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届东盟外长会议联合公报——“加强对东盟共同体的努力:从愿景到行动”,河内,2010 年 7 月 19 日至 20 日
引言
-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外长,于 2010 年 7 月 19 日至 20 日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 43 届东盟外长会议上会面。越南副总理兼外交部长、东盟主席范家谦阁下主持会议。我们在2010年主题“迈向东盟共同体:从愿景到行动 ”的主题下,进行了广泛、开放和富有成果的讨论,以进一步推动东盟的共同努力。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阮晋勇阁下出席第43届AMM开幕式并致开幕词。
- 越南总理阮晋勇强调了迄今为止在建立东盟共同体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最近在河内举行的第 16 届东盟峰会上做出的重要决定,建议东盟外长可以重点关注的 5 个主要领域,即:i) 采取具体行动加快落实东盟共同体2015年路线图等重要规划的可行措施,尽快全面落实东盟宪章,进一步推动“合规文化”,确保东盟各项协议的有效及时实施;ii) 进一步加强东盟作为地区政治安全问题对话与合作主要推动力的作用,以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iii) 本着服务于东盟共同体建设和维护东盟中心地位的指导原则,通过东盟+1、东盟+3、东亚峰会和东盟地区论坛框架扩大和深化东盟对外关系;iv) 加强区域和国际层面的合作与协调,有效应对全球挑战,特别是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灾害管理和疾病控制;v) 加强东盟的凝聚力和统一性,坚持东盟的基本原则和“东盟方式”处理所有关心的问题。iv) 加强区域和国际层面的合作与协调,有效应对全球挑战,特别是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灾害管理和疾病控制;v) 加强东盟的凝聚力和统一性,坚持东盟的基本原则和“东盟方式”处理所有关心的问题。iv) 加强区域和国际层面的合作与协调,有效应对全球挑战,特别是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灾害管理和疾病控制;v) 加强东盟的凝聚力和统一性,坚持东盟的基本原则和“东盟方式”处理所有关心的问题。
东盟共同体建设
- 我们赞赏地注意到 2010 年 4 月 8 日至 9 日在河内举行的第 16 届东盟峰会取得圆满成功,这有力地推动了建设有弹性、充满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东盟共同体的努力。我们重申致力于有效执行我们领导人的决定,特别是在加快东盟共同体建设进程和保持东盟在不断发展的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方面。
- 我们对实施东盟共同体路线图和东盟宪章取得的重大进展感到高兴,并重申我们坚定致力于到2015年实现政治上有凝聚力、经济上一体化和对社会负责的东盟共同体。
- 我们欢迎通过东盟共同体三大支柱的沟通计划,并责成常驻东盟代表委员会(CPR)与东盟秘书处密切协调,制定一个总体沟通计划,以发挥协同作用。这三个沟通计划都是为了加强东盟的协调,促进人们更多地了解和参与东盟共同体建设进程。
东盟宪章
- 我们欢迎在实施东盟宪章方面取得的迅速进展,该宪章构成了东盟共同体及其他地区的法律和制度框架。我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宪章下的新机构和结构顺利有效地运作,特别是四个部长级理事会和 CPR。
-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 CPR 通过制定各种指导方针、职权范围(TORs)和议事规则(ROPs),在支持东盟成为一个更加以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组织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我们很高兴在第 43 届 AMM 上通过了东盟第三国和国际组织 (ACTC) 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和 ROP。我们赞赏地注意到 CPR 制定的“东盟”名称使用指南、东盟标志使用指南、东盟国歌使用指南和东盟秘书处财务规则和程序(AFRP)于 2010 年 4 月在东盟协调委员会 (ACC) 第六次会议上通过。我们鼓励 CPR 通过完成剩余的指导方针,继续其在实施东盟宪章方面的重要工作,
- 我们重申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作为区域人权合作的总体机构的作用。我们赞扬 AICHR 在完成五年工作计划(2010-2015 年)方面所做的努力,该计划将为 AICHR 履行其使命和职能制定相关的实际计划和活动。在这方面,我们批准了 AICHR 的高优先级计划和活动(2010-2011 年)以及该时期的指示性预算,并要求 AICHR 完成并提交五年周期的指示性预算,以便我们通过这五年-年度工作计划(2010-2015)。
