我们同意在东盟和东亚峰会(EAS)范围内根据《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实施项目和活动。我们特别欢迎即将于 2007 年 8 月 23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东亚峰会能源部长首次会议,这是朝着落实宿务宣言和落实宿雾第二届东亚峰会领导人讨论迈出的重要一步。我们致力于提高能源效率和节约能源,增加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扩大生物燃料的生产/利用,发展开放和有竞争力的能源市场,并鼓励私营部门更多地参与该地区的能源资源和基础设施
投资-区域合作
- 我们认识到东盟次区域合作对整个地区增长和发展的积极贡献。我们支持目前在东盟内部这些次区域安排下开展的举措和计划: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ACMECS)、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东东盟增长区(BIMP-EAGA)、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增长三角(IMT-GT)、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CLMV)和柬埔寨-老挝-越南发展三角(CLV-DT)。
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 (ASCC)
- 为确保东盟共同体的三大支柱步调一致,我们同意特别注意建立社会文化共同体机制,类似于 SOM 和 SEOM,协调东盟的活动另外两个社区。我们责成我们的高级官员提出蓝图,以确保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SOC-COM)的适当协调。
- 我们同意 ASCC 部门机构应与 AEC 部门机构合作,加强战略重点,特别是与“管理经济一体化的社会影响”相关的核心要素。他们还应重点落实第 12 届东盟峰会的决定和宣言,并考虑在移民工人、妇女、教育、东盟身份、灾害管理、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可传播领域的可能主题方法和跨领域计划疾病。我们鼓励东盟部门机构在 ASCC 下制定和实施一些旗舰项目。
- 为执行 ASCC 行动计划,特别是建立一个关爱社会的社区,我们同意有必要制定东盟相关部门机构实施千年发展目标(MDG Plus)的东盟路线图,特别是那些参与减贫和社会发展的人。
- 我们认识到民间社会组织(CSO)在建设东盟共同体中的宝贵贡献,并承诺继续与民间社会组织代表在各个层面、项目和会议上进行接触。
- 我们认可东盟基金会执行主任的报告。我们注意到东盟基金会在 2007 年成立 10 周年,并鼓励它继续努力提高该地区尤其是青年和学生对东盟的认识,并筹集资金支持其项目和活动。
领事和移民
- 根据我们增加东盟国民之间的人员往来和促进更自由的东盟内部旅行的目标,我们呼吁成员国早日批准《东盟签证框架协议》。
- 回顾东盟外长于 2006 年 7 月 25 日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并根据我们建立一个关爱共享共同体的承诺,我们承诺向陷入危机和冲突局势的所有东盟国民提供适当的紧急援助第三国。我们通过了东盟驻第三国代表团向处于危机局势中的东盟成员国国民提供紧急援助的指导方针。
环境与气候变化
- 我们对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的影响表示关切,呼吁包括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在内的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应对这些挑战职责。
- 我们欢迎新加坡作为东盟下一任主席国提出的将“能源、环境、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作为2007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东盟峰会及相关峰会的讨论主题。围绕这一主题,我们期待在第13届东盟峰会上签署《东盟领导人环境可持续性宣言》。我们也欢迎新加坡提出的关于在新加坡举行的第三届东亚峰会上发表的新加坡环境宣言的提议。我们还期待将于 2007 年 9 月在曼谷举行的非正式东盟环境部长级会议取得成果。
- 我们重申需要加强合作以防止和减轻该地区的跨界雾霾污染,欢迎东盟成员国为完成《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定》的批准程序所做的努力。我们呼吁东盟成员国加快实施《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定》,并呼吁尚未批准的成员国尽快批准。
- 我们欢迎菲律宾共和国与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ACB)于 2006 年 8 月 8 日在马尼拉签署东道国协定。我们表示支持 ACB 的运作以及实施各种旨在维护和保护该地区生物多样性地区的项目。我们鼓励我们的对话伙伴支持 ACB 实施关键的生物多样性项目。
灾害管理
