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气候变化部长级特别会议联合媒体声明,泰国华欣,2009 年 11 月 29 日

  1. 东盟成员国负责环境的部长或其代表在由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长 Suwit Khunkitti 先生阁下主持的东盟气候变化部长级特别会议上于泰国华欣举行会议2009 年 11 月 29 日。部长们回顾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下正在进行的谈判的进展,并讨论了东盟的共同利益和贡献,以确保 2009 年 12 月 7 日至 18 日在哥本哈根取得成功和商定的成果。
  2. 部长们对根据 2007 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通过的巴厘岛行动计划的谈判缺乏实质性进展表示关切。东盟重申其立场,即哥本哈根 COP15 应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巴厘岛行动计划。然而,考虑到所有发达国家都需要做出充分的承诺,东盟可以支持在哥本哈根谈判达成具有政治约束力的协议,承认有必要在 2010 年之前谈判并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3. 部长们就东盟如何在正在进行的谈判进程中做出更积极的贡献交换了意见,同时考虑到需要采取近期和长期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的严重影响。
  4. 外长们就发达国家在减缓目标、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期望和承诺,以及东盟支持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倡议,交换了意见,建议东盟达成共识。
  5. 部长们注意到泰国总理兼东盟主席阿披实先生阁下将出席在哥本哈根举行的COP15。总理还敦促他的东盟同行出席会议,以显示集体政治意愿和支持。在这方面,部长们欢迎泰国在 COP15 期间协调东盟代表团会议的努力。
  6. 部长们同意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密切合作,特别是通过东盟气候变化倡议(ACCI)和新成立的由泰国担任主席的东盟气候变化工作组(AW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