- 我们对在制定全面有效实施宪章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方面取得的进展感到高兴。我们责成高级官员继续就这些剩余的法律文件开展工作,目标是在 2010 年 10 月第 17 届东盟峰会之前完成这些文件。
- 我们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东盟宪章的重要性,同时坚持宪章的原则,因此我们承诺与三个共同体理事会的相关部门机构密切合作,以改进工作方法并完成东盟宪章的完整法律框架。
东盟共同体路线图
-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APSC)蓝图实施取得的重大进展,同意进一步加快实施进程,特别是14个优先领域的计划/活动。我们强调了加强这一支柱下各部门机构之间协调的重要性,以促进采用综合方法处理重叠问题。
- 我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成员国一直在有效实施东盟经济共同体(AEC)蓝图的计划和措施,以期在2015年实现东盟经济共同体。我们呼吁东盟成员国进一步加强内部努力。 - 东盟经济一体化并按照商定的时间表履行所有经济一体化承诺。
-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ASCC)蓝图的实施取得显着进展,特别是在提高妇女和儿童的社会福利和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开发人力资源、提升东盟认同感和意识。我们欢迎第三次 ASCC 理事会会议的成果,特别是提高东盟在该地区和世界的意识、增强我们人民对东盟共同体的归属感并保护我们的文化特性和多样性的实际措施。
- 我们欢迎东盟互联互通高级别工作组(HLTF-AC)的进展报告,并欣慰地注意到,HLTF-AC有望在第十七届东盟峰会前完成《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我们感谢伙伴机构,即东盟和东亚经济研究所(ERIA)、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UNESCAP)和世界银行提供的援助在总体规划的起草过程中。我们还呼吁我们的对话伙伴、国际组织和其他合作伙伴支持东盟互联互通倡议,并期待他们未来在总体规划获得通过后参与实施。
- 我们对东盟一体化倡议(IAI)第二个工作计划(2009-2015)的实施进展感到高兴。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以及三个东盟共同体蓝图将有助于以更加平衡、包容和可持续的方式推进共同体建设进程。在这方面,我们欢迎关于 IAI 工作计划 II 的 IAI 工作组会议的成果。我们鼓励对话伙伴和发展伙伴为确保计划于 2010 年晚些时候举行的第三届 IAI 发展合作论坛(IDCF-3)取得丰硕成果作出积极贡献。
- 我们充分认识到缩小成员国发展差距在东盟共同体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意进一步加大缩小东盟发展差距的力度,促进东盟一体化进程。在实施 IAI 的同时,我们同意加强在湄公河次区域框架(AMBDC、CLV、CLMV、ACMECS、GMS)、BIMP-EAGA、IMT-GT 等次区域领域的合作。
东盟在不断发展的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
- 我们强调了保持东盟在不断发展的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的重要性。为此,我们同意加大力度加快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同时积极拓宽和深化东盟对外关系,加强东盟在现有地区机制中的主要推动力作用。我们重申了我们领导人的指导原则,即任何新的区域框架或进程都应补充并建立在现有区域机制和东盟中心原则的基础之上。我们还强调需要制定东盟对重要伙伴和重要地区和全球问题的共同战略和立场。
- 我们设想东盟共同体建设将有助于在更广泛的地区建设共同体。我们还重申,地区架构应具有包容性,能够维持地区动态平衡。地区架构必须以和谐与合作的方式塑造,以促进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 我们对俄罗斯联邦和美国表示有兴趣参加东亚峰会(EAS)表示欢迎。我们同意在 2010 年 10 月于河内举行的第 17 届东盟峰会上向东盟领导人建议,在适当的安排和时机下正式决定邀请俄罗斯联邦和美国加入东亚峰会。此类安排应基于现有东亚峰会议程和优先事项的推广。在这方面,我们重申了东盟的中心地位以及东亚峰会作为领导人主导论坛的既定目标和原则。