- 认识到东南亚是世界上最易受灾的地区之一,我们承诺在灾害紧急情况下协调合作,为受灾者提供即时救助、援助和康复,并采取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东盟地区。我们呼吁早日批准东盟灾害管理和应急响应协定(AADMER)。
- 根据 2007 年 7 月 27 日至 28 日在马尼拉举行的东盟常设委员会第 4/40 次会议的建议,我们赞同印度尼西亚提出主办东盟灾害管理人道主义援助协调中心(AHA 中心)的提议,并且我们责成相关官员制定细节。
健康
- 我们表示支持实施2006-2010年第三个东盟艾滋病毒和艾滋病工作计划,继领导人在第12届东盟峰会艾滋病毒和艾滋病问题特别会议上通过后。
教育
- 我们表示支持东盟大学网络开展的计划,以促进青年人对东盟的研究和东盟地区认同。我们承认教育在促进该地区社会内部和社会之间更好的跨文化、跨宗教和跨种族理解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我们同意有必要提供更广泛的教育机会和更多的教育机会以及在东盟大学学习的奖学金。
劳动
- 我们欢迎 2007 年 7 月 30 日成立东盟执行东盟保护和促进移徙工人权利宣言委员会作为有效实施东盟保护和促进移徙工人权利宣言条款的工具。我们的领导人于 2007 年 1 月 13 日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移民工人的权利。
- 我们表示相信,随着东盟秘书处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秘书处于 2007 年 3 月 20 日签署合作协议,东盟和国际劳工组织将加强合作,解决他们有共同利益的劳工问题。我们还欢迎东盟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框架行动计划的通过以及东盟职业安全与健康网络的持续进展。
青年
- 我们认识到让东盟青年参与和参与以获得他们对东盟活动和计划的看法的重要性。我们欢迎新加坡在 2007 年 4 月 26 日举行的东盟青年部长级会议上宣布设立 500 万新元的新加坡-东盟青年基金,该基金旨在通过支持东盟青年项目,增进本地区青年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我们同意发挥青年的能力、才能和潜力,使他们能够为东盟做出更多贡献。对话伙伴有兴趣与东盟开展青年和学生交流计划,作为促进跨文化理解的一种方式,这让我们深受鼓舞。
科学和技术
- 我们赞扬东盟与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大韩民国和新西兰等对话伙伴通过8月28日至29日举行的非正式部长级磋商加强科技合作的举措2006 年在马来西亚关丹。我们还欢迎东盟和美国通过建立即将签署的《东盟-美国科技协定》,努力在这些国家的科技组织和个人科学家和技术专家之间建立充满活力和有效的合作。我们也期待东盟-印度科技发展基金的成立,这将促进东盟与印度之间的合作研发活动。
农村发展和消除贫困
- 2007 年 1 月在曼谷举行的第五届东盟农村发展和消除贫困部长级会议(5th AMRDPE)期间,我们欢迎东盟千年发展契约(AMDC)的发展。我们期待通过AMDC 将于明年在新加坡举行的下一届农村发展和消除贫困高级官员会议 (SOMRDPE) 期间开展东盟农村发展和消除贫困框架行动计划下的优先项目,以改善农村地区人民的经济状况领域。
文化资讯
- 我们认识到在文化和信息领域实施的一些项目和活动对促进东盟丰富多彩的文化和提高东盟人民对东盟的认识水平的重要性。我们承认东盟文化和信息委员会(COCI)在实施这些项目和活动方面的贡献。我们支持在东盟信息部长(AMRI)的职权范围内制定东盟传播计划,以向区域内外人民宣传东盟。我们强调在成员国拥有更多关于东盟的电视节目作为促进东盟人民跨文化理解的交流工具的重要性。
对外关系
- 我们强调了我们对话伙伴的重要作用和贡献,即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EU)、印度、日本、新西兰、大韩民国、俄罗斯联邦和美利坚合众国, 建设东盟共同体。我们对过去一年中与对话伙伴的合作取得的进展感到高兴,并致力于推动这些伙伴关系向前发展。我们讨论了东盟和我们的对话伙伴感兴趣的地区和国际问题。
- 我们期待2007年8月1日签署《东盟-澳大利亚全面伙伴关系联合声明》,早日完成《落实东盟-澳大利亚全面伙伴关系联合声明行动计划(2007-2012年)》。我们相信联合声明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东盟-澳大利亚对话关系,涵盖政治和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
- 我们同意于2007年8月1日通过2007-2010年第二个东盟-加拿大联合合作工作计划。
- 我们还同意尽快完成《落实东盟-欧盟加强伙伴关系纽伦堡宣言行动计划》。我们欢迎 2007 年 5 月在文莱达鲁萨兰国举行的第 8 届东盟经济部长和欧盟贸易专员磋商期间启动东盟-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 2007 年 11 月 22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欧盟纪念峰会进一步深化和加强伙伴关系。
- 我们欢迎俄罗斯联邦对东盟-俄罗斯联邦对话伙伴基金的初步捐助,这将为实施东盟-俄罗斯联合项目铺平道路。我们注意到东盟—俄罗斯文化合作协定起草工作取得的进展,期待两国文化艺术部长适时签署,这将促进东盟各文化艺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和俄罗斯联邦。
