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巴加湾市第 16 届东盟交通部长会议联合部长声明,2010 年 11 月 11 日

  1. 第十六届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于 2010 年 11 月 11 日在文莱达鲁萨兰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会议之前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至 10 日举行了第 30 届东盟高级运输官员会议(STOM)和 STOM 与对话伙伴。柬埔寨公共工程和交通部部长Tram Iv Tek担任副主席。

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1. 部长们欢迎东盟领导人在 2010 年 10 月 28 日于越南河内举行的第 17 届东盟峰会上批准了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MPAC)。这一全面的总体规划涵盖物理、制度和人与人之间的互联互通,将进一步加强东盟内部的互联互通,并从长远来看促进东盟与东亚更广泛地区的互联互通。加强东盟成员国之间的互联互通将加强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增长;缩小发展差距;加强东盟的竞争力,促进该地区更深层次的社会和文化理解以及更大的人员流动性。
  2. 部长们责成东盟高级交通官员协调和监督各工作组实施总体规划中交通相关措施,定期报告实施进展,并与东盟互联互通协调委员会密切合作。部长们还高兴地注意到东盟基础设施基金 (AIF) 的最终确定,该基金将调动东盟内部的财政资源,以增加对区域基础设施发展的支持。部长们还呼吁对话伙伴积极参与,以满足实现东盟互联互通倡议的巨大资源需求。

文莱行动计划 - 东盟战略交通计划 2011-2015

  1. 部长们承认,实施 2005-2010 年东盟交通行动计划(ATAP),包括 48 项行动,以实现东盟陆运、空运和海运运输合作的目标和战略重点,以及运输便利化,取得了成功令人鼓舞的结果。
  2. 作为 2005-2010 年 ATAP 的继承者,部长们通过了文莱行动计划(BAP),即 2011-2015 年东盟战略交通计划(ASTP),为指导东盟交通运输合作与一体化提供主要参考。未来五年。BAP 是根据对东盟当前交通状况以及 ATAP 和其他相关计划的实施成就的综合评估而制定的。BAP 确定了 2011-2015 年期间实施的战略行动,以支持到 2015 年实现东盟经济共同体 (AEC) 以及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MPAC) 中确定的加强区域互联互通的新优先事项。BAP 的制定还反映了世界上其他正在进行的发展,例如不断变化的经济格局以及全球对环境、气候变化、安全和安保的日益关注。它还确定了 2015 年以后东盟交通运输合作的长期愿景。为确保有效和成功地实施东盟交通运输合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BAP 制定了必要的实施安排,包括适当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加强东盟各相关机构之间的职能和协调,包括东盟秘书处、资金动员以及与利益相关者的接触,尤其是私营部门和学术界。
  3. 部长们责成东盟高级交通官员和交通工作组与各利益相关方密切合作,尽最大努力及时有效地全面实施 BAP 中确定的行动。
  4. 部长们高度赞赏东盟和东亚经济研究所(ERIA)对ASTP最终报告的宝贵支持,为BAP的制定奠定了良好基础。部长们期待东盟对话伙伴和亚洲开发银行(ADB)、ERIA等国际组织继续大力支持BAP的成功实施。

东盟开放天空

  1. 为促进和加强航空服务并补充东盟的运输便利化和自由化努力,部长们签署了《东盟客运航空服务全面自由化多边协议》(MAFLPAS)及其两项议定书,这将进一步扩大范围东盟多边航空服务协议 (MAAS) 以包括其他东盟城市。本协定及其议定书将允许一个成员国的指定航空公司提供从其领土内拥有国际机场的任何城市到其他成员国领土内拥有国际机场的任何城市的航空服务,反之亦然,第三(第三) )、第四(4th )、第五(5th )自由通行权。
  2. 根据东盟中心原则,部长们签署了《东盟航空服务与对话伙伴合作谅解备忘录》,为东盟与对话伙伴就航空服务达成安排奠定了基础。该谅解备忘录将东盟的完整性、团结和一体化视为实施东盟与其对话伙伴之间航空服务协议的优先事项。
  3. 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单一航空市场(ASAM)和开放天空政策的发展进展,这将有助于东盟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实现。部长们一致认为,ASAM的发展将包括航空服务自由化、航空安全、航空保安、空中交通管理、民用航空技术、航空环境保护、航空运输监管框架和人力资源开发等要素。部长们责成高级官员制定 ASAM 路线图及其实施框架,以供下届东盟交通部长会议通过。为了进一步支持这一倡议,
    (MAFLAFS) 和 MAFLPAS。

