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成为第 9 个交存《东盟宪章》批准书的东盟成员国 东盟秘书处

印度尼西亚今天在雅加达的东盟秘书处交存了其批准东盟宪章的文书。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政治、安全和领土条约代理主任哈里斯·努格罗霍先生将批准书交给东盟副秘书长尼古拉斯·达门先生,后者代表东盟秘书长 Surin Pitsuwan 博士。

苏林博士对这一消息表示高兴,他说:“我要感谢印度尼西亚对东盟宪章进程的支持。包括印度尼西亚在内,九个东盟成员国现已交存其批准书。我们有望在第 14 届东盟峰会前让《东盟宪章》生效。”

泰国是其余尚未交存批准书的东盟成员国。东盟宪章自最后一份批准书交存东盟秘书长之日起第三十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