- 我们欢迎 2010 年 5 月 11 日在河内举行的第四届东盟国防部长会议(ADMM)的成果,这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东盟的防务对话与合作。在这方面,我们支持第四届 ADMM 决定于 2010 年 10 月在河内召开第一次 ADMM Plus。我们重申 ADMM Plus 作为强大、有效、开放和包容的区域安全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性,该架构将补充东盟地区论坛的工作,并帮助确保东盟在处理安全问题的地区努力中处于中心地位。
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 (APSC)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
- 我们欢迎加拿大和土耳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这是两国承诺加强与东盟合作以及致力于和平与合作的强烈信号。该地区的安全。
- 我们欢迎计划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签署修订 TAC 的第三项议定书。该议定书的生效将使 TAC 更具包容性,不仅使国家而且使区域组织能够加入其成员是主权国家。我们期待所有缔约方的全面批准,以及欧盟/欧共体在第三议定书生效后早日加入 TAC。
- 注意到一些其他国家要求加入 TAC,我们责成我们的高级官员根据加入 TAC 的指南考虑此事,并向我们提交他们的建议。我们进一步注意到有必要落实《亚太经合组织加强合作蓝图》。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SEANWFZ)
- 我们强调维护东南亚作为无核武器区和无所有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重要性,正如《东盟宪章》和《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所载。我们回顾了《加强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SEANWFZ)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意加大力度确保行动计划中各项计划和活动得到落实。我们同意继续与核武器国家接触,以鼓励它们尽快加入东南亚无核武器区议定书。
-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通过第 64 届联合国大会关于 SEANWFZ 的决议,在实施加强 SEANWFZ 条约的行动计划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一致认为,核扩散威胁,无论其来源为何,都必须在不加歧视或任何双重标准的情况下得到有效解决。
- 我们赞扬越南作为东盟主席国在2010年NPT审议大会和今年在纽约举行的第二次建立无核武器区和蒙古条约缔约国和签署国会议等多边论坛上提高SEANWFZ的形象,并期待期待 SEANWFZ 与包括其他 NWFZ 在内的感兴趣的缔约方密切互动,以在我们地区和其他地区促进 NPT 的目标。我们欢迎印度尼西亚自 2011 年 1 月起担任 SEANWFZ 委员会新任主席,并欢迎她开始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TBT)。
南中国海 - 我们重申《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作为东盟与中国之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的重要性,体现了促进和平、稳定和互信以及确保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集体承诺。地区的争端。我们强调需要加紧努力确保《宣言》的有效实施,并期待最终达成“南海区域行为准则”(COC)。在这方面,我们欢迎 2010 年 4 月在河内再次召开东盟-中国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联合工作组会议,并责成我们的高级官员与中国同行密切合作,重新召开东盟-中国会议尽早召开关于DOC的高官会。
- 我们进一步强调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重要性,鼓励有关各方继续保持克制,推动在该地区采取建立信任措施。我们强调各方尊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所规定的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我们欢迎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精神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 .
东盟地区论坛 (ARF)
- 我们重申东盟地区论坛作为加强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对话与合作的主要外长级论坛的作用,以及东盟作为东盟地区论坛(ARF)进程主要推动力的作用.