高效和有竞争力的海运一体化

  1. 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海运一体化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在 2010 年实现东盟一体化和有竞争力的海运路线图中所列的一系列措施的完成。
  2. 外长们注意到东盟单一航运市场(ASSM)一体化战略的制定,该战略将作为未来发展ASSM的基本参考。部长们同意,通过 ASSM,东盟内部航运服务将自由流动,而东盟航运服务供应商在提供服务和在该地区跨国界设立公司方面不受实质性限制。部长们责成海运工作组进行一项研究并举办必要的研讨会,以支持 ASSM 的发展。
  3. 部长们欢迎东盟和国际海事组织 (IMO) 在 2010-2011 年继续保持伙伴关系,重点是加强东盟溢油应急行动计划 (OSRAP) 的区域能力,以及对危险和有害事件的准备和响应。港口地区的事故。部长们还欢迎海事组织在协助东盟成员国实施海事组织国际公约方面采取的进一步举措。

区域货物无缝运输

  1. 部长们批准了过境运输协调委员会(TTCB)实施《东盟货物过境便利化框架协议》(AFAFGIT)、《东盟多式联运框架协议》(AFAMT)和《东盟关于货物运输便利化框架协议》的工作计划。国家间运输便利化 (AFAFIST)。在完成支持实施东盟运输便利化协定的所有议定书时,部长们鼓励东盟海关总署署长尽快缔结 AFAFGIT 的第 2 号议定书(指定边境站)和第 7 号议定书(海关过境系统) . 部长们还责成陆路运输工作组重新开始讨论 AFAFGIT 下的第 6 号议定书草案——铁路边界和换乘站,以便最终签署。
  2. 部长们欢迎物流服务一体化路线图下运输相关措施的稳步实施。

完成东盟公路网

  1. 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公路网(AHN)所有国家路段/组成部分的道路库存盘点已经完成,并同意将东盟过境运输路线(TTR)升级到 III 级以下应当优先实施。在升级 AHN 时,部长们还同意在所有指定路线上安装通用道路标志,并特别优先考虑 TTR。

加强区域道路安全

  1. 部长们强调需要在该地区共同努力,有效解决大多数东盟成员国面临的紧迫道路安全问题,并责成东盟多部门道路安全特别工作组(MRSSWG)开始准备东盟区域道路安全战略2011-2020 年计划涵盖东盟成员国在该领域合作的战略框架及其政策指导方针。部长们一致认为,该计划应与联合国关于道路安全行动十年的决议和首届全球道路安全部长级会议的莫斯科宣言保持一致。
    加强与对话伙伴的交通连接
  2. 外长们认可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合作取得的重大进展,期待在2019年第九次 ATM+China会议上达成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谅解备忘录和中国—东盟航空运输协定。2010 年 11 月 12 日在文莱达鲁萨兰国。
  3. 部长们注意到 2010 年 5 月 26 日在马德里举行的第 18届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的成果, 会议表示有兴趣在民用航空领域交流经验和探索更全面合作的范围,因为单一欧盟航空市场的发展与计划中的 ASAM 之间存在相似之处。部长们对这一提议表示欢迎,并同意拟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欧盟航空峰会将成为落实拟议中的东盟-欧盟航空运输合作的第一个平台。部长们责成高级官员准备并咨询相关委员会以实现这一合作。
  4. 部长们承认东盟-日本合作通过实施东盟-日本运输伙伴关系(AJTP)取得的进展,包括基于马尼拉行动计划的 2010-2011 年工作计划活动、东盟-日本合作计划制定技术法规并建立车辆型式认证系统和东盟-日本交通运输部门环境改善行动计划 (AJ-APEIT)。
  5. 部长们欢迎《东南亚国家联盟运输当局与大韩民国国土交通海事部运输合作框架》的实施取得稳步进展,并期待通过东盟-韩国运输合作路线图。部长们还期待与韩国国土交通海事部长就加强航空运输合作进行讨论,包括缔结东盟-韩国航空运输协定(AK-ATA)。

第十六台取款机

  1. 外长们对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和人民给予各代表团的热情款待和为会议所做的周到安排表示衷心感谢。 部长们同意于2011 年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第 17届ATM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