- 我们欢迎 2006 年 12 月在联合国大会和其他主要机构授予东盟观察员地位。我们回顾了 2007 年 3 月在暹粒举行的东盟外长务虚会期间,我们决定探讨升级我们与东盟关系的可能性。联合国。对此,我们期待早日达成东盟-联合国合作协议。
- 我们承认目前是东盟部门伙伴的巴基斯坦有兴趣成为全面对话伙伴。我们期待实施更多合作项目,加强东盟-巴基斯坦关系。为此,我们欢迎巴基斯坦向东盟-巴基斯坦合作基金捐款。
- 各国、区域和国际组织表示有兴趣与东盟建立关系,我们感到鼓舞。我们同意东盟应努力促进与这些国家和组织的更多互动。
70、我们注意到今年是东盟与欧盟、美国和加拿大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我们强调了这些里程碑事件的重要性,并同意今年在东盟和三个对话伙伴国家开展各种纪念活动。
- 我们对东盟与10+3国家在经济金融领域的伙伴关系进展表示满意,特别是清迈倡议的多边化和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的扩大,以及新的合作领域,例如妇女、扶贫、灾害管理和矿产。我们重申了对东盟加三进程的承诺。我们期待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一届东盟加三峰会上通过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及其工作计划,以纪念东盟加三合作十周年。我们重申,第二份联合声明应为未来十年东盟+3合作的未来方向提供战略指引。
- 我们欢迎东盟-韩国货物自由贸易协定(FTA)于 2007 年 6 月 1 日生效,以及与澳大利亚、印度、日本和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取得的进展,以及服务和贸易协定谈判取得的进展。与韩国的投资协定和与中国的投资协定。这些与对话伙伴经济关系的扩展将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补充东盟自身的内部一体化进程。
- 我们回顾了 2007 年 1 月 15 日在宿雾成功召开的第二届东亚峰会,并指出东亚峰会作为一个由领导人主导的就共同关心的广泛战略、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对话的论坛,为自己赢得了重要地位。我们重申致力于加强在能源安全、教育、金融、禽流感、扶贫和减灾等优先领域的合作。我们欢迎迄今在能源安全方面的合作取得的进展,以及东亚峰会领导人在宿雾通过的其他重要提案和想法所做的工作,特别是金融一体化、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提案,以及那烂陀大学的复兴。我们同意将这些项目的进度报告提交给在新加坡举行的下一届东亚峰会。我们注意到将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在雅加达举行的 EAS 区域金融合作与一体化 (RFCI) 研讨会的筹备工作。
- 我们注意到正在进行的关于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可行性的第二阶段研究以及涉及东盟、澳大利亚、中国、印度的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EA)研究的启动、日本、韩国和新西兰。我们也注意到与会专家就成立东盟与东亚经济研究所(ERIA)进行的讨论。
缅甸的事态发展
- 我们注意到缅甸通报了民主路线图所设想的民族和解与民主和平过渡进程的最新进展。我们对民族和解进程的步伐表示关切,并敦促缅甸展示切实的进展,以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向民主的和平过渡。我们欢迎于 2007 年 7 月 18 日开始的国民大会最后一次会议的召开,我们对缅甸保证国民大会进程将在两个月内完成感到鼓舞。我们还表示希望它能让缅甸进入路线图的下一步。在承认缅甸政府为释放全国民主联盟领导人而采取的步骤的同时,
- 我们认识到缅甸已努力应对其面临的众多复杂挑战。我们重申致力于继续与缅甸进行建设性接触,作为共同建设“同心共享”地区共同体的一部分。
区域和国际问题
我们就以下问题交换了意见:
• 东帝汶
- 我们祝贺东帝汶今年有序、可靠地举行了总统和议会选举。我们相信,在何塞·拉莫斯-奥尔塔总统和东帝汶未来总理的领导下,东帝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将得到保障,并使该国进一步深化与该地区邻国的关系,尤其是东盟成员国。
• 伊拉克
78、我们对伊拉克局势持续不稳定深表关切,重申支持伊拉克政府及其为确保伊拉克统一、安全、稳定和繁荣所做的努力。为此,我们认为,考虑到当地情况,分阶段和有计划地撤出伊拉克的外国军队将有助于恢复常态。我们欢迎在巴格达和沙姆沙伊赫举行的旨在加快民族和解与重建的国际会议取得的成果,这对实现伊拉克的和平、安全与发展至关重要。
• 中东
- 我们对中东局势以及在寻求中东公正、持久和全面和平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必要性表示深切关注。我们欢迎四方重申其 2007 年 7 月 19 日在里斯本作出的承诺,即结束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并认真努力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有生存能力的巴勒斯坦国,与以色列毗邻共存。和平与安全,作为实现中东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的一步,符合路线图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我们表示希望巴勒斯坦人能够在追求这些目标的过程中在他们之间建立团结。
