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 (AMEM) 联合部长级声明,遮鲁东,文莱达鲁萨兰国

“东盟互联互通”

  1. 第29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AMEM)于2011年9月20日在文莱达鲁萨兰国遮鲁东举行。Pehin Dato (Dr) Mohammad Yasmin Umar,文莱达鲁萨兰国总理办公室能源部长主持了会议。柬埔寨工业、矿产和能源部国务秘书 Ith Praing 博士阁下担任副主席。第八次10+3(东盟、中国、日本、韩国)能源部长会议、第五届东亚峰会能源部长会议、与国际能源署的磋商也于此举行。
  2. 第 29 届 AMEM 由 Hon 主持。Pehin Dato (Dr) Mohammad Yasmin Umar,文莱达鲁萨兰国总理办公室能源部长。在开幕词中,Hon.e Pehin Dato(博士)Mohammad Yasmin Umar 回顾了东盟领导人关于东盟互联互通的声明及其旨在加强该地区物质、制度和人与人之间联系的关键战略和行动。部长强调,第 29 届 AMEM 会议是《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通过以来的首次 AMEM 会议,因此 AMEM 必须讨论对实现东盟互联互通乃至最终实现东盟互联互通至关重要的关键能源问题的方向和目标。到 2015 年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愿望。
  3. 亲爱的。Pehin Dato (Dr) Mohammad Yasmin Umar 强调了私营部门和国际援助在实施东盟利益和倡议方面的重要性。在这方面,部长欢迎所有东盟代表、对话伙伴、国际组织和私营部门参加第 29 届 AMEM,并邀请所有人参加东盟能源商业论坛、部长与首席执行官对话和文莱能源论坛的一系列活动。世博会 (BEE2011) 将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至 23 日举行。