- 重申实现ARF愿景声明的重要性,该声明阐述了ARF对和平稳定亚太地区的愿景、宗旨、职能和到2020年的方向,我们期待通过《河内计划》第 17 届 ARF 落实 ARF 愿景声明的行动计划,其中包括 ARF 进一步制定和实施具体和实际行动的政策指导。我们也期待有效实施《河内行动计划》和ARF其他工作计划,从而为维护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做出贡献,并推动ARF成为一个有效的实体和不断发展的地区安全架构的重要支柱。 . 我们赞扬 ARF 以适合所有参与者的速度开展预防性外交的所有努力,
非传统安全问题
- 满意地注意到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问题上的持续合作,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强东盟成员国相关机构之间在解决非传统安全问题,特别是反恐和跨国犯罪以及海上安全方面的互动与合作。对此,我们全力支持落实《东盟反恐公约》及其《全面行动计划》,鼓励东盟其他成员国尽快批准《东盟反恐公约》。我们同意责成我们的高级官员继续完成《东盟关于向海上遇险人员和船只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宣言》的定稿工作。我们还责成我们的高级官员与相关部门机构密切合作,帮助解决这些非传统安全问题。我们注意到越南关于主办东盟国土安全部长会议(MACHOS)的提议。
东盟安全展望
- 我们注意到 2010 年 6 月 7 日至 8 日在巴厘岛举行的东盟安全展望区域研讨会 (ASO) 是为落实 APSC 蓝图所做的努力。作为研讨会成果的拟议标准化 ASO 格式和工作计划应由高级官员进一步审议。
东盟海事论坛
- 我们欢迎印度尼西亚提出主办定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9 日在印度尼西亚泗水举行的第一届东盟海事论坛 (AMF)。AMF旨在促进和发展东盟成员国之间在跨境海事问题上的共识与合作。
东盟经济共同体 (AEC)
- 我们欢迎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生效,并鼓励东盟成员国确保东盟全面投资协定(ACIA)在 2010 年 8 月之前生效。我们相信,第 4 届 AEC 理事会会议和第 42 届 AEM 会议定于 2010 年 8 月 24 日至 25 日在岘港举行——越南将采取更多和更有效的措施,以在 2015 年实现 AEC
- 我们欢迎在芽庄举行的第 14 届东盟财长会议的成果,并对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协议于 2010 年 3 月 24 日生效以及拟议建立的信用担保和投资机制感到高兴( CGIF)。为了进一步加快 AEC 建设进程,我们重申了实施符合 AEC 蓝图时间表的措施的重要性。
- 我们高度评价越南以东盟主席身份参加 2010 年 6 月 26 日至 27 日在加拿大举行的 20 国集团首脑会议。在这方面,我们感谢越南努力协调东盟在加拿大举行的 20 国集团首脑会议上的共同立场,这有助于提升东盟在这一重要论坛上的形象。我们期待东盟主席参加今年晚些时候在韩国举行的 20 国集团首脑会议,并重申我们大力支持东盟主席参加未来 20 国集团首脑会议的正规化。
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 (ASCC)
- 我们欢迎 2010 年 5 月 24 日在河内召开的第 21 届东盟劳工部长会议(ALMM),会议讨论了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护、劳资关系和移民工人等广泛的战略问题和新政策;并通过了两个区域合作里程碑文件,即《东盟良好劳资关系实践指南》和《东盟劳工部长 2010-2015 年工作计划》,支持到 2015 年实现东盟共同体的目标。领导人,我们支持 ALMM 的决定,即东盟保护和促进移民工人权利文书起草小组应继续其工作,采用创新方法达成共识。
- 考虑到人力资源是东盟共同体建设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我们赞赏地注意到SLOM在起草《关于人力资源和技能开发以促进经济复苏和增长的联合声明》方面所做的努力。提交东盟领导人在第十七届东盟首脑会议上通过。
- 认识到需要继续发挥妇女和儿童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赞赏地注意到在起草提交给东盟的《增进东盟妇女和儿童福利和发展宣言》方面取得的进展第 17 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的领导人。
