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盟共同体 2025 年后愿景的河内宣言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联盟共和国缅甸、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第 37 届东盟峰会上:
重申 我们对《东盟宣言》(曼谷,1967 年)、《和平、自由与中立区宣言》(吉隆坡,1971 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巴厘岛,1976 年)、东盟协和宣言(巴厘岛,1976 年)、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曼谷,1995 年)、东盟 2020 年愿景(吉隆坡,1997 年)、东盟协和宣言 II(巴厘岛,2003 年)、 《东盟宪章》(新加坡,2007 年)、《关于全球国家共同体中东盟共同体的巴厘宣言》(巴厘岛,2011 年)和《东盟印太展望》(AOIP)(曼谷,2019 年),除其他外强调东盟共同承诺促进持久和平、安全与稳定、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经济增长,以及该地区的共同繁荣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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