东盟能源互联互通的黄金机遇

  1. 外长们对高级官员和各工作组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赏,注意到2010-2015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APAEC)实施取得的良好进展,稳步推进区域能源合作,建设东盟社区同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中发挥明显作用。
  2. 部长们认识到,由于几个发达国家的经济不确定性、中东和北非的政治不稳定以及 2011 年 3 月日本地震和核事故后对核电使用的重新担忧,全球能源市场波动加剧. 随着东盟加强区域一体化和互联互通活动,部长们重申东盟领导人的声明,即合作制定更具体和以行动为导向的计划,以提高能源效率和节约能源,寻找可行的可​​再生能源,以减少该地区对石油和其他化石燃料的依赖。
  3. 外长们就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对日本表示同情和声援。根据东盟领导人在 2011 年 5 月 7 日至 8 日第 18 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的声明和东盟在 2011 年 6 月 20 日至 24 日原子能机构核安全部长级会议上的声明,部长们重申东盟应酌情参与,信息共享,以提高该地区相关核相关问题的透明度。鉴于核设施事故可能带来的跨境影响,东盟还应加强合作,建立地区核应急准备和响应机制,制定协调一致的方案,以促进全球核安全事业的发展。东盟还应促进和维护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民用核能发展方面的安全和安保标准。部长们还责成高级官员与原子能机构和其他相关伙伴合作,制定一项强有力的工作计划,以促进和加强能力建设工作,以便该地区更加了解最新的核安全标准,并跟上最新的核安全标准,发展和技术。高级官员应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并向第 30 届 AMEM 报告。促进和加强能力建设工作,使该地区更加了解最新的核安全标准、发展和技术,并跟上步伐。高级官员应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并向第 30 届 AMEM 报告。促进和加强能力建设工作,使该地区更加了解最新的核安全标准、发展和技术,并跟上步伐。高级官员应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并向第 30 届 AMEM 报告。
  4. 部长们认识到有必要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开辟新的市场机会并促进整体能源安全。部长们同意加快电力、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区域互联互通项目;促进能源贸易、投资和服务;加强与伙伴国家的合作,促进东亚能源互联互通。
  5. 在这方面,部长们欢迎区域为最终确定加速实施东盟电网的指导方针所做的努力,特别是在以下问题上:运行的可靠性;发电和输电的安全标准和程序;互连项目投资参考模型;以及有关跨境销售和输电的问题。部长们责成高级官员和 HAPUA 与东盟能源监管机构网络合作,加快监管实践和技术标准的协调,并在第 30 届 AMEM 上报告成果。部长们还指出,双边和次区域安排将在实现东盟电网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6. 部长们还注意到跨东盟天然气管道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和实现进展,包括液化天然气贸易基础设施、东盟石油安全协定及其实施计划的批准,以及其他合作模式,如建立共同的区域框架,以促进区域内更多的油气贸易和营销。这将确保该地区天然气供应的能源安全。部长们进一步指出,鉴于 TAGP 必须承担的新战略方向,有必要将 TAGP 谅解备忘录 (MoU) 的期限再延长 10 年。
  7. 部长们还注意到东盟发电燃料政策正在开展的工作,特别是应用六项关键原则的建议,即:1)供应来源的多样性和充足性,2)供应路线的多样性和可及性, 3) 技术的多样性和成熟度,4) 应急准备,5) 需求管理和响应以及 6) 清洁和可持续发展。部长们还同意,推动东盟电网和跨东盟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实现和协调运行将有助于东盟发电燃料政策的成功。
  8. 部长们感谢各方为更接近商定的到 2015 年将区域能源强度降低至少 8%(基于 2005 年的水平)以及总量的 15% 的共同目标所做的努力和活动。到 2015 年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部长们还同意参考其他国际和地区承诺,考虑在 2015 年以后在降低能源强度和安装可再生能源方面做出更高水平的承诺。
  9. 部长们注意到与对话伙伴和国际组织的建设性合作成果,特别是为平衡能源安全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所做的努力。部长们缔结了东盟与国际能源署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加强合作并协助东盟实施亚太经合组织规定的能源目标、目标和措施。在这方面,部长们同意东盟和国际能源署将共同努力在国际能源署 2012 年能源技术展望 (ETP) 中制定东盟章节,然后制定东盟发电行业的“技术展望”。部长们确认,这项 ASEAN-IEA 倡议将极大地促进该地区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部署,以实现低碳未来。部长们还指出,与亚行建立东盟能源监管机构网络以及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可持续建筑方面取得了具体进展。部长们欢迎与其他有关各方的更多接触和对话,表示有必要加快实施 APAEC 2010-2015,包括在东盟地区推广和实施负担得起的可持续能源。
  10. 外长们强调,这是能源领域抓住东盟互联互通发展势头的黄金机遇。为进一步加强东盟内部以及与对话伙伴、国际组织的能源合作,部长们表示,实施能源互联互通项目需要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在这方面,部长们祝贺东盟能源奖的获奖者为提高能源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所做的努力。部长们还注意到与美国-东盟商业理事会合作的计划,包括在经济活动中采用智能能源管理的举措,以及在农村地区提供负担得起的稳定能源。

东盟能源部门的愿景

  1. 部长们强调需要确保东盟以可持续的方式保持韧性和增长,以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挑战。在这方面,部长们同意努力在区域能源结构中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的比例,例如清洁煤炭技术。在此过程中,部长们同意有必要研究和振兴东盟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并在区域内建立一个高效的机构,为建立连贯、协调、重点突出和稳健的能源议程和战略提供选择和战略对于东盟。
  2. 注意到若干具体能源项目的进展,例如促进能源效率和节约(PROMEEC)、东盟能源管理者认证计划(AEMAS)下的能源管理者和能源终端用户认证、东盟能源奖、东盟东盟可再生能源中心——德国东盟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ASEAN-RESP)、东盟+3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核能合作计划,部长们认为该地区应采取平衡的方法。在促进东盟主导倡议的同时,与相关对话伙伴、国际组织和私营部门合作,并在东盟研发中心的网络中,
  3. 外长们对东盟+3和东亚峰会能源合作的发展进步感到鼓舞,欢迎俄罗斯和美国参与东亚峰会能源合作。部长们认识到拥有更具包容性的框架与各国的各种核心专业知识合作的好处,重申了简化东盟加三和东亚峰会平台下能源合作进程的重要性,以尽量减少任何可能的重复。

下次会议

  1. 部长们同意于2012年在柬埔寨召开第30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及其与对话伙伴的相关会议。
  2. 外长们感谢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款待,以及为第29届AMEM及其与对话伙伴的相关会议所做的出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