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5 月 8 日在曼谷举行的关于甲型 H1N1 流感的东盟+3 卫生部长特别会议的联合部长声明
我们,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和大韩民国的卫生部长于 2009 年 5 月 8 日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审议亚洲甲型H1N1流感防控有效措施;
忆及 2004 年 1 月 28 日在泰国曼谷发表的关于当前家禽疾病状况的联合部长声明,以及 2004 年 11 月 26 日在泰国曼谷发表的关于预防和控制禽流感的联合部长声明;
对甲型 H1N1 流感病毒在世界各国和各地区迅速人传人的情况感到震惊;大流行迫在眉睫,需要全球、区域和国家团结一致努力缓解和立即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重视世界卫生组织(WHO)、其他联合国系统和国际机构的贡献和领导、受到甲型 H1N1 流感病毒影响的 WHO 会员国的透明度和快速反应;
关注禽流感(H5N1)仍然是该地区的主要威胁,因此需要持续的政治承诺以及有效的监测和应对;
忆及 WHA58.5 和 WHA59.2 号决议,其中表达了对甲型流感 H5N1 毒株可能传播引起大流行的关注,并敦促会员国向世卫组织合作中心传播信息和相关生物材料,包括临床标本和病毒;
强调需要结束 WHA60.28 授权的政府间会议,讨论 H5N1 和其他具有人类大流行潜力的流感病毒的共享以及公平和公正的利益共享;
认识到甲型 H1N1 流感病毒在人与人和人与动物之间的传播动态,以及病毒的转化能力,需要充分警惕并有效预防、检测和及时应对;
认识到世卫组织会员国有责任遵守已宣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国际卫生条例》(IHR,2005),以及加强国家核心能力以有效实施 IHR 的重要性;
认识到亚太新发疾病战略(APSED)下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持续的努力;澳大利亚国际开发署支持的东盟加三新发传染病计划、日本的抗病毒药物和个人防护设备储备以及美国国际开发署的多部门大流行病准备和应对;
认识到个人和社区采取的公共卫生措施,例如保持社交距离、呼吸礼仪、手部卫生和家庭通风,是目前可用于减少或延缓大流行性流感引起的疾病的最可行措施;
认识到随着国际旅行的迅速发展,大量人员前往世界各地,有证据表明,在当前的大流行情况下,限制旅行和实施旅行限制对阻止病毒传播的作用微乎其微,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全球和区域社区造成破坏,并对当前的全球经济衰退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认识到根据国家当局的指导方针,有发烧和流感样症状的人推迟国际旅行以及国际旅行后生病的人寻求适当的医疗是谨慎的做法;
关注大流行性流感显着增加了对当前有限卫生资源的医疗服务需求,为此需要明确的家庭病例管理国家规程以及严格的呼吸礼仪和卫生措施;将患者转诊和分流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保护卫生人员,包括卫生设施中的感染控制;根据接触风险优先使用抗病毒药物和个人防护设备,以便集中精力采取最有效的干预措施,以降低死亡率和任何进一步的发病率;
关注全球大部分疫苗产能位于欧洲和北美,不足以应对全球大流行;尽管其他地区已开始获得生产流感疫苗的技术,但获得有效的大流行疫苗是该地区的一个主要问题;
认识到采取切实行动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紧迫性,我们在国家层面承诺:
- 继续实施国家大流行防范计划,加强人畜监测和有效应对体系建设;
- 加强有效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国家核心能力,特别是在监测和有效应对方面;
- 执行有关当局的国家规程,确保有效的部门间沟通和行动,有效的公共信息来指导适当的公众反应,以防止恐慌和社会动荡;
- 考虑实施出境筛查,作为受影响国家的跨境疾病控制策略之一,应用商定的标准对“受影响地区”而不是“受影响国家”进行分类,并尽量减少对旅行和贸易的影响;
- 考虑在东盟加三国家建立一个系统,以在紧急情况下促进该地区必需物资的共享;
- 评估抗病毒药物和基本药物、医疗用品和个人防护设备的潜在需求并将国家储备增加到有效应对 H1N1 病毒传播动态所必需的水平;
认识到该地区各国需要共同和集体努力以有效应对甲型 H1N1 流感大流行,我们进一步承诺如下:
- 遵守世卫组织关于国际旅行的建议,以防止对全球和区域社区造成社会和经济破坏;
- 参照世界卫生大会第 61.21 号决议,“鼓励转让与抗病毒药物和大流行性流感疫苗生产相关的技术”;
- 通过以下方式促进区域合作:
- 确保及时充分共享疫情数据和信息,建立国家卫生主管部门之间的热线电话,以便各国有效应对;
- 酌情应要求在各国建立联合疫情调查和联合应对小组;
- 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调查和确认的实验室支持和研究;
- 加强包括生物医学、临床、卫生系统和政策研究在内的流感合作研究,通过积极参与当前的区域合作研究网络,如 ASEAN+3 新发传染病( EID)东盟秘书处、湄公河流域疾病监测网络(MBDS)和亚洲新发传染病研究伙伴关系(APAIR/APEIR)的计划;
- 认识到国际团结对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的重要性,我们要求世卫组织、其他联合国机构和国际
- 开发机构以及东盟采取以下行动:
- 世卫组织总干事继续就全球流行病最新情况提供准确、透明和及时的证据,并就有效应对提供指导;
- 世卫组织总干事与专家和会员国协商,考虑优化大流行警报级别确定标准的可能性。新标准将不仅适用传播性/流行病学决定因素(世卫组织区域两个会员国的病例数),还应包括:临床决定因素(发病率和死亡率)和病毒学/基因序列决定因素(高或低致病性);
- 结束正在进行的关于共享 H5N1 和其他可能引起人类大流行的流感病毒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益的政府间会议;
- 世卫组织总干事支持确保所有世卫组织会员国公平和公正地获得大流行性流感疫苗的目标;促进该地区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流感疫苗生产能力的提高;
- 国际发展伙伴根据需求评估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以提高东盟基本药物和个人防护装备的储备水平;和
- 东盟秘书长开展后勤演习,确保有效及时地向灾区部署库存药品、医疗用品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注意到第 62 届世界卫生大会 (WHA) 将于 2009 年 5 月 18 日至 22 日在日内瓦举行,东盟 +3 卫生部长将齐心协力将本次会议的成果提请各国注意大会的与会者,旨在征求他们的合作与支持。
感谢世卫组织、世界银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支持,使本次会议通过现场视频会议进行对话成为可能,
我们,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和大韩民国的东盟加三国卫生部长,特此承诺全面实施这些措施我们人民的福祉以及我们地区的和平、繁荣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