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AICHR) 第七次会议新闻稿
第七届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AICHR) 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1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这次会议是由印度尼西亚驻 AICHR 代表主持的 AICHR 2011 年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会议。
会议欢迎文莱达鲁萨兰国驻 AICHR 的新代表 HE Pehin Dato Haji Ahmad Jumat。
会议讨论并最终确定了 AICHR 工作计划(2013-2015 年)以及 AICHR 的 2012 年优先计划及其预算。会议还讨论并通过了企业社会责任(CSR)和人权专题研究的预算、和平权专题研究的职权范围(TOR)草案,并原则上批准了关于这两个培训的概念文件。人权方案。
会议注意到三场研讨会的成果:与联合国妇女署在雅加达联合举办的“实现实质性性别平等”研讨会、与促进产妇保健中心联合举办的“东盟促进孕产妇保健会议/研讨会:响应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5”。生殖权利和联合国人口基金 (UNFPA) 在马尼拉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 (UNHCR) 在马尼拉举办了“无国籍和妇女和儿童权利区域研讨会”,并讨论了采取具体步骤的可能性作为这些研讨会的后续行动。
会议邀请了东盟人权宣言起草小组主席,并注意到她关于起草进展的报告。会议同意通过在 2012 年 1 月安排一次额外会议来延长起草小组的任务期限。
在AICHR会议期间,AICHR代表还与东盟秘书长苏林·比苏万博士阁下进行了界面对话。秘书长强调了 AICHR 作为东盟总体人权机构的重要性。他补充说,通过提供领导、指导并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合作,将进一步获得认可和合法性。
AICHR 代表首次与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委员会 (ACWC) 会面,讨论 ACWC 的结盟问题,其中 ACWC 承认 AICHR 作为东盟人权最高机构的职责。他们根据东盟宪章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就这两个 (2) 委员会的地位交换了意见。会议确认了各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的职责,并将根据两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探讨合作,以加强协调与协作。AICHR 和 ACWC 都同意这次会议将是两个机构之间的许多会议中的第一次。
会议还欢迎 HE Mdm。联合国 (UN)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 (Navanethem Pillay) 在界面对话会议上。高级专员在发言中表示,成立 AICHR 和 ACWC 是促进和保护该地区人权的积极进展。AICHR 代表提请女士注意。Pillay 讨论了各种问题,包括 AICHR 和 OHCHR 之间的合作途径。AICHR 向高级专员解释了对外关系及其与民间社会互动方面的活动。高级专员对 AICHR 正在进行的工作表示赞赏,并且 AICHR 已经开始努力与民间社会建立联系。
关于 AICHR 与外部各方的接触,会议会见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办事处。会议注意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于东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框架草案的介绍,并初步探讨了 AICHR 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之间可能的合作要素。合作框架是一种基于权利的方法,AICHR 将对其进行进一步研究。
AICHR代表高度赞赏印度尼西亚代表Rafendi Djamin先生作为AICHR主席的领导和辛勤工作,以及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人民的大力支持以及对代表团的热情款待。
第八届 (8th)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会议将于 2012 年 3 月 6 日至 10 日在雅加达东盟秘书处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