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AICHR 东盟意见和言论自由磋商会
12 月 8 日至 10 日,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AICHR) 在印度尼西亚努沙杜瓦组织了 AICHR 意见和言论自由磋商会。
此次磋商是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12 日在印度尼西亚棉兰举办的信息时代言论自由管理高级别对话 (HLD) 的后续行动。
东盟人权宣言 (AHRD) 第 23 条规定个人有权在不受不当干涉的情况下形成、持有和表达他们的意见。这对于实现所有其他人权至关重要。
因此,印度尼西亚驻 AICHR 代表 Yuyun Wahyuningrum 强调了言论自由作为任何民主的基本先决条件的重要性,并呼吁东盟成员国高度重视该地区的见解和言论自由,在她的开场白。
她进一步解释了维护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以使公民能够做出知情选择,积极参与民主进程,并帮助确保根据法治对强大的利益集团负责。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的 Chilman Arisman 大使强调了东盟国家根据 AHRD 第 23 条确保意见和言论自由的承诺。他指出了 AICHR 的作用,即从人权角度就解决错误信息、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提供建议。
为期两天半的咨询分为八个讨论小组和小组讨论。目标是加深对东盟线上和线下意见和言论自由概念的理解,并交流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言论自由的观点和经验。
97 名与会者来自东盟成员国、民间社会组织、媒体从业者、大学、国家人权机构、私营部门以及东盟部门机构。在众多问题中,他们讨论了东南亚数字时代的人权状况及其影响、机遇和挑战。他们谈到了解决东南亚意见和言论自由相关问题的战略,以及利益相关者在解决意见和言论自由相关问题中的作用。
与会者还讨论了在东盟平衡权利和自由的方法,特别是在处理东南亚的隐私权、数据保护、审查制度和学术自由方面,以及东盟成员国在申诉机制和补救措施方面的现有做法。
磋商结束时,与会者就《关于实施东盟人权与发展宣言》第 23 条的建议的制定提出了意见,以作为东盟区域主义背景下人权合作和行动的共同语言。这些意见包括国家尊重、保护和履行意见和言论自由的详细义务、数字权利的阐述、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以及在线下和网上意见和言论自由的性别观点。
磋商会由 AICHR Indonesia 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美国国际开发署 (USAID) 的 US-PROSPECT 和瑞士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在雅加达合作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