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雅加达生效
继东盟成员国和日本于 2008 年 4 月 14 日签署该协议后,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AJCEP) 协议于今天*生效。
东盟秘书长 Surin Pitsuwan 博士说:“我对这一发展感到非常高兴,因为它将有利于在东盟国家和东盟支持行业开展业务的日本投资者。” 他补充说:“AJCEP 将通过降低关税,让更多商品和服务以更低的价格到达东盟和日本消费者手中,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恰逢这一天,第一次 AJCEP 联合委员会会议在东盟秘书处举行。菲律宾贸工部助理部长Ramon Vicente T. Kabigting和日本特命全权大使Jun Yokota共同主持了会议。会上,东盟成员国和日本官员讨论了有关AJCEP协定生效和执行的问题。
AJCEP 协议今天对新加坡、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越南和日本生效。这些国家已通知其他签署国在 2008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完成了协定生效所需的法律程序。
素林博士鼓励其他东盟成员国加快国内程序,以完成东盟-日本经贸一体化,使各方都能从中受益。“鉴于全球经济体系中正在发生的金融和经济动荡,AJCEP 协议的生效是一项重大进展。这将为进一步活跃该地区的贸易和投资提供强大动力,”他说。
素林博士还表示,“这是东盟与日本强有力对话关系的又一亮点”。“东亚正在逐块建设自己的经济共同体。与日本的这项贸易协定构成了设想中的东亚共同体的一个这样的区块,”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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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JCEP协定生效条款:“各签署国政府应书面通知其他签署国政府其已完成本协定生效所需的法律程序。本协定应在日本政府和至少一 (1) 个东盟成员国政府发出此类通知之日后第二个月的第一天生效,与已发出此类通知的签署国有关到那个日期通知。”