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届东盟环境部长级会议和第 5 次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定缔约方大会联合媒体声明,新加坡,2009 年 10 月 29 日

东盟成员国负责环境的部长于2009年10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了第11届东盟环境部长级会议和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定缔约方大会第5次会议。部长们审查了在一些环境问题上的区域合作,特别是与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ASCC)蓝图的环境可持续性相关的活动。

部长们欢迎《东盟宪章》生效,并决心为实现《东盟宪章》的目标作出有效贡献,以在 2015 年之前实现东盟共同体。响应 2007 年东盟首脑会议关于环境可持续性的宣言和 2009 年东盟首脑会议联合声明气候变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5次会议通过的第15届东盟首脑会议,部长们通过了新加坡关于环境可持续性和气候变化的决议 。

外长们通过了东盟气候变化倡议的职权范围,成立了东盟气候变化工作组,以推动区域气候变化合作更加紧密和深入,有效应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部长们发布了《2009 年第四次东盟环境状况报告》,概述了该地区环境质量的现状和趋势、面临的挑战以及为应对这些挑战所采取的措施。该报告为各方与东盟合作解决地区和全球环境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部长们批准菲律宾的基唐拉德山脉自然公园为第28个东盟遗产公园,旨在建立一个国家保护区网络,保护东盟地区重要的代表性生态系统。

部长们通过了东盟机制,以加强对海上非法清污和处置油轮污泥的监督,以确保东盟成员国协调努力,控制油轮清污活动,并促进在批准的处置设施中妥善处置油轮污泥。

部长们同意在 2011 年颁发第二届东盟环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以表彰和促进东盟城市/市区的环境可持续发展实践,同时满足人民的社会和经济需求。

部长们指出,由于苏门答腊、加里曼丹和沙捞越等火灾多发地区的热点活动升级,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在 2009 年 8 月和 9 月短暂受到跨界雾霾的影响。部长们讨论了针对2009年底中等强度厄尔尼诺事件在解决土地和森林火灾以及跨界雾霾污染问题方面所做的努力。东盟成员国同意保持警惕并加强缓解措施以控制热点活动的升级2010 年第一季度干旱期的湄公河次区域。

部长们讨论了《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定》的实施情况,并批准了该协定下区域活动的工作计划。

部长们感谢新加坡政府于 2009 年 10 月 28 日主办了 MSC 土地和森林火灾预防和减灾论坛,来自政府、省/地方当局、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的代表齐聚一堂,在解决土地和森林火灾方面分享经验并促进合作。部长们同意每年举办一次 MSC 论坛,地点将在成员国之间轮流举办。

部长们将于 2009 年 10 月 30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八届东盟加三环境部长会议上与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同行会面,讨论区域和全球环境问题。

部长们将于 2010 年在文莱达鲁萨兰国举行的第 12 届东盟环境部长级非正式会议上再次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