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向东盟秘书长移交东盟宪章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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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秘书长苏林·比祖万博士阁下感谢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部第一副部长范平明阁下对东盟宪章进程的支持

越南于 3 月 14 日批准了《东盟宪章》,成为第五个这样做的东盟成员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部长范家谦阁下签署了批准书。

2008 年 4 月 4 日,在越南岘港举行的东盟财长会议期间,举行了向东盟秘书长移交越南批准书的仪式。

外交部第一副部长 Pham Binh Minh 先生阁下将批准书交给东盟秘书长 Surin Pitsuwan 博士阁下。Surin Pitsuwan 博士阁下感谢范平明阁下越南对东盟宪章进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