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东亚峰会河内环境部长会议的部长级声明

  1. 首届东亚峰会(EAS)环境部长会议于 2008 年 10 月 9 日在越南河内举行。出席会议的有 10 个东盟成员国(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澳大利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日本、大韩民国和新西兰。
  2. 会议由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总理黄中海代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阮晋勇宣布开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阮晋勇提出召开成立大会的建议2007 年 11 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三届东亚峰会上东亚峰会环境部长会议,随后得到东亚峰会领导人的认可。黄忠海强调,人类正面临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等严峻挑战。他指出,东亚峰会国家领导人已表示支持各种区域努力,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各国有共同的目标,即在不同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下以可持续的方式发展。
  3. 会议由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范奎阮博士阁下和日本全球环境事务副大臣竹本和彦先生阁下共同主持。
  4. 部长们认识到召开首届东亚峰会环境部长会议的重要性,这为他们提供了及时的机会,就与环境有关的各种问题交换意见,特别是通过的《新加坡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宣言》中所载的行动东亚峰会领导人在 2007 年 11 月举行的第三次峰会上提出的建议。部长们还强调,首届东亚峰会环境部长会议是实现东亚峰会领导人环境合作愿景的重要第一步 (i),并指出东盟是推动力量与东亚峰会的其他参与国合作,以及 (ii) 讨论通过区域合作努力和活动将这些想法付诸实践的方式方法。会议的主题是“在东亚建设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5. 部长们强调了东亚峰会在根据自身能力采取行动应对能力建设、环境教育、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自然灾害风险、沿海和海洋等与环境问题相关的各个领域所确定的挑战方面的重要作用。生态系统、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可持续森林管理和城市化。他们一致认为,这一行动应与其他相关国际论坛正在进行的工作保持一致,例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
  6. 部长们支持分阶段和优先实施《新加坡宣言》,同时承认需要在环境保护的所有领域不断采取行动。对此,部长们达成共识:

(i) “环境可持续城市”应作为 EAS 环境合作的第一步,作为 EAS 环境合作的第一步,以应对快速增长的城市化带来的挑战,并为解决气候变化、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问题做出贡献环境;

(ii) 他们将继续对话,以确定更多的优先领域并采取后续行动,同时避免与其他国际和区域机构重复,并分享该地区其他合作活动的成果,包括东盟和东亚经济研究所(ERIA) );

  1. 部长们进一步指出,对于环境可持续城市领域的合作:

(i) 现有东盟框架应在东亚峰会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邀请非东盟东亚峰会成员国做出贡献也很重要;

(ii) 各国在以下领域的经验、专业知识和技术:(a) 城市规划,包括环境可持续交通,(b) 绿色建筑,(c) 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d) 城市绿化、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景观和城市设施,(e) 卫生和废物管理,(f) 3R(减少、再利用和回收)和提高资源效率,(g) 空气、噪音、水和土地污染控制,(h) 协同效益方法在气候变化和污染控制方面,应考虑(i)城市适应气候变化,(j)城市基础设施,以及(k)减少自然灾害风险;

(iii) 2008 年 6 月在新加坡举行的东亚峰会宜居城市会议的成果可作为成员国分享经验的投入;

(iv) 鼓励 EAS 国家提出具体的活动/项目提案,以充实 EAS 在“环境可持续城市”领域的合作。

  1. 部长们赞赏成员国推动的现行和新举措,如“低碳社会”、“紧凑型城市”、“生态城市”、“环境可持续交通”、“清洁亚洲倡议”、“亚洲 3R 论坛”、 “亚洲水环境伙伴关系”和名为“ProSPER.NET”的亚洲大学网络。部长们鼓励此类倡议与东亚峰会在“环境可持续城市”领域的合作之间产生协同效应。
  2. 部长们对人为原因造成的气候变化的近期和长期不利影响表示关切,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呼吁国际社会采取紧急和果断行动应对此类气候的不利影响改变。部长们重申,如新加坡宣言所示,东亚峰会国家承诺与东亚峰会以外的其他国家以及区域和国际机构携手应对气候变化。部长们还重申了对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对气候系统造成危险的人为干扰的共同目标的承诺,
  3. 部长们注意到越南关于建立环境教育中心的概念文件。部长们一致认为这是一项有益的举措,并责成高级官员进一步研究该提案。
  4. 部长们还邀请外部合作伙伴(东亚峰会以外)在东亚峰会国家在上述优先领域采取行动时提供协助和合作。
  5. 为保持东亚峰会环境合作势头,东亚峰会环境部长一致表示愿意在必要时举行会晤,并召开高级官员会议为部长会议做准备。
  6. 部长们指示东亚峰会官员在东盟秘书处的协助下筹备第二届东亚峰会环境部长会议,最好与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1届东盟环境部长会议(AMME)衔接举行。
  7. 部长们对越南政府所做的必要准备和主办首届东亚峰会环境部长会议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