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4 月 5 日至 8 日,泰国普吉岛,第四届东盟教育部长会议 (4th ASED) 的联合声明

  1. 第四次东盟教育部长会议(4th ASED)于 2009 年 4 月 5 日与第 44 届 SEAMEO 理事会会议同时召开。
  2. 会议欢迎《东盟宪章》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生效。部长们还欢迎东盟通过《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APSC)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ASCC)蓝图》继 2007 年 11 月 20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13 届东盟峰会通过东盟经济共同体 (AEC) 蓝图之后,领导人于 2009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 日在泰国华欣七岩举行了第 14 届峰会。部长们对签署关于医生和牙医的东盟相互承认安排(MRA)以及关于会计服务的东盟相互承认安排框架感到高兴。这些 MRA 将促进技能和证书的相互承认,从而使技术人员更自由地流动
    该地区的工人和专业人士。
  3. 部长们欢迎东盟领导人在第十四届会议通过的《关于在东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联合声明》之后,决定由东盟秘书处制定东盟路线图,以支持实现千年发展目标(MDGs)东盟峰会。东盟路线图将考虑到 2015 年东盟成员国实现全民教育 (EFA) 目标的进展情况。
  4. 部长们同意制定一个五年工作计划,指导东盟教育高级官员会议(SOM-ED)加强、深化和扩大东盟内部以及与10+3国家的教育合作,东亚峰会( EAS)国家和其他东盟对话伙伴。部长们责成东盟秘书处与 AUN 和 SEAMEO 秘书处密切合作,制定工作计划,使东盟成员国在 ASEAN 和 SEAMEO 框架下的教育成就和努力保持一致。
  5. 部长们注意到 2009 年 2 月 23 日至 25 日在泰国曼谷举行的“加强教育合作以实现东盟关爱共享共同体”第一次区域研讨会关于加强教育作用的具体可行行动的建议东盟共同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支柱部门。
  6. 注意到 2007 年 1 月在菲律宾宿务举行的第二届东亚峰会(EAS)呼吁加强区域教育合作,部长们支持东盟教育高级官员决定与其他 EAS 国家,即澳大利亚进行探索、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如何利用 EAS 国家之间的教育合作来提高区域竞争力和社区建设。为此,一项区域研究已经开始,以确定现有的双边和区域教育资源与合作,以及它们在东亚峰会地区的互补性。
  7. 鉴于教育合作作为东亚合作第二次联合声明和东盟+3合作工作计划(2007-2017年)中东盟+3合作优先领域之一的重要性,部长们支持东盟高级会议的决定。教育官员成立一个特设工作组,研究与加三国家建立正式教育合作机制的可行性和模式。部长们支持东盟加三教育优先事项,以支持加快失学儿童和青年的学习机会;提升教育机构和教师的素质;促进大学之间的联网、学分转移、研究活动和学者交流;
  8. 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加三国家 31 所大学的校长和代表在 2009 年 3 月 21 日至 22 日在普吉岛举行的东盟加三高等教育政策对话中同意建立一个网络并定期举行会议,促进联合协作、研究和开发,并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更大流动性。首届10+3校长会议将于2010年在北京大学举行。
  9. 部长们对东盟成员国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材料中与东盟相关内容的评估进展感到高兴,这是朝着制定共同课程框架迈出的第一步,以提高对东盟的认识加强该地区儿童和青年的东盟地区认同感。该评估显示了在中小学阶段与东盟相关的教育中采取更协调一致的区域协调方法的可能性。部长们责成东盟秘书处让相关利益攸关方和既定机构(包括 SEAMEO 区域中心)参与推进该项目。
  10. 部长们赞赏地注意到自2007年以来由印度尼西亚发起和牵头的东盟小学体育奥林匹克运动会(APSSO)在田径、足球、国际象棋、羽毛球和乒乓球等项目上取得的进展。APSSO 被视为提升东盟意识、加强地区团结和在该地区儿童之间建立友谊的绝佳平台。部长们欢迎印度尼西亚提出于 2009 年主办第三届 APSSO,并责成东盟教育高级官员在东盟秘书处的支持下,研究印度尼西亚提议的 APSSO 在东盟成员国之间轮流主办的机制和指南.
  11. 部长们注意到印度尼西亚提出的东南亚校长论坛(SEASPF)的活动。
  12. 部长们不反对东盟大学网络(AUN)章程的拟议修正案,并同意在第五届东盟教育部长会议(5th ASED)上签署修订后的AUN章程,以补充AUN作为东盟机构的作用在东盟宪章下的新东盟结构中。
  13. 部长们欢迎菲律宾提出于 2010 年 1 月 25 日至 30 日在宿雾举行的第 45 届 SEAMEO 理事会会议期间主办第 5 届 ASED。
  14. 外长们感谢泰国主办第四届东盟经济对话的热情接待和安排,感谢东盟秘书处为会议提供的技术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