- 我们欢迎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儿童委员会(ACWC)于 2010 年 4 月 7 日在第 3 届 ASCC 理事会会议与在河内举行的第 16 届东盟首脑会议背靠背召开之际成立。东盟努力促进和保护该地区人权,尤其是妇女和儿童人权的具体体现。同时,我们期待着 ACWC 与 AICHR 的适当结合。
- 我们欢迎东盟灾害管理和应急响应协定(AADMER)于 2009 年 12 月 24 日生效,并赞赏东盟灾害管理委员会(ACDM)为准备建立和通过该协定所做的工作2010 年 3 月的 2010-2015 年 AADMER 工作计划。我们还注意到东盟灾害管理委员会为实现全面运作的东盟灾害管理人道主义援助协调中心(AHA 中心)所做的重要工作,该中心将在2011 年上半年的雅加达。
-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缅甸纳尔吉斯飓风受害者人道主义工作组(AHTF)的完成报告,同意结束由东盟牵头在缅甸开展的纳尔吉斯飓风后协调任务,正式结束缅甸纳尔吉斯飓风灾后协调工作。截至 2010 年 7 月 31 日,AHTF 和三方核心小组 (TCG) 在缅甸的运作。我们感谢缅甸政府和人民在这些努力中提供的援助与合作。我们强调了将获得的经验和知识制度化的重要性,并同意将在雅加达和东盟秘书处建立的美国心脏协会中心应该成为良好实践和经验教训的宝库。我们还对联合国、东盟对话伙伴、感谢捐助机构/国家和国际社会对东盟领导的缅甸纳尔吉斯后行动的慷慨捐助和全力支持。我们注意到,缅甸政府社会福利、救济和安置部将在纳尔吉斯灾后重建工作中负责协调和利用国际社会的援助。
- 在应对大流行病的持续威胁时,我们强调需要继续努力建立东盟机制,以应对本地区大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准备和应对。我们注意到,东盟卫生部长将批准东盟卫生发展区域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建立东盟机制以应对流行病和新发传染病的要素。我们还注意到正在进行磋商,以建立动物和人类健康之间的协调联系,以确保在应对新发传染病带来的挑战时采取一致的战略。
- 我们赞赏地承认东盟科学技术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欢迎科学技术委员会(COST)通过东盟-日本科学与技术合作委员会正式与日本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技术 (AJCCST) 并通过东盟-欧盟科学技术对话会议与欧盟委员会 (EC) 合作。我们欢迎 COST 为最终确定减少灾害风险预警系统旗舰项目路线图所做的共同努力;生物燃料;开源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功能性食品;气候变化;和健康。
对外关系
-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与对话伙伴在东盟+1、东盟+3、东亚峰会和东盟地区论坛框架内的合作取得重大进展。我们欢迎俄罗斯和美国表示愿意与东盟和该地区进行更密切的接触。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外部伙伴的接触与合作,我们重申了东盟致力于成为一个外向型共同体的承诺。
- 我们高度赞赏并期待对话伙伴在东盟共同体建设进程中继续提供合作和帮助,缩小发展差距,加强东盟内部互联互通,以及东盟与伙伴合作促进未来东亚互联互通和发展。此外,发展人力资源,增强地区应对全球挑战的能力。我们还感谢对话伙伴支持东盟在现有区域合作框架以及不断发展的区域架构中发挥核心作用。
- 我们欢迎目前派驻东盟的 33 位非东盟成员国大使。我们还欢迎并批准了授权 11 名新的非东盟成员国驻东盟大使的提议。越来越多的非东盟大使被委派到东盟,反映出东盟与我们的外部合作伙伴接触的政策得到了成功实施。
- 我们期待东盟-澳大利亚峰会与第十七届东盟峰会衔接召开。此次峰会将为东盟与澳大利亚审视对话合作,进一步深化双方在共同关心的领域的合作提供良机。我们欢迎澳大利亚通过东盟-澳大利亚发展合作计划第二阶段(AADCP II)做出的贡献,支持东盟根据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实施经济一体化政策和优先事项。
- 我们期待通过《落实东盟-加拿大加强伙伴关系联合声明行动计划(2010-2015年)》,进一步加强双方实质性合作。我们也期待东盟-加拿大贸易和投资框架安排(TIFA)圆满达成,以加强双方经贸合作和贸易便利化。
- 我们重申确保圆满完成《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2005-2010年行动计划的承诺,同意制定新的《行动计划》 2011-2015 年 10 月在河内举行的第 13 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上提交领导人通过。我们回顾了去年10月在北京签署的关于建立中国—东盟中心的谅解备忘录,期待该中心早日投入运营。东盟将与中国密切合作,开展有意义的活动,纪念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1991-2011)。
