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 CLMV 峰会联合声明,金边,2010 年 11 月 16 日

  1. 我们,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下简称 CLMV)政府首脑于 11 月 16 日齐聚一堂,召开第五届 ​​ CLMV峰会2010年,柬埔寨王国金边,东盟秘书长也参加了。
  2. 我们回顾了2008年11月6日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四届CLMV峰会上商定的项目执行情况,根据《关于加强经济合作的万象宣言》,就CLMV合作的未来方向交换了意见, 2004 年 11 月 28日签署的 CLMV 国家一体化 及其行动计划。
  3.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中缅合作进展顺利,这不仅是中缅传统合作关系和友谊努力的实证,也将为和平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湄公河次区域乃至整个区域一体化。
  4. 我们高度评价我们的高级官员在 2010 年 8 月 23日 和 2010 年 11 月 14 日在金边举行的 CLMV SOM 会议上为 优先考虑 CLMV 项目所做的努力,我们同意通过一份优先项目清单以提交给东盟秘书处和对话伙伴供资考虑。
  5. 在贸易投资合作方面,我们一致同意,应努力落实所有现有的CLMV国家之间的协议,以促进贸易和投资。我们对2010年8月在越南岘港举行的第一届CLMV经济部长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表示欢迎。
  6. 在交通合作方面,我们同意进一步加强密切协调,用好湄公河五国经济走廊,特别是东西经济走廊(EWEC)、大湄公河次区域南部经济走廊(SEC) (GMS) 的合作,并责成交通工作组尽快找到途径和方法,研究从河内-西庄(越南)到乌多姆赛-琅南塔(老挝)和仰光(缅甸)的道路连接) 促进 CLMV 国家内部的贸易、投资和旅游。作为道路连接的一部分,我们欢迎升级从 Muong Khoa(老挝)到 Tay Trang(越南)的 2E 号公路。
  7. 在农林合作方面,我们同意加强合作,交流信息和技术,开展农、林、牧、渔业领域的联合研究。我们还同意加强 CLMV 国家之间的合作,以落实拟议项目的实施。
  8. 在旅游合作方面,我们委托CLMV国家的国家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旅游活动,为四国旅游提供便利。我们还考虑了开通连接 CLMV 主要城市以及 CLMV 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的直飞航线的可能性,并同意进一步升级旅行设施,以吸引更多的国际和区域内游客到 CLMV 国家。我们欢迎 CLMV 文化部长会议于 2010 年 1 月 23 日在缅甸联邦内比都召开, 会上通过了关于 CLMV 之间文化联系的内比都倡议,强调了 CLMV 相关部门之间的文化合作。
  9. 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我们赞赏所有 CLMV 国家之间在许多发展领域的奖学金、访问和经验交流。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对越南政府向CLM国家提供奖学金和培训课程表示衷心感谢。
  10. 考虑到湄公河流域国家加强合作有利于区域全面一体化,我们同意加强次区域和区域层面特别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东盟合作框架内的密切协调,加强为了 CLMV 国家和整个东盟地区的利益,我们的共同立场。对此,我们应共同努力,将CLMV合作项目纳入次区域和区域框架,特别是东盟一体化倡议。
  11. 我们特别感谢日本政府在日本-东盟一体化基金(JAIF)下为 CLMV 国家提供 2000 万美元。同时,我们呼吁东盟和其他发展伙伴,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韩国和印度,支持和协助实现CLMV发展项目。
  12. 我们强调私营部门在发展活动中的重要性,同意鼓励私营部门参与CLMV项目的实施。
  13. 我们敦促各合作领域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各自权限内项目的实施情况。我们还同意召开SOM会议为CLMV峰会做准备,如有必要,可以在CLMV峰会主席国安排更多的SOM会议。
  14. 我们责成我们的部长和高官会领导人确保本联合声明的成功实施,并向各自的政府首脑报告进展情况。
  15. 我们还同意第六届老挝人民 民主共和国峰会将于2012年在老挝举行。
  16.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首脑对柬埔寨王国政府为第五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导人会议所做的出色安排和会议期间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和赞赏金边峰会。

2010 年11月 16 日 在柬埔寨王国金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