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届东盟环境部长级非正式会议、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定缔约方大会第七次会议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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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18 日,金边

  1. 东盟成员国负责环境的部长及其代表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第 13 届东盟环境部长级非正式会议和东盟缔约方大会第七次会议跨界雾霾污染协定。部长们审查了正在进行的环境计划,并讨论了进一步促进区域环境合作的新活动。
  2. 部长们审查了国家、次区域和区域为解决该地区的土地和森林火灾及其相关的跨界雾霾污染而开展的活动。部长们欢迎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定工作计划的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包括具体的实地活动;对跨界雾霾污染计划和活动的次区域部长级指导委员会 (MSC) 战略审查的实施,其中包括改进火灾危险等级系统,加强双边合作和双边项目的复制,酌情设置2012 年初在文莱达鲁萨兰国建立区域雾霾培训网络和组织第二届 MSC 论坛。
  3. 部长们指出,在东盟北部地区,预计在 2011 年 11 月传统旱季到来之前,普遍的雨季将使热点活动保持低迷。对于东盟南部地区,由于以下原因,热点活动可能会减弱季风间期和东北季风期间的潮湿天气条件。东盟成员国承诺保持警惕,持续监测和实施防雾霾活动。
  4. 部长们注意到,一些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跨境雾霾污染控制基金捐款,以实现为该基金提供 50 万美元初始种子捐款的承诺。
  5. 部长们注意到东南亚泥炭地森林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项目的实施进展,包括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越南试点开展的各种活动。部长们鼓励国际和区域合作伙伴关系支持该项目,因为它寻求通过减轻土地和森林火灾来解决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
  6. 外长们讨论了东盟领导人提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七届会议(COP17)和作为东盟会议的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的气候变化声明草案。 《京都议定书》(CMP7) 缔约方共同强调了东盟在 COP17/CMP7 上对取得积极和公平成果的立场。声明草案将由东盟领导人在第 19 届东盟峰会上进一步审议通过。
  7. 外长们原则上同意《东盟气候变化行动计划》,作为第十六届东盟峰会通过的《东盟领导人关于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声明》的后续行动,具体体现东盟集体承诺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气候变化。应对气候变化。
  8. 部长们批准提名新加坡武吉知马自然保护区和菲律宾马林当山脉自然公园为新的东盟遗产公园(AHP)。迄今为止,已有 30 个国家级保护区被指定为 AHP。AHP 旨在通过创建具有代表性的保护区区域网络,提高人们对东盟丰富自然遗产的认识、欣赏、享受和保护。
  9. 部长们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在柬埔寨金边见证了主题为“改变气候变化”的东盟环境可持续发展电影节。电影节作为实施 2008-2012 年东盟环境教育行动计划 (AEEAP) 的一部分,旨在激发和提高东盟人民对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的认识。每个东盟成员国在竞争中选出的十部电影展示了各利益攸关方为应对该地区气候变化而采取的独特、创造性、本土和有影响力的举措。这些电影可以在 www.deqp.go.th 上观看。
  10. 部长们批准了 10 个东盟城市获得 2011 年东盟环境可持续发展城市(ESC)奖,并在东盟城市中竞争性选出 6 个城市获得认可证书。2011 年东盟 ESC 奖颁奖典礼将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由印度尼西亚作为 2011 年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可以在 www.menlh.go.id 上查看所选城市及其成就。
  11. 外长们批准了《东盟生态学校指南》,该指南将作为促进东盟成员国生态学校协调发展和建设的参考依据。此外,部长们同意在 2012 年颁发东盟生态学校奖,作为在马来西亚举行的 2012 年东盟环境年的一部分,主题是“通过生态学校提高环境意识”。东盟环境年 (AEY) 每三年庆祝一次,旨在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突出东盟的环境成就,并加强东盟成员国之间的伙伴关系,与对话伙伴、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一起应对该地区的环境挑战。
  12. 东盟部长将于 2011 年 10 月 19 日在第十次东盟加三环境部长会议上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和韩国的同行,就全球环境问题交换意见,并讨论以下领域的活动: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环境教育、水资源管理、推广无害环境的技术和清洁生产,以及环境可持续的城市。
  13. 东盟环境部长会议暂定于2012年9月在第十二届东盟环境部长会议期间在泰国再次举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