- 我们对 2010 年 5 月 26 日在马德里举行的第 18 次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的成果表示欢迎,部长们在会上同意,根据“东盟计划”,通过深化政治接触和发展全面合作,进一步加强两个地区之间的关系。 2007 年至 2012 年期间实施《关于东盟-欧盟加强伙伴关系的纽伦堡宣言》的行动。
- 我们期待通过《东盟-印度行动计划》以落实东盟-印度和平、进步与共同繁荣伙伴关系(2010-2015),这将成为加强东盟-印度合作的重要工具。行动导向。我们愿与印方密切合作,建立EPG,从长远角度总结东盟-印度合作20年,规划东盟-印度对话关系的未来方向。我们还期待 2012 年在印度召开东盟-印度纪念峰会,以纪念东盟-印度对话关系 20 周年。
- 我们赞赏日本在东盟-日本战略伙伴关系(湄公河-日本峰会、BIMP-EAGA、IMT-GT 和“亚洲经济规模翻番增长倡议”)的基础上为缩小发展差距和支持东盟一体化提供的援助。我们欢迎 2010 年 7 月举行的第三次湄公河-日本部长级会议。
- 我们期待东盟-新西兰纪念峰会与第十七届东盟峰会衔接召开,进一步拓宽和深化东盟与这一重要对话伙伴的合作。我们期待22日在与新西兰举行的东盟PMC+1会议上通过《东盟-新西兰全面伙伴关系联合声明》和落实《东盟-新西兰全面伙伴关系联合声明2010-2015年行动计划》 2010 年 7 月。
-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与大韩民国(韩国)之间的成熟和不断发展的伙伴关系。因此,我们支持将东盟-韩国关系从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在这方面,我们注意到在起草《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和《落实东盟-韩国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方面取得的进展,将提交领导人通过。今年在河内举行的第13届东盟-韩国首脑会议上。
- 我们期待与 10 月在河内举行的第 17 届东盟峰会同时召开的第二次东盟-俄罗斯联邦峰会。我们注意到起草东盟-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方面取得的进展,该声明将在第二次东盟-俄罗斯联邦首脑会议上通过。我们期待在2011年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庆祝东盟-俄罗斯联邦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
- 我们期待今年晚些时候召开第二次东盟-美国领导人会议,并注意到会议筹备工作取得的进展,包括起草拟议的成果文件,即联合声明、东盟职权范围- 美国知名人士小组和东盟-美国科技合作协定。我们欢迎召开旨在进一步开发湄公河下游流域的第二次湄公河下游-美国部长级会议。
- 我们期待在河内举行的第十七届东盟首脑会议与第三届东盟-联合国首脑会议接连举行,这将进一步加强东盟与联合国之间的合作,特别是在与全球金融危机相关的问题上,国际金融机构改革、核不扩散与核裁军、灾害管理、维和、气候变化、发展合作、实现千年发展目标。
- 我们欢迎 2010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1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二届东盟-海湾合作委员会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东盟-海湾合作委员会两年行动计划(2010-2012 年),以加强在贸易和投资、经济、和发展、教育、文化和信息以及实施机制。
- 认识到东盟加一自由贸易协定为东盟向我们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提供了大量市场准入,我们欢迎东盟-中国和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实现,东盟的生效-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AANZFTA)和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AIFTA)下的货物贸易协定以及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下的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开始。