- 我们还对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总干事 2007 年 5 月的报告表示关切,报告称伊朗没有暂停其浓缩相关活动。我们敦促伊朗遵守所有相关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要求和决议。我们对欧盟与伊朗最近会谈的结果感到鼓舞,这些会议旨在找到重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以及德国和伊朗之间对话的方法。我们表示希望他们解决所有阻碍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的问题。我们欢迎伊朗决定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视察员进入纳坦兹试点燃料浓缩厂,并将这一决定视为伊朗方面的一项重要的建立信任措施,以期允许原子能机构最终确定伊朗核计划的纯和平性质。部长们强调迫切需要与伊朗达成外交解决方案和全面安排,同时尊重伊朗在保障措施下并根据《不扩散条约》规定的义务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
• 朝鲜半岛
- 我们强调朝鲜半岛无核化对维护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至关重要,支持通过对话谈判和平解决朝核问题。
- 我们欢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于 2007 年 7 月 15 日采取行动关闭宁边核设施,并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实该设施关闭情况的报告。我们欢迎朝鲜宣布将认真履行全面申报所有核计划和所有核设施去功能化的承诺。我们高兴地获悉,朝鲜与原子能机构视察员充分合作。
- 我们重申支持六方会谈,欢迎 2007 年 7 月 18 日至 20 日在中国北京恢复最新一轮会谈时达成的协议,即各方将认真履行其在 19 国联合声明中的承诺2005 年 9 月和 2007 年 2 月 13 日的协议。这一积极的事态发展应被用作促进该地区可持续和平与安全努力的强大动力。我们还强调了解决朝鲜人道主义需求的重要性。
• 阿富汗
- 部长们强烈谴责在阿富汗绑架和残忍杀害无辜平民的行为,并敦促立即释放所有剩余人质。
• 世界贸易组织 (WTO)
- 我们回顾了东盟领导人在第十二届东盟峰会上呼吁重启多哈回合谈判的声明。我们重申东盟准备在多哈谈判的所有领域做出建设性贡献,包括谈判发展层面的重要性。我们呼吁世贸组织所有成员推动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以造福所有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
- 我们敦促世贸组织主要成员发挥必要的领导作用,加快谈判进程,并重申我们承诺支持谈判小组主席和世贸组织总干事为达成雄心勃勃和平衡的结果达成共识所做的努力。为此,我们坚定地重申了我们对今年圆满完成多哈回合谈判的承诺。
- 我们重申支持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早日加入世贸组织。我们热烈祝贺越南加入世贸组织,成为第150个成员。
与区域组织的合作
- 我们同意寻求与其他区域组织的合作,以补充东盟的目标。我们同意就 2006 年 9 月在纽约举行的东盟和海湾合作委员会(海合会)外长会议的结果采取后续行动,包括可能举行的东盟和海合会秘书处联席会议,以及就建立东盟-海合会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我们还同意根据第十二届东盟峰会领导人的决定,继续与上海合作组织探讨具体合作领域。我们欢迎阿拉伯国家联盟有兴趣与东盟接触,并同意探讨两个组织之间可能的合作领域。
机构事项
精简东盟会议
- 我们同意合理化和精简东盟首脑会议和东盟部长级会议,以改善这些会议的实质内容,并通过在年度东盟部长级会议之后立即与我们的对话伙伴举行所有东盟部长级会议后会议加一次会议来确保其审议的有效性会议于 2008 年 7 月在新加坡开始。我们建议会议的合理化和精简也适用于东盟部门机构。
东盟秘书长
- 我们对 2003 年至 2007 年期间担任东盟秘书长的王敬勇阁下对东盟的杰出领导和贡献表示赞赏。我们赞同泰国提名泰国前外交部长素林比苏旺博士供其审议我们的领导人在第 13 届东盟首脑会议上被任命为 2008-2012 年期间的东盟新任秘书长。
第 41 届 AMM
- 我们选举新加坡为第 41 届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泰国为副主席。我们期待着将于 2008 年 7 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41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后会议/第 15 届东盟地区论坛。
201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