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关于东盟旅游走廊安排框架的宣言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联盟共和国缅甸、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第 37 届东盟峰会上:回顾 2019 年东盟特别峰会关于冠状病毒病的宣言
( COVID -19) 2020 年 4 月 14 日强调我们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合作措施以遏制大流行和保护人民;
(在此处下载完整声明。)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联盟共和国缅甸、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第 37 届东盟峰会上:回顾 2019 年东盟特别峰会关于冠状病毒病的宣言
( COVID -19) 2020 年 4 月 14 日强调我们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合作措施以遏制大流行和保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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