- 我们高兴地注意到《第二次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和东盟10+3合作工作计划(2007-2017年)的落实进展,支持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为东盟长期合作做出贡献。建设以东盟为核心、发挥第一带动作用的东亚共同体的长期目标。
- 我们欢迎东盟+3各领域合作框架内近期取得的重要进展,例如2010年3月24日达成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协议,决定成立东盟+3债券市场论坛( ABMF)信用担保和投资基金(CGIF)作为亚洲开发银行的信托基金,在第 13 届东盟+3 财长会议上就东盟+3 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的所有关键要素达成一致;东盟劳工部长会议与中国、日本和大韩民国(河内,2010 年 5 月),其重点是人力资源开发、经济复苏和增长合作;第四次东盟+3文化艺术部长会议(菲律宾、
- 我们对东亚峰会合作框架内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尤其是在能源、金融、教育、禽流感预防和自然灾害减灾/管理五个优先领域。在这方面,我们鼓励即将举行的第四届 EAS -EMM(在大叻)取得丰硕成果,并欢迎第二届 EAS 贸易金融研讨会(悉尼,2010 年 5 月)和 EAS 教育合作工作组教育合作第一次区域研讨会在东亚区域竞争力和社区建设峰会国家(雅加达,2010 年 5 月)等会议上,这将有助于拓宽和深化东亚峰会合作。
- 我们讨论了东盟领导人在第16届峰会上指示的东盟关于东亚峰会未来方向的共同做法,同时铭记东盟发挥核心作用的东亚峰会领导人主导、开放和包容的性质。我们同意建议第五届东亚峰会总结东亚峰会成就,为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并发表五周年纪念声明。
地区和国际问题
朝鲜半岛
- 考虑到朝鲜半岛的和平与安全将极大地造福于该地区,我们重申支持朝鲜半岛无核武器化,并鼓励各方尽快恢复六方会谈,认为这是在无核化的朝鲜半岛实现持久和平与稳定的主要平台。东盟准备通过适当的方式和场所,包括东盟区域论坛,为这一进程做出贡献。
- 我们对天安舰沉没事件和朝鲜半岛紧张局势升级表示遗憾。我们对韩方在这一悲惨事件中丧生表示同情和慰问。我们敦促有关各方保持最大限度克制,增进信心和信任,通过对话和平解决争端,促进地区长治久安。在这方面,我们表示支持 2010 年 7 月 9 日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缅甸的事态发展
- 我们听取了缅甸外长介绍了缅甸民族和解与民主路线图实施进展情况,包括缅甸2010年大选筹备情况以及宪政政府情况。我们强调缅甸民族和解和以自由、公正、包容的方式举行大选的重要性,这有助于缅甸的稳定与发展。我们还强调缅甸需要在此过程中继续与东盟和联合国合作。
中东和平进程
- 我们强烈谴责以色列对向加沙地带运送援助物资的船队发动军事袭击,造成人员伤亡,加剧了该地区的紧张局势。对此,我们根据安理会有关决议,再次呼吁解除封锁,确保人道主义援助畅通无阻地抵达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民,帮助他们缓解困境。
- 我们鼓励有关各方重启和平进程谈判,以实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两国在安全和公认的边界内和平共处,实现最终、公正和全面的解决,基于路线图、相关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以及阿拉伯和平倡议。
核裁军
- 我们注意到各个论坛在核裁军方面取得的令人鼓舞的进展。我们欢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缔约国2010年审议大会关于以平衡的方式实现NPT所载目标和原则的最后文件。尽管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但会议成功地就这份重要文件达成一致,其中包含关于条约三大支柱的后续行动建议以及执行 1995 年中东问题决议的实际步骤。在这方面,我们赞扬菲律宾以审议大会主席的身份所做的出色工作。
- 我们还注意到2010年4月13日在华盛顿举行的核安全峰会的公报和工作计划,其中体现了国际社会为确保核武器和易损材料安全所做的努力,为各国提供了有益参考。加强核安全领域的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
第 44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
- 我们期待着将于 2011 年 7 月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第 44 届 AMM/PMC/18 届 ARF。
2010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