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关于加强森林执法和治理的声明 (FLEG)

我们, 东盟 农林部长 (AMAF),于 2007 年 11 月 1 日齐聚泰国曼谷,参加第 29 届 AMAF 会议;

认识 到森林资源在维持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以及作为碳汇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回顾 我们的领导人在 2004 年 11 月举行的第十届东盟峰会上,根据 2004-2010 万象行动计划 (VAP),除其他外,呼吁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包括根除不可持续的做法和相关活动;

还回顾 根据东盟领导人于 2004 年 11 月 29 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举行的第 10 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的东盟优先部门一体化框架协议,东盟木基产品部门一体化议定书呼吁发展有关当局之间打击森林产品非法贸易的合作计划;

确认 2006 年 8 月 17 日至 18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 9 次东盟林业高级官员会议 (ASOF) 的成果和协议,即共同推行 FLEG 倡议作为解决非法采伐及其相关贸易的合作机制;

深切关注 非法采伐及其相关贸易对森林资源造成的不利影响;

已经同意,具体如下:

(1) 加强各自国家的森林执法和治理,特别是在预防和打击非法采伐及其相关贸易方面,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保持一致;

(2) 加强区域海关和贸易合作、林业部门透明度、木材认证联合方法、国家诊断和经验分享等合作活动和计划;

(3) 以东亚森林执法与治理(EA-FLEG)倡议为基础,将其作为协同伙伴关系与合作的有意义的平台;

(4) 责成 ASOF 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以实现上述措施;

(5) 敦促东盟对话伙伴、国际和地区组织及工商界提供技术援助和支持;(

6) 欢迎即将于 2008 年在菲律宾组织的第二届亚洲 FLEG 部长级会议。于 2007 年 11 月的第一天在泰国曼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