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和联合国重申强有力的机构合作
雅加达,2015 年 6 月 30 日——联合国和东盟将在 2011 年两个组织签署的《全面伙伴关系联合声明》的框架内继续加强合作和机构联系。 6 月 26 日,最近任命的负责政治事务的联合国助理秘书长米罗斯拉夫·延察阁下和东盟秘书长黎良明阁下在东盟秘书处举行了会议。双方同意努力实现伙伴关系的全部潜力。
SG Minh热烈欢迎任萨助理秘书长,感谢他于2015年5月上任后不久访问东盟秘书处。这反映了联合国对东盟的重视,尤其是任萨先生致力于与东盟秘书处合作,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东盟-联合国合作。
SG Minh 和 Jenča 先生就进一步加强东盟与联合国关系的前进方向交换了意见,包括审查全面伙伴关系和简化各种合作机制。双方同意考虑制定东盟-联合国合作的长期计划,同时考虑到2015年后东盟共同体建设和联合国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认识到东盟在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延察先生期待在政治安全支柱下与东盟在共同关心的各个领域进一步合作,包括加强合作以应对海上安全、暴力极端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等跨国威胁、人口贩运和人口走私。
杨明秘书长对联合国及其机构在过去几年中为东盟秘书处提供的宝贵经验和专业知识表示感谢。注意到机构合作是东盟与联合国合作的重要支柱,SG Minh 和 Jenča 先生讨论了多项举措,以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东盟秘书处的有效性,以应对新的责任和未来的挑战。
东盟与联合国的合作始于 1970 年代,此后迅速扩大。东盟及其部门机构现在与 50 多个联合国机构建立了工作关系。2011 年签署的《东盟与联合国全面伙伴关系联合声明》是两个组织合作的总体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